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事件”漫谈

        这两周,大家又被一件事给搅得心绪不能平静,那就是“乐清顺风车”事件。8月24日,浙江省温州市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从警方公布的情况看,滴滴公司在此次恶性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无独有偶,今年5月初,空姐李某在郑州搭乘滴滴顺风车,途中遭司机残忍杀害,短短三个月时间,又再次发生“8·24”温州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两起侵害乘客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暴露出滴滴出行平台存在的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社会影响非常恶劣。针对此事件笔者试着梳理分析一下,对滴滴公司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来一个笔诛讨伐,以慰民忿。

1.已有前车之鉴而不知改正,此为可恶之处;

2.把公司的规章制度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此为可恨之处;

3.虽说资本力量强大,但竟无知至斯,此为可怜之处;

4.公司管理混乱,后面是否有保护力量,此为可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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