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人团—1》

V哥,江湖人士,处女座,年纪不大,相貌堂堂,背头梳的发型锃光瓦亮,一身修身西服潇洒倜傥。无论何时我见到他,他就是这个模样。

我说V哥是怪人,并不是因为他以杀人为生,而是因为他随身带着透明玻璃保温杯,杯里泡着几十颗枸杞。即便不是杀手,一身西装革履,手持玻璃保温杯也颇不和谐。

V哥说,你觉得我该拿什么合适?

我说,一把精致的木柄伞,要不就什么也不拿。

V哥笑笑,然后严肃。生命无常啊,兄弟。他说。

屁!我骂一句。如果你真的这么珍惜生命,为什么不把酗酒的毛病先戒了?

凡事不能只看表面。V哥说。然后他拉出了冰箱里的冰块,几乎每一块里面都包裹着一颗红彤彤的枸杞,那瓶躺在冰箱里的伏特加居然塞进了一根人参。

这……

你别瞧不起,我是有根据的。V哥继续说,我拢共杀了一百二十五个人,其中不用枸杞泡水的都只活到四十以下,用枸杞的基本都是在四十以上。他说,我可是做过精确统计的。

好的吧。


我是在一个深夜的小巷子里遇到V哥的。我起初没注意到他,然后他就把一根尖锐的东西伸到我腰间。

死基佬你干嘛呢,我问他。我那时候有点喝高了。

杀人。他说,顺便把匕首往我肉里扎进了半寸。我立刻就被疼醒了。果然,解酒还得靠疼。

我颤颤地问,为、为啥啊?

阿蝶你认识?

前女友。

她让我杀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因为我甩了她?

嗯,很有可能!他说。

他又问,为什么甩了这么漂亮的妞?

我于是向他吐了一刻钟的苦水,又是各种要礼物要表白,又是各种禁忌规矩……女人嘛,总之有各种各样的花样,烦不胜烦。女人好像天生就是为了让关系变得复杂化而存在。

所以原因到底是什么?

哦,她有性病。

我艹!杀手V哥丢了匕首。恶心!真他妈恶心!这人我不杀了!

后来得知,阿蝶和V哥谈好的条件是让V哥玩一夜。

她这不是有病么?以后每次谈及阿蝶,V哥总是这么说。

是的是的,真是有病,一簇一簇的花菜啊。


总而言之,杀手V哥很怕死。

他说,我杀了一百多人,人死的时候很难看。

老死总是安详的,我说。

那都是小说里的故事。V哥说,小说里还有死者死前微微一笑呢,我见过的死者没有一个死前不哭爹喊娘的。

那当然,又不是意料中的死。我说。

所以啊,世事无常,生命可贵。V哥说完,喝掉杯中酒,把枸杞和人参片扒拉进嘴巴里,嚼得滋滋响。


这就是V哥。第一位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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