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十一 我的故事

      “一个人若被束缚在地,他将对世界唱出最凄惨的哀歌。”——保罗西蒙《if I could》

      这一路来停停走走,偶遇了不少人,也听了不少故事。现在我就快行驶到家乡了,我决定把最后一个故事的位置留给我自己。坦诚点吧,我这趟回来不为别的,是为了杀一个人。这个人,是我的父亲。

      我出生在S城的一个小商人家庭。客观地说,小时候还算家境优渥。我父母原来都是国企工人,但当邓爷爷打开国门开展市场经济的时候,他俩便回应了下海经商的第一声号角,自然,在那个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年代,他们俩挖到了第一桶金。回到家乡,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酒楼,我的满月酒就是在这家酒楼办的。不过在我的记忆里,酒楼大部分时间都是母亲在打理,父亲则是很闲适的感觉,不是开车兜风,就是在打保龄球。父亲的保龄球打的很好,听说当年参加比赛最好成绩是全国第三,而且差点进了国家队。这些事儿我都是大了以后才知道的,之所以记的这么牢,是因为这差不多算是我唯一为我爸感到自豪的事了,说实话,知道了他以前这么厉害,当时有种我爸是藤原文太的感觉。

        正如我说的,酒楼一直是我妈妈在操劳,因此我从小最崇拜的人是我母亲。每当我在酒楼看见她身着女士西装,风风火火地指挥那二十多个雇员,令他们有条不紊地运转着的时候,我脑海里都会浮现电视剧里女强人的形象。我妈真厉害,每次我都在心里发出这种感叹。所以哪怕她很少顾及我很少和我说话很少和我玩耍的时候,我都会暗自为她开脱,我妈只是太忙了,顾不上我。而且我也很懂事,尽量不去打扰她,任由她的目光像流水经过石头一样从我身上扫过,一刻也不停留。

        关于我们一家三口阖家欢乐的记忆,我现在有点模糊,它们像一个个细小的玻璃碎片,埋葬在我记忆海洋的沙滩上。我捡起其中一片,看到了一对年轻夫妻领着一个碰碰跳跳的男孩,他们要去植物园野餐。我闻到了男孩最喜欢的金枪鱼罐头的香味,男孩手拿筷子美滋滋地享用着,父亲在一旁按下了快门。太阳偏西了,金色的阳光染黄了母亲的卷发,照亮了她的棕色洋装,也令她的黑色高跟鞋格外耀眼。记忆中母亲的形象总是美丽又洒脱的。挎着相机的父亲憨笑着伫立一旁,黑灰色的polo衫塞进裤子里,裤腰带上别着移动电话,那时候的父亲竟也如此亲切。三人走在路上,身影被夕阳拉的老长,和周围金色的场景极其相称,一起构成了一副幸福的油画……

        不谦虚地说,我小时候就是那种被称为「别人家的孩子」的那种变态。成绩优异,性格内向不惹事,英文流利地道,会弹钢琴。可能是早熟的缘故,我清楚大人们希望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小孩,因此我从小到大几乎从没有叛逆期,没有忤逆过家人的话。我不了解这样的童年对于我来说究竟是福是祸。或者换言之,我是个极其懒惰的孩子,我不想费脑细胞去做什么决定,哪怕这个决定能给我带来叛逆的快乐,我都懒得去想,我只需要完成大人交给我的任务就好,无论是学习还是钢琴。值得庆幸的是,我从小就是个优秀的执行者,我能以超高的质量完成交给我的每件事,因此,我也成了同龄人羡慕嫉妒的对象,成了大人们交口称赞的乖孩子。

        差不多十岁十一岁那会儿吧,我又不小心优秀了一下。我的作文被文学少年杂志刊登了,而且也收到了来自少年作家协会的邀请函和祝贺卡。我记得那篇作文叫《张飞遇到葛朗台》,是一篇童话,内容记不太清了,反正一个暴脾气与一个吝啬鬼的相遇肯定十分有趣,看来我那时候想象力还是很天马行空的。我还记得后来有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上学,我坐在副驾驶。在等候一个信号灯的时候,父亲开始在车上的手柜里翻找着什么,我很不解地看了父亲半天,才发现他掏出的居然是少年作家协会给我的祝贺卡。

