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案例三


案情:甲明知掉入河中的是自己的儿子乙,但误以为自己没有义务救助乙,因而没有救助导致乙死亡。

问: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我的答案:

结论: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的杀人犯

分析:客观上来讲,由于甲没有救助导致乙死亡,主观上来讲,甲明知掉入河中的是自己的儿子乙,

但误以为自己没有义务救助乙,主观认识有过错,但这并不妨碍构成不作为的杀人犯。

答案:

结论: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分析:这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不阻却犯罪的成立。此种情形下,行为人对事实的认识没有错误,只是对于自己在当时的情况下有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产生了不当的认识。

【关键词】

✅不作为犯&故意杀人罪(1)

✅违法性认识错误(1)

✅不阻却犯罪(1)


案情:甲、乙二人前往被害人丙家实施盗窃,丙正在家中睡觉。二人盗窃既遂后,甲临时起意将正在熟睡的丙杀害。乙没有任何表示。

对甲的杀人行为,乙该如何定性。

我的答案:

对甲的杀人行为,乙不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甲、乙二人前往被害人丙家实施盗窃,甲、乙构成盗窃的共同犯罪,二人盗窃既遂后,甲临时起意将正在熟睡的丙杀害。乙没有任何表示。甲故意杀人罪属于甲的单方行为,此时,乙没有任何表示,故乙不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答案:

结论:对甲的杀人行为,乙对甲的杀人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理由:甲乙只是共同实施盗窃财物,并没有共同造成人身伤害。甲临时起意杀害丙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乙同时也没有创造丙被杀的风险,所以甲的杀人行为与乙无关,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共犯(1)

✅实行过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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