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u

                                              一顿饭的诗歌馈赠——杜甫在长安之一

1.

"这不是子美先生么?“

‘啊,王先生,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子美先生,您这是要去哪里啊?”

“我就是出来走走,已经好久没这么出来走过了。”

“子美先生,你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你走路的样子,好像没什么气力,莫非身体有恙?”

“啊,倒被你看了出来,实不相瞒,最近刚去鬼门关走了一遭,堪堪捡了一条命回来,惭愧惭愧。”

“哎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久之前在集贤院,不还是好好的么?”

“说来话长,一言难尽。“

“子美先生,我家就在附近不远,您若不嫌弃,就请您到敝舍坐上一坐,吃一杯粗茶,然后慢慢道来。”

“怎么好如此冒昧相扰。”

“先生您就别客气了,看你气喘吁吁,就权当歇个脚。另外,我还有一些学问上的问题,要跟您请教哪。”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这两个书生装扮的人,向前迤逦而行,不久就消失在低矮错落的窄巷中。

这是公元751年,也就是唐玄宗天宝十载,被后人称为开元天宝盛世秋后的一天,在大唐帝都长安的一条街巷,年长些的是杜甫,年轻点的,名叫王倚。

2.

751年,对杜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在这年的年初,他因为献“三大礼赋”(《朝献太清宫赋》,《朝享太庙赋.》,《有事南郊赋》),获得玄宗皇帝赏识,让他待制集贤院,在经历了多年坎坷后,终于谋得了一个出身,对年已四十的他来说,这是个天大的喜事。

在后来进献给玄宗的《进《封西岳赋》表》中,他说:“臣本杜陵诸生,年过四十,经术浅陋,进无补于名时,退尝困于衣食,盖长安一匹夫耳。顷岁,国家有事于郊庙,幸得奏赋,待罪于集贤,委学官试文章,再降恩泽,仍猥以臣名实相副,送隶有司,参列选序。”

在唐代,献赋获得出身,同制举,进士及第者,有着相同的待遇,有了这个出身,也就踏上获取官职的梯阶。

另一方面,通过献赋,他也获得了很大的名声,眼球经济,在哪个时代,都是有着相同的的价值。后来他在《莫相疑行》一诗中回忆道,“忆献三赋蓬莱宫,自怪一日声辉赫。集贤学士入堵墙,观我落笔中书堂。往时文彩动人主。”汉代以来,以献赋的方式获得皇帝赏识的人有不少,杜甫大概觉得,自己也必将步前人后履,在文章治国两方面有大成,就如以后会与他发生深深羁绊的乡贤前辈房琯那样(房琯此前出道,即因玄宗帝封泰山时献《封禅书》,而被举荐到中书省秘书监。)当年举荐房琯的是丞相张说,而此次相帮杜甫献赋的是张说的儿子张垍,玄宗的女婿,翰林学士,时任起草圣旨的中书舍人,关系也可以说能够通天了。虽然房琯的父亲曾是丞相,但杜甫的爷爷杜审言在武后朝时,也是赫赫有名。

然而,杜甫只是被送隶有司,参列选序,姓名列入官籍,等待分配官职而已,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应该是发生在这年春天的事情。

3.

两人到王生家坐定,王生让人端上茶汤,待杜甫气息稍稍平定后,方才说道:“适才在街边遇到先生,初时几不敢认,怎么一段时间不见,先生会憔悴瘦弱至此?”

“甫一入秋,便阴雨绵绵,因不慎于早晚凉热,疟病来袭,艰难三月,这些天才有所平复,硬撑着想要走动走动,也见见多时不见的太阳,不意得遇王先生,真的是幸会啊。”

在这首给王倚的赠诗中,有关疟病的部分,杜甫如此描写:

王生怪我颜色恶,答云伏枕艰难遍。

疟病三秋孰可忍,寒热百日相交战。

头白眼暗坐有胝,肉黄皮皱命如线。

把疟病的病状写得非常详细具体。虽然写得悲切,但我们现在读起来,总有一点后世话本小说中,写到情热处,不免要来几句韵文渲染的感觉。唐代寺院与民间艺人依照佛经故事演绎的唱本已经出现,就通俗的程度而言,这段描写也基本晓白。诗歌中使用对话,诗-国风及汉乐府诗中有不少,这几行诗,没有直接用对话的方式,而似乎是对对话的引用,意味却有些等同于对话。