        “海蓝蓝作家协会。”

        父亲心满意足地读着上面的字,一边用右手摸着我的后脑勺。红灯很长,即使他磕磕绊绊地读完了卡片上的所有字以后依然没有变绿。他的眼里有光,仿佛眼前是这世界上最美的幻景。我记得他笑了,但这也是我记忆中,他最后一次冲我笑。

        也许幸福的时光终止于她的离去的那一刻。十三岁那年春节,母亲走了。她并非离开我去了另一个世界。而是抛下了我,依然和我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之下,呼吸着同样污浊的空气,暴露在同样灼人的阳光下,但作为母子,却彼此再无交集,唯一的羁绊便是血管里流淌的血脉。那段日子,敏感的我当然有所察觉,父母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连接每次争吵的,是无休止的冷战,我当然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我恨我自己,恨我不是电视里演的那种靠一己之力挽救父母婚姻的孩子,一句这是大人的事,就足以让我望而生畏,大人的世界,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来说,可能是这世界上最遥远的东西。默默地,我已经在心里为那一天的到来做准备了,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一天来的会那么倏然。

        那天还没有到元宵节,空气里依旧是爆竹味和节日的喜庆。享受假期的我在房间里玩着PSP。父亲不在家,母亲在自己的卧室里,房门紧锁。我还在心里暗喜,母亲不像父亲,不怎么约束我,我可以放心畅快地打我的游戏了。突然,母亲的房门打开了,我闻声便终止了游戏,走出了房间。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门厅开始穿鞋了,身旁立着行李箱。看到一脸诧异的我时,她愣了一下,皱紧了眉头,眼神有几分心虚,有几分无奈,又有几分不舍。无言对视了几秒,我问到,妈,你要去哪啊?

        “没事,去你姥姥家待几天,你,跟我走吗?”

        “我不想去……妈,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不一定……你去把英语书拿过来……”

        “哦,好。”

        我还记得那是当年补习班用的《剑桥英语》。母亲接了过去,直接翻到后面的单词表,用力折上了几页。

          “过年也别玩得太过分,我折上的这几页单词,你要背熟,等我回来……等我回来的时候,我要考你,记住了?”

          “嗯,记住了。”

          那天很阴,还飘着雪花,不知老天是否会回应伤心人无声的自白。雪越下越厚,而我,终究没能等到母亲回来考我单词。

          母亲的出走令父亲大受打击,不饮酒的他开始猛灌自己,喝醉了以后就开始在家里摔东西。最先下岗的东西就是家里的一切相框,酒后的父亲每次都会把视线里的保护着我们全家福的相框摔得粉碎,并且丝毫不顾及被玻璃划伤的手指,在碎玻璃中胡乱地抽出相片,再撕得粉碎……我试过劝阻他,但每次得到的回应就是一记耳光。他也比以前更爱打保龄球了,几乎每天都泡在球馆里,对于酒楼的生意他也不管不顾,任由那些领着工资的雇员吃回扣,无所事事地在饭店大厅里打牌。

        不死不活地经营两年以后,这家以我名字命名的酒楼倒闭了。那天很热,我和父亲站在酒楼门口,看着工人们赤裸着上身,将饭店的桌椅摆设一件一件搬到外面的卡车上。听父亲说,这些东西要送到二手市场卖掉,用来减少一些损失。还说了什么,十个饭店九个赔,最后基本都会倒闭的之类的话。对于商业,市场经济这类事,我是一窍不通的,我不知道餐饮业是否真的像父亲说得那般不堪,但我敢肯定的是,店里生意变差,就是从母亲走了以后开始的。

