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阅读家庭读书会II 15.1/21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雨霏M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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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蟋蟀名叫柴斯特,它来到纽约的第一位朋友是塔克老鼠,最后认识的朋友是亨利猫。

柴斯特在康涅狄克州练跳高的时候,因为闻到了自己最喜爱的味道“腊肠”的香味,跳进了野餐篮里,在柴斯特不知情的情况下,它被带到了美国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聪明机智的塔克老鼠和憨厚沉稳的亨利猫。在它一举成名的时候,因思念家乡自由自在的感觉,并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康涅狄克州”。

我觉得老鼠塔克不仅是一只聪明机智的老鼠,还喜欢交朋友,愿意帮助别人,还很有经济头脑……在柴斯特刚刚被玛利欧带回报摊的时候,听到柴斯特喜欢吃腊肠,就立刻跑回排水管,把准备当明天的早饭拿出来和柴斯特分享。柴斯特在关“紧闭”的时候,是塔克慷慨解囊,拿出自己一生的积蓄来换回柴斯特的自由!老鼠塔克发现了柴斯特的音乐天赋,并叫柴斯特学习人们喜爱的歌曲。塔克的脑筋转得很快,就是这样柴斯特才能帮助白利尼一家挣钱。

这本书故事生动有趣,不仅看出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的友谊,还读出来幸福和快乐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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