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第三十一章 私与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第三十一章 私与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上一章韩非子给我们讲了“二心”之人,他重点列举了“专搞私学、隐居山林、老谋深算”这三种人,和他们的二心行为:诽谤现实,造谣惑众。这三种人表面上看不问世事与时事,专心于私学隐居玄思,实则在背地里大搞阴谋诡计。

按理来说,对于二心之人之为君主应该快刀斩乱麻,坚决禁止取缔,以正视听,以儆效尤,以显君威。可问题是恰恰相反,君主不但不禁罚,反而遵从纵容,结果就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这就是君主过失之处。佛家讲“因果”,有什么样的“因”,就有什么样的“果”,其实也就是世间事物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这是规律。君主弃法从乱,自然是无功无劳者显与富。

“无功而显,无劳而富”这是有违社会道德与共识的。圣贤的经典思想与理论最接地气,最具历史观,也最实用。农耕文明最知道“实干”的意义与价值,中华文明就是典型的农耕文明,最讲究实践“顺势而为”,这里的“势”是自然之势,比如耕种要顺二十四节气,“势”也可以是事物发展之势,比如工业时代的技术发展,“势”也可以理解为社会发展之大势,比如俄国的十月革命给中国带来的马列。

“无功而显,无劳而富”韩非子的这一思想就是君主施政好与坏的现实答案。显然,如果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说明君主施政过失,如果是“有功而显,有劳而富”说明君主施政正确。失与正也正好说明了君主的昏与明。我曾说过百家之后无圣贤,中国人所有的智慧在先秦时期都已形成集结成塔供后世之人瞻仰学习。

君主对二心之人之为的遵从纵容的结果社会表相就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而更为严重的是表相之下的本质,二心之人不会止步于“显富”,他们有更高的目的与追求,就是“求索与世相反者”,追求与世道相背的东西,想想就知道是什么了。私者,如果只为了“显与富”那就太小气了,私者,志在为私废公,这与法者正好相反。

韩非子接上文继续说“凡乱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学者也。”意思是:大凡危害君主统治、反对现实社会的,常常就是那些身怀异心大搞私学的人。“害君反世”这样的行为,不是只为“显名富贵”者所能做出来的,必是“二心私学”者所为,“害君反世”者有“背道私学”做为思想基础,这是问题的本质。

韩非子回过头总结道: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意思是:所以《本言》说:“国家安定靠的是法,国家混乱根子在私。法立起来的话,就没有人再行私了。”这是韩非子引用了自己的曾说过的话,用来总结这一节的论说。法与私,对立矛盾,表相为治与乱,也是对立矛盾,中国的历史就在这一矛盾中前行,法则治,私则乱。细想起来,在中国资产阶级革命为私社会大乱,无产阶级革命为公社会大治。

最后韩非子认为:故曰: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意思是:所以说:倾向于私行的,社会必然混乱;倾向于法的,社会一定会大治。行私,在中国行不通,这有违社会道德与共识,也与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相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行私天下大乱,这不是圣贤与统治者想要的结果。立法为公,这是中国唯一出路与选择,中国也一直走在这条路上,天下大同,是我们的思想追求与文化至境,唯有“道法”才能实现,其它都是邪路。

【凡乱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学者也。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故曰: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所谓四大文明,只有中华文明连续且现存于世,其它三个文明只存在于历史中。立法为公,这是中华文明连续且现存的原因,文明需要传承与发展,而传承与发展的主体是民众,只有民众生存与生活下去才能传承文明。行私废公,最终导致民众无法生存,文明也就自然而然地消失失传。立法废私,可以最大限度地让大多数民众生存下来,文明自然就会得到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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