        那些糙汉子还在搬运,他们一边擦着汗,一边将这些目前还属于我们家的东西粗暴地扔上卡车。突然,我飞快地跑进了酒楼,疯了一样抱起了收银台柜子上的那个帆船模型,冲到父亲跟前,央求他把这个模型留给我,不要卖掉。我喜欢这个船模,不知道父亲当初是从哪里淘到这个精美的模型。我喜欢风帆船,尤其是这种近代欧洲的风帆战舰,每次来酒楼,我都会在收银台待好久,就为了好好将其端详一番。但每次我都舍不得碰,我怕父亲怪我,更怕弄坏了这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我抱着帆船,期待着父亲的允许。父亲瞟了我一眼,又瞟了瞟船模,吐出了几口二手烟,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那就留着吧。”

        我点了点头,强忍着笑意,我知道此时此刻父亲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我「没心没肺」的蠢笑。处理一家饭店要比经营一家饭店容易得多,没过多久我们俩就回到了家。这个夏天我们家有两件大事,第一件就是家里的酒楼倒闭了。第二件就是,我中考考上了全省最好的高中。

        酒楼倒闭以后父亲没有出去工作,我们爷俩的生活靠的是爷爷奶奶退休金的接济。父亲去保龄球馆的次数减少了,但是去彩票站的次数增多了,是啊,谁没有一夜暴富的梦想呢?尤其是曾经的生活是那么富足,现在的生活又是如此窘迫。当我告诉他,我需要三万择校费的时候,我没有想到他给我的答案是,放弃去省实验,而是去一个可以公费的普通重点高中。那次我哭了,他打了我,骂我不懂事,不体恤家里。可是,考上省实验是每个沈阳孩子的梦想,我有能力去这所学校读书,为什么没人来体恤我呢?三万块,不过是你一套保龄球装备的钱啊!最后,还是爷爷奶奶出了这三万块钱,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我梦想的学府。

        这所学校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学习成绩好,家境又优渥的。毕竟是全省最好的学校,残酷的现实是,这个级别的高中很难单单靠努力二字考上。必须有极强的天赋和聪明的头脑,还有就是,需要家庭给你支持,给你掏大量的补课费。我的同学们,成绩都比我好,家境更是比我好太多,我的零花钱是班里最少的。我真希望他们因此看不起我,歧视我,这样我才有理由恨他们。不过可惜,同学们家教人品都很好,并没有对我另眼看待,他们越是这样优秀,就越让我自惭形秽,就越让我自卑。我开始怀念曾经的生活,心想如果母亲没有离开,而是继续经营酒楼,我现在是不是就和这些公子哥没什么区别了?不会像现在这样低人一等。

        高二要分文理了,经过一年多的学习,我发现我是更适合学文的。那天我去彩票站找到了埋头钻研号码的父亲,跟他说了我想学文的打算。父亲抬头看了我一眼,又开始在纸上写写算算,扔给了我一句话。

          “回家等我。”

        晚上十点半,父亲回来了,我迎了上去,还没开口,父亲便扯着他那副烟嗓抢先说道,

        “我觉得你学理比较好。”

        “可,可是,我想学文啊。”

        “学文干嘛?高中都是那些学习不好的孩子才去学文呢。”

        “但我的文科成绩明显要比理科成绩高啊,班主任也觉得我更适合学文。”

          “你少给我扯班主任,我才是你爸。”父亲脱下了外套,坐在了我的床上。

          “我听说,文科班里女生特别多,你是不是想搞对象啊?你小子还有没有点儿正经事啊?”

