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浅议——学而·第五节

原文: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译:夫子说:“治理千乘之国,要于事敬、于人信,节省物用而仁爱人民,以时节安排民众的生活。”

注:据《康熙字典》,此处“道”通“导”,是“治”之义。“敬”、“信”之解已于曾子言论中谈及。此处所谓之“事”,据《说文解字》“事,职也”,指的是事务而不是事情。后一“爱”,即“仁”的另一表述。末处的“时”不同于“学而时习之”的“时”,据《说文解字》“时,四时也”的说法及此一字位于“以”字之后而成状语,翻译为“以时节”或“依据时令”。至于“使”,据《说文解字》“使,令也”,便不得理解为“役使”;而是发号出令——类似于当今的国家政策或五年规划——以使民众的生产生活有所依循。

解:夫子提示的这一治理理念,大抵上是由人际、人事两个角度对“忠恕”的阐发。“敬”本与“忠”意通,毋庸赘言;且“信”的含义,与曾子所论基本一致,或许可将其对象扩展到君臣、君民事宜。而“爱人”便是“恕”的体现,毕竟《说文解字》有“恕,仁也”的解释,而“爱”又是“仁”的另一表述。除了“忠恕”理念的彰显,这一句也体现了儒学治理理念务实的一面——“忠恕”的实现以至“大同”的构建,务要关注社会的物质生产及消费,前者要遵循一定的规律以期充裕而后者要有所克制以实现循环。实现“节用”的方法,在儒学话语中,应以“礼”去实现——据亲疏远近、尊卑高低分配社会资源,无人可逾越,从而减少乃至消除奢侈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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