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日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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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晚清官场镜像》第2章

杜凤治在粤时间是同治五年到光绪六年,即 1866 ~ 1880 年。无论时人还是后人,都认为同治中期到光绪初期是清朝的一个“中兴时期”。

在杜凤治日记中可看到,其时广东官、绅的合作关系比较正常,州县官比较有效地把清朝的统治秩序延伸到各镇、各乡、各村。而且,官府经常派出军队举办规模不等的清乡,以“就地正法”等严厉手段惩处抢劫、拐卖人口等案的疑犯,高压手段也是维持一段时期安靖的重要原因。

另一位为太平军办过盐务、“人谓伊已受伪官”的举人鲍存晓更为幸运,他虽然在壬戌会试中一度被阻止入闱,但后来一些京官仍为他出具印结,鲍存晓在戊辰会试中中了进士,还“居然点庶常”。

谢单支手、黄亚水二两个团伙各有勒索、开赌、抢劫、掠卖人口、焚毁尸棺等严重违法行为,又经常互斗。两个盗匪团伙背后都有宗族、绅耆、书吏、衙役的支持。支持谢单支手的厚田黄姓是土著,巡塱黄姓是客家;支持黄亚水二的石桥黄姓则为土著,与厚田黄姓不同宗。 [24] 而这些村庄之间也时常发生械斗,又经常向官府互控对方纵匪助匪。这两个团伙反映了晚清广东匪、绅、民之间的复杂关系

广东毗连港澳,购买洋枪洋炮有特殊的便利,一旦被追缉,也可以轻易逃往港澳。日记记载,南海县一次大劫案后,盗匪多逃往香港,并在香港销赃。 盗匪被追缉时还有逃往新加坡的。

在清朝,浙江是全国文教、科举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作为浙江籍的正途出身官员,杜凤治在道德、文化方面有着优越感。他经常拿家乡浙江与广东比较,大发议论。

其时,“广东风气,一经发达登科及第,则不论千百里外、异府各县不同宗之本家,皆请其祀祖,即不往请,登第者亦必往拜”,祭祖时不仅大排筵席,而且还厚赠并无亲族关系的同姓中式者,“一借其荣,一图其利”。顺德梁耀枢中同治辛未科( 1871 )状元后,全省各地梁姓纷纷请他去祭祖,梁“所获不赀”。广宁拔贡何瑞图中举后,“凡姓何者无不与联宗祖,亦获千金之则”,往顺德途中落水溺亡,杜凤治评论说“可悯可嗤”,认为这是江浙所无的陋俗。

他在南海知县任上,经常处理“卖猪仔”出洋的案件,还经常奉命“就地正法”盗犯。日记记曰:“广东抢劫、拐卖两案,一经审实,臬台过堂,即便定罪弃市,每月两县办此数次,多至百余名,办愈严,犯愈多,圣人复起亦无法可以弭之。

杜凤治在日记里讥讽臬台作为司道大员不应该喜欢看新闻纸,否则,洋人、小人、无赖人都可以利用新闻纸来播弄、欺蒙,臬台靠新闻纸了解下属很可笑。

如果出现民变,官员要受处分,洋人打过来,土匪即起,广东顷刻变为焦土,官员性命也不可保。要求官员不要怕因向洋人让步而引发民变,如民间生事可以调兵办理。

“神仙粉”事件发生之日,正是晚清教案进入高发期之时,此事在广东演变成一场教案并非不可能。但由于瑞麟不惜代价迅速处决“施药”者(可以肯定是无辜者)与造谣者,千方百计在不得罪洋人和“顺从民意”中间寻找平衡点,终于把民间的反抗压下去,避免了一场大教案的发生。

同治八年,杜凤治得知四会附近的水口厘卡一次上解 5000 两银,两个月收入就相当于四会一年的地丁,于是感叹说:“会邑虽小,纵横亦百余里,一年征赋不及一水口出入商贾货物之厘头,予以为嗣后何必征收,只设局抽厘足矣。每石粮抽几何田赋,亦何尝不可抽厘哉?可哂可叹也!”厘卡收入高反映了清朝对商人的盘剥,但也反映了商业、交通的发展,如果社会动乱、民生凋零、交通阻塞,厘卡就不可能稳定地获得大量收入。

