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学过程定律

      “教学过程定律”,作者把教学定律定义为:“激发和引导学习者的自发活动,学习者自己会学的部分老师不再告诉他”。这个定律要求老师唤醒学习者的头脑和思想,唤起他的自发活动,让他们自发去思考、探究和解决问题。

        没有老师在场,我们自己也可以学习。而且,自己探究和挖掘出来的知识,不仅保留时间最长,用起来也得心应手。那么,教师有什么作用呢?教师只是在纷繁复杂的知识体系中,充当学生的向导和帮助学生学习,避免混淆真理和谬误。故教师不能代替学生自发主动的思考和探索。学生只有在受到外在或内在刺激后,才会获得自发或自愿的力量,提升其心智的能力并能娴熟地运用这种能力。

        消极的层面来说,自愿自发的心智行动受限于个体已有知识的情况,因为个体任何的心智思考活动都离不开她知识的库存,婴儿之所以兴趣广泛也是因为他缺乏基本的知识。积极层面上来说,心智自愿之力的源头来自于对知识的喜爱和渴望。一方面,智力总是活跃在道德范围之内,因为个体对某些知识要么喜好或要么厌恶,学习者之所以拥有持续强烈的动力,是因为他们对真理的热爱与盼望,激发了他们崇高的道德情感。

        因此,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爱好和喜好来设置课程,激起学生的兴趣,鼓励他们思考、问问题,从而激发他们自我探索。为此,我也在用各种方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自觉提问、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看那种效果更适用,不断思考,不断实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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