这首赠诗共有十四联二十八行,是一首篇幅比较长的诗,从总体上看,并不是叙事诗,但却有比较多的叙事内容,在给别人的回赠礼之中,用如此的篇幅细写自己的病症,合不合适不好说,就常情而言,的确是有些突兀。

在这三联之前,还有这么几句:

且遇王生慰畴昔,素知贱子甘贫贱。

酷见冻馁不足耻,多病沈年苦无健。

同样多是描述自己,甚至是有些标榜自己的意思。但这也就罢了。

但从另方面看,虽与常情有龃龉,但把疾病的细节流畅地描绘进诗歌中,又给人一种奇倔之感,也让人感受到杜甫的诗歌技艺的超乎众人,以及以其建立在深厚文化功底之上的拘任意奇僻之物于诗歌创作的那种混不吝,那种不同于常人的驱策诗歌语言的才能。当然,这首诗,离他的许多杰作,还差得有点远。

4。

伴随751年秋天毁掉不少长安民房的涝灾而来的杜甫的这场疟病,杜甫的另一篇诗文也有表达,这就是《秋述》一诗的长序,后被收录到《全唐文》中。诗只有四句:

宦海沉沦不自哀,新朋不至故人来。

平生识得一知己,贫病无由蚀状怀。

宦海沉沦,应该是沉沦于宦海之外,因为春上只是“送隶有司,参列选序”,并未得到渴念已久实质性的官职,洛阳故乡百亩田租要供养杜家四兄弟,余裕不会很多,自745年到长安举进士落第,至今已经六年,期间除个人与仆从的生活开支,为了谋求一官半职的各种干谒打点自不可少,一开始,可能还能维持,时间长了,也不得不做点兼职。在《进三大礼赋表》中,说自己“顷者卖药都市,寄食朋友”,应该也是有的。

但这年秋天,贫病灾一齐来袭,加上本以为唾手可及的官职悬在半空,“贫病无由蚀壮怀”,恐怕是强撑的冠冕之语,“秋,杜子卧病长安旅次,多雨生鱼,青苔及榻,常时车马之客,旧雨来,今雨不来。······我,弃物也,四十物位。”爆出这样的绝望之语,才是当下心情写照。可是在病中或病后依然能写出像序文这样言辞犀利的文章,不得不让人再一次感叹老杜的才华和勤奋,以及顽强的生存本能。

这篇序文主要写一位姓魏的老朋友冒雨赶来探病和辞行,大概是杜甫生病期间不多几位来看望的人之一。这位去年的进士,即将前往东都洛阳赴任,引得杜甫好大感动,并引发对于仕途复杂纠结的情绪,对于世情冷暖的不满,以及对魏子的评价鼓励,对魏子的感激之情,反而时掩映在上述情绪的叙述之中。但因为对比强烈,陈词犀利痛切,更显示出魏子能来探望的弥足珍贵。

总给人一介腐儒形象的杜甫,其实刚好相反,他称得上是位社交达人,由于家世望族(生母崔氏的崔家,是唐四大家族之一,名望更在杜姓之上),上可与皇家权相对得了话,下可与诗家名流结为兄弟,以他的文化修养以及文章经术才能,在仕途上面,如此坎坷委屈,最主要的,除命运不济外,可能还是性格因素,多年后在成都与恩主兼好友严武的激烈冲突——那一场狗血桥段被《旧唐书》不吝篇幅记录在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一点。

5.

麟角凤觜世莫识,煎胶续弦奇自见。

尚看王生抱此怀,在于甫也何由羡。

麟角凤觜,煎胶续弦有出典,但在此处的使用,究为何指,较难判断。我们不妨把它看作有亲和力,善于弥缝人际关系,易于与人相处,治愈系的高大上说法,而这一些品格,正是杜甫性格中缺失的部分,所以他说,‘在于甫也何由羡“,性格中所不擅长的东西,再怎么努力,总趋向于原值,所以,杜甫把这些东西夸到了天上,心中只有企羡网上得份。

王倚,不见于任何史籍记载,由于751年秋后这一天请杜甫吃了一顿饭,便从历史的无名氏堆垒中摆脱出来,这也是一个小小善意举动带来的意想不到功效吧,当然最重要,对象找对了。杜甫自称“卖药都市,寄食朋友”,从“且遇王生慰畴昔”的语义看,王生并不在上述“朋友”的名录中,他多半在“偶然可蹭”的名录,原因大约为,不太熟,也很穷。所以,当日的这场偶遇,在王生,或许是,在杜甫,或许就不是。

按说,在起首夸赞了王生的品格后,接下来应该说说具体内容,或两人交往的畴昔往事,但之后的”甘贫贱“、”不耻冻馁“、”沈年无健“,一气三句,好像都没王生什么事,反倒是在以古时隐士贤者的品行自矜,文艺家超强的自我表现欲终不能得到控制,”在于甫也何由羡慕“,说说而已。

但王生倒也不必感到委屈,这二十八行的长歌的回赠,绝对物有所超。

6.

