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

       很小的时候,家族里一位女性长辈过世。按敝乡葬俗,三七封棺,是个大仪式。先一番祭拜,之后阖家老小最后一次瞻仰遗容,再后就是摆正棺盖,楔进“亚”字形楔子和长长的“子孙钉”彻底封死。主持仪式的也是位老者,很有经验,悄声问子女看看还有什么该往棺材里放的。经此一问,儿女们陡然想起,还有一物是老太太生前再三叮嘱过务必跟随其身的。于是赶忙找来,恭恭敬敬,小心翼翼放进去。究竟何物如此要紧呢?一大裹头发。准确说是自中年后每次梳洗时掉落的头发,不惮其烦收拾起来的青丝与白发。

       很明显,在死者看来,头发也是自己生命和躯体的一部分,尽管只是个末梢,还中途掉落了,毕竟不改所属。而所谓的“全尸”是什么?不就是从头到脚的大部件和一丝一毫么,故而疏忽不得。老太太之去真是宛然流云去,不留一丝痕。仿佛一个文明人士去吃自助餐,端来,吃相文雅,临走,杯盘干干净净。

        《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因此,汉族自古以来男女都是蓄发不剪的。男人以冠巾约发,女性则梳成发髻。其次,头发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不断生长的特点,古人还认为“山以草木为本,人以头发以为本”,把头发看作生命的象征。

       《三国演义》第十七回,曹操的官兵在经过麦田时,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小心地蹬过麦田,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相互传递着走过麦地,没一个敢践踏麦子的。老百姓看见了,没有不称颂的,有的望着官军的背影,还跪在地上拜谢呢。曹操骑马正在走路,忽然,田野里飞起一只鸟儿,惊吓了他的马。他的马一下子蹿入田地,踏坏了一片麦田。他要执法官为自己定罪,被执法官拒绝。曹操要举刀自杀,被众人劝住。于是,“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给《三国演义》注解的毛纶和毛宗岗父子看到这里大骂曹操真是“奸雄”:好你个曹贼,死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其实毛氏父子的此点评是欠考虑的,主要失误就在于扬刘贬曹的立场以及彼时的文化背景,那就是普天之下之男女皆共同认知,头发与生命同等重要,割发就等于革命。否则,数万军士也太好愚弄了不是?

       基于同样的文化认知,将近一千六百年后,清兵入主中原,多尔衮下令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也就是所谓的“留发不留头,流头不留发”,多尔衮大概想不到,一个看起来似乎应该轻而易举的发型规定居然会遭到汉人的强烈抵触,还以为是明朝统治政权死灰不灭呢。其实,于草民百姓,才不怎么关心你是谁家天下呢,但头发乃我命,你要我剃发,那不是要我命嘛,我干嘛要听你的?

       《吕氏春秋.季秋纪.顺民篇》记载有成汤以身为民祈雨的故事,其文曰:“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 所谓“翦其发”就是剃光头,用来表示自己的虔诚和忏悔,“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得罪了上天,现在我以命赎罪。老天爷终于被感动,“雨乃大至”。

       《贵妃传》:“太真妃尝因妒忌,有语侵上。上怒甚。令高力士以辎车载送还其家。妃悔恨号泣,抽刀剪发,授力士曰:“珠玉珍异,皆上所赐,不足充献。唯发父母所生,可达妾意。望为申妾万一慕恋之诚。”上得发,挥涕潣然。遽命力士召之归。”(大意为:杨贵妃一次因为妒忌,口出不逊冲撞了玄宗皇帝。玄宗大怒,命令高力士用一般的饰有帷盖的车,将她送还娘家杨府。杨贵妃异常悔恨,抽取剪刀剪下一缕头上的青丝,交付给高力士说:“珠宝玉翠,都是皇上赐赏给我的,不足以用它们进献给皇上。唯有这缕头发是父母给予我的,可以用它来表达我对皇上的一片真情。望高公公向皇上转达我的万分之一的仰慕依恋的诚心。”玄宗皇帝得见杨贵妃的这缕头发后,立时流下眼泪,可怜起这位被废黜回娘家的爱妃来。马上命令高力士将贵妃召回宫中。) 瞧瞧,一缕青丝居然有这么大的魔力,盖发即命,也就是这是最真诚的悔罪方式了。

       杨贵妃这一“割发挽情”不打紧,后世的女人都学会了,给男人最珍贵的礼物从此就成了丝帕里裹着的一缕青丝,《红楼梦》中第二十一回,贾琏因女儿出痘疹,搬到外间去住,遂与那个“淫态浪言,压倒娼妓”的多姑娘得以“入港”,“一时事毕,两个又海誓山盟,难分难舍,此后遂成相契”。当女儿“毒尽斑回”,恢复正常,贾琏自然又回到凤姐身边。“次日早起,凤姐往上屋去后,平儿收拾贾琏在外的衣服铺盖,不承望枕套中抖出一绺青丝来。”这绺青丝是多姑娘赠给贾琏的。嘛意思?奴家就是你的人了。第四十六回,贾母的贴身丫头鸳鸯,不肯就身为贾赦的侍妾,态度绝然:“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越性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我到天上,这一辈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 …”一面说,一面用剪子去“绞”头发,“众婆娘丫鬟忙来拉住,已剪下半绺来了”。又嘛意思?我鸳鸯宁可死也不从。《西厢记》里,张生要去赶考,走之前崔莺莺送的就是一缕青丝,要他记住自己,代表思念,代表盼望。

        此外两种光头情形略加说明,一是男人作了囚犯,被迫剃光头,直到现在还是这样。法律中还是监狱的管理办法中都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对囚犯剃光头。那么监狱这样做是有什么特殊意义或者作用吗?当然有,其一是防止藏在头发里的簪子之类当做反抗武器;其二是有利于监视,整齐划一嘛;其三呢就是就是要犯人心里明白:监狱有“革”你命的权力,你的小命就在监狱方手里攥着,看你敢不老实改造。

       其次是男人做了和尚,女的做了尼姑,主动剃发。头发在佛家看来是“烦恼丝”,或者说,“三千烦恼丝”就是一个俗家弟子的命,现在剃去,就等于说,结束了俗世的那条命,从而开始了在佛光照耀下的新生命。

你可能感兴趣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