从昨天凌晨开始,京东掌门人刘强东又成为网上的热点。刘强东涉嫌强奸,昨天美国公诉部门最终结论为无罪,不起诉。
但从案件的披露情况来看,有一个事实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刘强东与婚姻之外的女性发生了一夜情,也就是说刘强东在美国学习期间精力旺盛,刹车失灵,婚内出轨。肉体的恣意妄为,是对夫妻另一方的背叛和伤害。
我想起上月我代理的一个民事案件。原告作为丈夫起诉离婚,被告作为妻子坚决不同意。我代理的是被告。
那天我来到法庭,看到法庭大院内聚集了十几个人,被告说都是她丈夫的家属和亲戚。让我感到意外的是,这些家属和亲戚一边倒的支持女方,即我代理的被告。
本案开庭之前发生了一个小风波。
被告和原告的那些家属亲戚先到法庭,他们在法庭门口等候原告。当原告一出现,原告的父亲一脸怒气,甩掉身上的棉衣,气冲冲跑过去,揪住儿子的头发,一边痛骂一边挥拳,连续出击,儿子一直躲避一直退却。
法庭的工作人员见状马上赶出来阻止。当得知是父亲打亲生儿子时,法官也感意外。
风波之后,原告可能自觉理亏,在参加法庭诉讼时,说话没有底气支支吾吾,低着头不敢直面被告和下面的旁听席。
坐在我旁边的被告,一脸委屈,眼里噙满泪水。
照顾年老的公婆,她是村里有口皆碑的好媳妇;抚养一对年幼的子女,她尽到了做母亲的责任与义务。望穿秋水,希望丈夫能回家团圆,却等来一纸离婚诉状。她开始用疑惑的目光看待眼前的世界。
她在庭审中指责原告,抛妻弃子,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有外遇。
原告低头否认,旁听席一阵骚动,他的家属亲戚都要来作证。原告不敢再发声。
抛妻弃子,冷落家庭;婚内出轨,背叛感情,空有一副男人的骨骼,而无力支撑男人的气概。子女不抚养,父母不赡养,还没结束前面的婚姻,就跟其他女人钻到被窝里哼哼哈哈。我对眼前的原告顿生鄙夷,辛亏我代理的是被告而不是他原告。
确实,我们律师不是商人,一个案子是否代理应该有我们基本的良知判断。
根据庭审事实,我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发表了本案的代理意见。最后请求法庭判决不予离婚,希望原告迷途知返再续前缘;即使可判,建议动用公权力不予判离,以示对婚外情的惩治。
这个案件,我们虽然是被告一方,但始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可谓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然而我知道道德以传统习俗为评价内容,而传统习俗不一定都符合特定的个体;另一方面,感情不能由道德来评价,感情没有是非对错,只有适合与否。 或许本案的原被告双方确实出现了感情裂痕,但原告目前还是一个有婚姻的当事人,当双方的感情出现危机,在没有处理好危机之前,就急不可耐地投入另一段感情,甚至延伸至床风云际会,不仅不道德,也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如果你不想受婚姻的约束,就不要去结婚登记,学一学徐静蕾黄立行,恋爱当中也会发生婚姻的所有内容。
夫妻不能相守,大多是由于感情的破裂。出轨不能代表感情出现鸿沟,有时只是男人一时'性"起。
聪明智慧的女人深知这一点,面对丈夫出轨,坦诚沟通深化经营,而不是哭闹发牢骚揭疮疤,将老公越推越远,真的将婚姻推向了深渊。
看看奶茶妹妹在刘强东出轨后,从不表态,依然笑盈盈出双入对,双方一定在这个“每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上,诚恳地达成了某种一致的意见。
另一方面,如果丈夫还真是一个有良知的配偶,也不会因一时的“性”起,拉自己的名声、地位、财富、子女跟婚姻一起陪葬。这样的代价太大,他恐怕付不起。
所以,出轨的第三者千万不要对有婚姻的男人抱有太大的幻想。拥有过就算了,不要野心太大,誓死占有,到头来落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场欢喜忽悲辛。”
我想,感情没有对错,但有约束,这个约束来自婚姻。
婚姻之内,你是丈夫,你是妻子;你是父亲,你是母亲;你是责任,你是……唯独你不能是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