          我涨红了脸,嘟囔了一句,“可我文科就是比理科好啊……”

          “够了,我也打听了,拿以后就业来说,理科就是比文科好就业,你懂不懂?你现在不能那么任性,要想着将来,想着以后好不好找工作,好不好赚钱,听清楚没?文科学了有屁用啊,听我的,学理吧。行了,就这样,早点睡。”

          第二天,我找了班主任,告诉她我决定学理。班主任很诧异,她想联系我父亲,被我拦下了。因为我知道,没有用,我也不想在班主任面前继续丢人了。是啊,理科好找工作,毕竟这个家,以后得靠我。

          几年以后,我考上了一个不好不坏的一本工科大学,机械工程专业。为什么学机械?因为好就业,当然,这也是父亲的「建议」。我喜欢我的大学,因为身边的同学跟你智商差不多,兴趣差不多,最主要的是,学这个专业的学生家境也基本差不多的糟。大学给我的回忆,首先浮现的是蓝色的天空,大而干净的教室,在寝室里大声嚷嚷着脏话的室友,和不识愁滋味放肆荡漾的青春。大学时光,是我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日子,那时候的自己意气风发,仿佛即刻之间就可以把整个世界收入囊中,我很怀念那段日子,我很怀念那时候的自己。

        大四那年,我再次屈服于父亲,放弃了考研。我想,他可能是等我挣钱等太久了,不想再等三年了。于是我匆匆找签个工程局的工作,等毕业就下工地。大四下学期,我卖掉了所有的考研资料,每天把自己扔进网吧,就是为了隔绝同学们备考的声音。我再一次怀念起了母亲,怀念殷实的家底,是不是我们家如果还有钱的话,我就能像隔壁寝室的阿峰那样去美国读研了?那家伙的成绩比我还差一点,凭什么,凭什么他能去美国,我就只配去工地?凭什么别人可以继续深造,我一毕业就得负责养家,养我那个不争气的父亲?凭什么?凭什么不如我的人命都比我好?这该死的人民币……

       

        工地的这份工作除了辛苦些和没有假期以外,其他的也还好,更何况收入颇丰。除掉我自己用的和打给父亲的,每个月居然还可以攒下一笔。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手里也有了十几万的存款,正好此时也有合适的结婚对象,我便准备回家和父亲商量一下结婚的事宜。

        没想到,万万没想到,父亲居然欠了赌债。是啊,靠买彩票致富毕竟来得太慢,赌桌上搏一搏也许真的能翻身亦未可知。但父亲啊,我宁愿你天天去买彩票,赌博可是能让人倾家荡产的啊,虽说你也没什么家产。可能也是造化弄人,我的积蓄,差不多能让他补上那个窟窿,呵呵。生平我第一次忤逆父亲,拒绝了他借钱的要求。

        大约过了两周以后,父亲破天荒地要求双方父母一起见个面。我又诧异又欣喜,诧异的是父亲一直反对我找了个家是农村的对象,欣喜的是,既然父亲说要见家长,那么我的婚姻大事就算是前进了一大步了。我欢天喜地地安排了饭局。饭店挺大,周围的食客有点嘈杂,五个酒杯在桌面上映出难看的倒影。我和父亲坐一侧,女友和她父母坐另一侧。没想到,饭桌上父亲的话像刀子一般,刺得我终生难忘。

        “听说你们是农村的,那以后生个病啥的,你们又没保险,孩子的负担可就大了。”

        ……

        “啊,有合作医疗啊……那估计也不能报销多少吧。”

        ……

        “房子?房子没有,我现在也是租房子住,我无业,手里也没钱,孩子手里也没钱,现在的情况就是买不了房子,买不起。”

        ……

        “彩礼那还用说吗?现在房子都成问题,彩礼不管多少肯定也拿不出来啊。”

        ……

        “我之前也跟孩子说过,希望他找个家里条件好的。因为咱们家就这情况,我希望女方家里条件好点,也好帮衬一下。”

        ……

        “这什么话,什么叫让我儿子吃软饭啊?我作为父亲希望孩子过得好一点有错吗?你是小辈,咋这么跟我说话呢,懂不懂点礼数啊?”

        ……

        “你们要走啊?好啊,好啊,那就不送了啊,有机会再聊。不送了哈。”

        ……

        饭店的洗手池有点小,我才吐了一会呕吐物就快漫出来了。想不到分手这天居然还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之下,竟如此有他妈的仪式感。那事之后,回到了工地,我依然每天都会呕吐,连续吐了七天,我终于决定,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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