前浙江盐运使、著名绅商潘仕成因为盐务失败被抄家,官府决定把潘家在西关聚族而居的大宅院出售,总督瑞麟亲自定价 38000 两,杜凤治作为南海知县具体执行此事。这所宅院因为价格太高没有人买得起,后被西关商人管理的爱育善堂以 3 万多两的价格购得,作为爱育善堂的“公局”(办事场所)。 潘仕成的宅院是超级大豪宅,但如果折合粮价,也只相当于两三万担白米。

日记有不少买书的记录,比较房价和书价,今人很可能会觉得晚清的书籍贵得离谱。廿四史一部,白纸价 160 两,黄纸价 140 两,还都须自行装订,加装箱 200 两以上。《通志堂经解》一部价 200 两。《全唐文》一部 200 余本价银百元,“皇朝三通”一部价银百两。 也就是说,买两套廿四史(连装箱)或四部“皇朝三通”的钱,就可以在广州繁华商业区购买一处铺屋。

南海县神安司刘某牵头设立了一个“长生会”,办法是每人每次收银 6 分,共收 180 次计 10 两 8 钱后不再收,如有丧事,会中给予 20 两丧葬费。数以千计的人入会,但刘某等会首后来无法兑现承诺,于是引发三四千人闹事,将刘姓所住房屋及宗祠拆毁,又攻打其他会首居住的村庄,土匪也乘机抢劫。杜凤治一面设法弹压,一面通过绅士处置,设法将会首家产查清变卖。

事前知府和杜凤治确定了巡游路线,保证总督、巡抚等高官及其亲属可以在衙署观看;将军、副都统以巡游线路不经其衙署派人来询问,杜凤治表示可以安排。

同治十二年二月初四,新任布政使俊达宴请前任邓廷楠以及除督、抚外的各级文武官员。当日是杜凤治母亲忌日,他本不想参与,但作为俊达下属,且身为首县知县,不得不出席戏宴。

光绪三年,杜凤治审理了大绅伍子猷与翠山玉班头牌小旦(男伶)刘亚苏的一宗讼案。刘亚苏又名刘苏,自幼卖身伍家,是伍家蓄养的优伶。由于演技高超,每年戏班“工价”达2500 元。伍家称:刘亚苏出名后沾染奢侈恶习,挥金如土,“工价”不足其挥霍,伍子猷“已为向班主蔡南记借银两次共五千五百元之多”。而刘亚苏则想脱离伍家“自立场面”。伍子猷一怒之下把刘亚苏捆送南海县丞衙门(南海县丞与知县不同衙),后又解送到南海县。杜凤治对“簪缨世族”的伍家“蓄养优伶”大不以为然,且估计刘亚苏原先的大部分“工价”其实是被伍家收取;但又不能不给伍家面子,只能采纳伍家为刘亚苏向班主借银的说辞,判决刘亚苏承担这宗巨额债务。但刘亚苏肯定拿不出,就责令刘亚苏继续在翠山玉班演出,每年“工价”的一半赡养母妻,另一半用于还债,逐年扣还。另外判罚刘亚苏3000 元,作为离开伍家的身价(因顾及伍家身份和体面不便明言是身价)。但杜凤治的判决又说明,刘亚苏赎身后并非卖身给翠山玉班,还清债务后可以离开翠山玉班到“工价”更高的戏班演出。判决后,翠山玉班的司事立即代刘亚苏缴交“罚款”。因为刘亚苏在香港也“红极”,缺演一次就要罚一二百元,所以戏班要把刘亚苏保出让他尽快赴港演唱

刘亚苏本是奴仆兼优伶,社会地位属于最底层,但因演技出众,受到广泛欢迎,每年“工价”竟远高于官府高级幕客的脩金,高于南海知县俸禄与养廉之和,也高于一些州县官的实际收入。

杜凤治署理南海知县不久,同方功惠(柳桥)到前任南海知县陈善圻(京圃)家看戏,日记记下了一段有关女演员的细节:班中男女皆有,即档子班,女孩子为多。有女妓安仔者,年长矣,向有微名,唱老生戏,京圃、柳桥诸君欲伊唱《辕门斩子》,安仔不肯。京圃唆予与言,且言南海杜大老爷昨封卫边街一大屋,你亦居卫边街,不怕得罪大老爷封屋乎?安仔遂无言,《琴挑》《山门》毕即演《辕门斩子》,果然名不虚传。[194] 陈善圻曾任南海知县,与安仔地位悬殊,从日记描写的情景看,两人似乎熟悉,可以开点小玩笑,而且陈善圻还知道安仔的住处。安仔在陈善圻面前任性了一下,但对不那么熟的杜凤治还是有点怕,毕竟南海知县一句话就可以决定演员和戏班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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