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意图与客观结果(5)-善意好果与个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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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说过,在忽略转换问题的条件下,我们抽象地描述输入输出,并开始穷举。现在,假设输入是善意好果,那么输出可以有九种(3 x 3)可能,分别是:善意好果、善意无果、善意坏果、无意好果、无意无果、无意坏果、恶意好果、恶意无果、恶意坏果。

那么哪一种可能出现的概率更大呢?在我们的叙述中,每种可能的概率相同,即使善意好果和恶意坏果反差强烈,它们的概率仍然是相同的。然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对方对我输入善意好果,我应该同样以善意好果对待(输出)对方。然而,实际中是什么样的(谓之“实然”),我们不得而知,因为我们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不这样做。

实然与种种原因相关,这过于复杂,我们需要从简单的入手。所以,我们要讨论的是“应该是什么样的(谓之“应然”),这样,我们又加了一个限定条件,现在讨论的是在忽略转换问题下的,应然应对标准。

对方输入善意好果,我应该输出善意好果,而不是恶意坏果。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以善报善,而不是恩将仇报。

那么剩下的七者该如何排序呢?

我们知道这七者是位于善意好果与恶意恶果之间的,在实际中,这七者也必然有着对应的情况。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从来不会传播这七者。因为我们不可能这样跟别人说:你对我好,我对你好,我不会不对你好,我有可能对你一般好。

我们会选择将极端的信息传播出去,而不是中间的信息。而在本文中,这些中间信息不容忽视。

假定善意=1,无意=0,恶意=-1,好果=1,无果=0,恶果=-1。善意好果=1+1=2,恶意坏果=(-1)+(-1)=-2。随后,就可以得到这样一个排序2>1>0>-1>-2,也即面对善意好果时,应该的输出顺序:

A善意好果>善意无果、无意好果>善意坏果、无意无果、恶意好果>无意坏果、恶意无果>恶意坏果。

这样,我们实现了五分。这才是面对善意好果时相对完整的应对表述。同时,这也是一般人的应对表述。“一般”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假设现在有1000个人,其中990个中即使我从来没和对方接触过,我也可以假定,当我输入善意好果时,对方应然的输出顺序是A。

那么剩下的10个人呢?这是特殊人,其面对善意好果时的应然应对不是这样的。目前,特殊人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所以,我们要再次加一个限定条件,现在讨论的是,在忽略转换问题下的、一般人的、应然应对标准。

当然,对于目前的五分可以继续细分为九分。这就要看意图和结果哪个更重要。分别给意图和结果不同的权重,就有了重意和重果两个分类。

综上所述,本文得到了善意好果的输出顺序和极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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