惟生哀我未平复,为我力致美肴膳。

人生的第一要务,最大的善慈终于要开始。我们也迎来文艺家最厉害的文字,被刻意铺排开的“声色犬马”。

遣人向市赊香粳,呼妇出房亲自馔。

长安冬菹酸且绿,金城土酥静如练。

兼求富豪且割鲜,密沽斗酒谐终宴。

香粳,即香粳米;冬菹,即咸菜;土酥,奶酪;富豪,野猪,或豪猪‘。

这顿饭是怎么完成的哪?通过对食物的采购,香米、咸菜、奶酪、野猪肉、酒,纷至沓来,先解眼馋,权当入口;通过一系列人物动态,遣人向市、呼妇出房、兼求富豪、密沽斗酒;通过富有色彩的文字的静物描写,酸且绿、静如练、且割鲜;用一些动作性词汇,表达其中的婉曲,赊、呼妇出房、亲自馔、兼求、密沽。我们可以说,这是应该是最厉害的文字表达,有动态,有静态;有过程,有细部描写;有五官感受,有人情款曲。一顿不算丰盛甚至有些寒酸的招待,被王生“力致”出来,也被老杜的文字十分高超地营造了出来。

我们从中近距离地接触到了历史的细部,这些历史的细部,最为弥足珍贵,它可可地唤醒了我们尘封的记忆,如同断续的细线,把现在和过去的我们接续在一起,使我们终不至于完全丢失掉过去中的那些我们,丧失掉这回望自己的片刻欣喜。

这一顿饭,也是这首不算太好的诗的·highlight,作为歌行体的一种,我们看到汉乐府的余韵和在唐代的发展,当这种带有粗率豪迈常常叙事或半叙事型的诗体随唐结束而终了,我们便再也看不见这类有质感语言,常常叙事的文字,诗也终于被过度雕镂的文字架空,逐渐变得越发的远离和隔膜,最终变得看不懂和不看也罢,当心思都放在工具上,寻找工具就成了正事,问题是,对象是语言,而不是科技。

7.

故人情谊晚谁是,令我手足轻欲旋。

老马为驹信不虚,当时得意况深眷。

但使残年饱吃饭,只愿无事常相见。

唐人的平均寿命据说在55岁左右,所以,年过四十,可称晚年。手足轻旋,最直接的原因,当属那密沽的斗酒,杜甫是位嗜酒者,他的诗作中,与酒有关的,有相当的数量。文人多嗜酒,一是作为亢奋剂催化创作,一是作为麻醉剂纾解压力和情绪,以酒释放“个人自由”,逃避乱世灾殃的魏晋文人,更是把嗜酒做成风尚品牌,国力强盛的唐代,酒业自然大发展,有了许多知名的地方品牌,有些甚至延续至今。与王生叙过旧情,难得地吃了营养又可口的饭菜,,身心愉悦,自然觉得手足轻盈。这种情形,正如同沉疲的老马变成了欢快活泼的小马驹,况且还获得奥援者的款待和言语抚慰,往高了说,是身与心的双重拯救。

结尾的家常语遭到后世评论的批评,即使已尊为诗圣,也是避免不了,平心而论,在他的一些作品中,会贬损诗的格调也是事实。但最主要的,还是用法的问题,即用在什么地方(题材,体裁),以及总体风格统一与否,同样使用鄙夫村野语的“三吏”三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就会被认为是杰作,盖在于当行当色。

但杜甫有杜甫的坚持,特别在他的歌行体类作品中,他似乎总要撒点野,好像有意识要使用口水语、村野语。伟大的创作家,他的伟大之处,常常在于,他的百般尝试,和他的坚持。

我们阅读杜甫的杰作,会惊叹其创作力和完美,我们读他的这类不完美的作品,同样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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