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深信业果(1)--济群法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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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深信业果

深信业果,就是深信由业感果之理,这是佛法的基础理论。但这一思想并非佛教特有,印度早期的《奥义书》中,就谈到了业与轮回,谈到了修行与解脱。事实上,印度很多宗教都有这方面内容,只是理解各不相同。比如其他宗教多以灵魂或神我作为主体,由此造业感果。佛教的业力说却不同于此,其特点是建立在缘起、无我的基础上,认为一切有为法都是缘生缘灭的。在因缘所生的世界中,没有什么永恒的主宰。

业力思想在佛教中非常重要。生命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我们的所思所行,既是以相应的心理为基础,同时又在张扬相关的心理,积累不同的业力。当它表现出来时,就决定未来的生命形式。在生命延续过程中,不同业力在不同时期渐次成熟,这就是《唯识三十颂》所说的“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如此,推动有情不断招感果报。如果不通过忏悔或修行进行对治,业是不会自动消失的。这就是业决定一切、业创造一切的原理。

不仅轮回是以业果为基础,四谛和三乘佛法的修行也是同样。四谛包含杂染和清净两重因果。苦谛和集谛,告诉我们轮回如何形成,为杂染因果;灭谛和道谛,告诉我们怎么通过修行解除轮回,为清净因果。而在三乘佛法的修行中,人天乘是以受持五戒十善招感人天福报;声闻乘是以出离心作为因,依戒定慧成就解脱;菩萨道是以菩提心为因,依六度万行成就无上佛果。

对业的信任非常重要。农民相信耕耘才有收获,就会辛勤劳动,否则为什么要费心费力地操劳?但缘起的生命现象非常复杂,并不像种田那么简单。其中,又包括内外两种结果。所谓外在结果,就是身口意三业所成就的客观结果。所谓内在结果,就是由此形成的心行力量,如贪婪在张扬贪心的力量,嗔恨在张扬嗔心的力量,最后使我们为贪心所害,为嗔心所苦。如果深信不善心行会给生命带来痛苦,我们就会自觉地止恶行善,依教奉行。

所以说,业果之理是佛法的基本正见。若不具备这一基础,修行将无从谈起。《道次第》中,也是将业果作为重点内容来介绍。关于这部分内容,论中本身是有科判的,只是理解起来比较复杂。我将之简化为十点,分别是:一、思惟业果总相,二、十种不善业道,三、依不善业论业果轻重,四、十不善业果报差别,五、依十不善业说十善业,六、业的种类,七、完美人生的因果差别,八、不善业的认知及对治,九、下士道发心之量,十、除邪分别(对下士道修学误区的说明)。其中,前面八点对业果作了全面介绍,后面两点则结合下士道的修行进行说明。

一、思惟业果总相

   作为业的存在,是有其基本规律和特征的。论中,宗大师主要从业决定之理、业增长广大、业不作不得、业作已不失四个方面进行说明。

1.业决定之理

谓诸异生及圣者,下至生于有情地狱,仅依凉风生起以上之一切适悦乐受者,悉从往昔所集善业出生。若从不善而生乐者,无有是处。又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热恼之苦以上,一切皆从往昔所集不善业生。谓善业生苦者,亦无是处。

《宝鬘论》云:“从不善生苦,而有诸恶道,从善有乐趣,并生诸安乐。”是故诸苦乐者,非从无因及自性、大自在等不顺因生,乃从善、不善之总业生总乐苦,及诸种种别苦乐,亦从种种别别二业别别而生,无有爽误也。

于此不虚谬之业果能决定者,说为一切诸佛子之正见,赞为一切白法之根本也。

所谓业决定之理,即造业必定感果。其中所决定的,正是从善业感得快乐,从不善业感得痛苦。任何快乐,乃至微不足道的快乐,都是由往昔善业所出生;任何痛苦,乃至微不足道的痛苦,也是由往昔恶业所出生。没有善业,决不会引发快乐;没有恶业,决不会引发痛苦。对于这个规律,要深信不疑。

“谓诸异生及圣者。”异生,即凡夫,由业力而显现身量、寿命等种种不同,故名异生。而圣者则为同生,因其共同证得法性,证得与三世诸佛及六道一切众生平等无二的法性,所谓同法化身。

“下至生于有情地狱,仅依凉风生起以上之一切适悦乐受者,悉从往昔所集善业出生。若从不善而生乐者,无有是处。”乃至等活地狱中的有情,在被各种酷刑折磨得死去活来时,恰有一阵凉风吹来——这一点点的快乐,莫不与过去生所造善业有关。如果说从不善业可以产生快乐,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倘若世人深信此理,世间就无人作恶了。因为离苦得乐是一切有情共同的愿望,但他们往往不了解导致苦乐的因,不知善业产生乐果,不善业产生苦果,所以才会任意妄为。

“又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热恼之苦以上,一切皆从往昔所集不善业生。谓善业生苦者,亦无是处。”世间所有痛苦,乃至阿罗汉所遭受的苦痛,也是由无始以来所造的不善业出生。如果说善业将感得苦果,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当然,阿罗汉的痛苦和凡夫不同。凡夫不仅有身苦,还有心苦,阿罗汉但有身苦而无心苦。

“《宝鬘论》云:从不善生苦,而有诸恶道,从善有乐趣,并生诸安乐。”《宝鬘论》说:从不善业因产生痛苦,所以才会有三恶道。从善业感得人天善趣,从而产生种种快乐。

“是故诸苦乐者,非从无因及自性、大自在等不顺因生。”自性,数论外道认为自性与神我结合产生世间万物。大自在天,印度教最高的神,被认为是决定人间苦乐的主宰。宗大师总结道:所以,世间所有苦和乐决不是无缘无故的,也不是“自性”或“大自在天”这些不相应因所生。缘起甚深,各种外道虽然对此有种种猜测,但因智慧不够,无法透彻因果的全貌,便产生种种邪见。

“乃从善、不善之总业生总乐苦,及诸种种别苦乐,亦从种种别别二业别别而生,无有爽误也。”总业,亦名引业,指总的果报,如投生善趣或恶趣。别业,亦名满业,指差别果报,如人道的贫富之别等。我们应当了知,从善或不善的总业将决定生命去向,感得总的苦乐果报,如善业得生乐趣,恶业得生苦趣。而每一道又有种种差别苦乐,如同生为人而又千差万别,这些差别也是由善或不善的别业所导致。虽得生乐趣,会因某些恶业感得短命、贫困、病痛等苦果;虽得生恶趣,会因某些善业感得受人宠爱、生活优越等乐果。总之,善业得乐果,恶业得苦果,这个道理是丝毫不差的。

“于此不虚谬之业果能决定者,说为一切诸佛子之正见,赞为一切白法之根本也。”白法,止恶行善。对于这一真实不虚的业果决定之理能够深信不疑者,会将之作为一切佛子应当具备的基本正见,并加以赞叹,以此为止恶行善的根本。

对业果之理真正确认之后,止恶行善就会成为我们主动而非被动的选择,成为我们坚守而非犹疑的标准。我们不妨反省一下:对业果之理究竟理解到什么程度?相信到什么程度?事实上,这也是考察心行的基本标准之一。且不论内证境界如何,只要看看对业果之理信到什么程度,就能知道修行是否已经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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