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现在我们都忘了

      喜欢他到现在已经想不出什么特别满意的词来形容我对他的感觉。对我们爱情故事的阐述,遣词造句对我来说很难。

        相似的爱好相像的三观成熟的气场,明明在同一座城市却还是跑了几百公里在另一座城来遇见对方。那感觉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他就是我最适合的那个人。有好大一段时光每天甜到周围都溢出粉红色的气泡,黏在一块有聊不完的话题,关心彼此理解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我觉得这就是永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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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大多数故事一样开始总是华丽绚烂加之美好,成为以后长久惦念回忆燃烧激情的不朽时光。

        时间走过,依旧有喜欢,依旧有知音难觅知己难求的珍惜之感,但像沸水会慢慢变凉,像再喜欢的雪人时间一长也会化掉,一切都化归于平淡。一块儿出去旅游、为对方买礼物、叫对方起床、牵手拥抱接吻之前会因为这些彻夜失眠的事情,现在都变得稀松平常。

          而我早就预见了这些,那么多的小说鸡汤都在说这些。很正常,我以为只要我们之间没有嫌隙善于沟通相互理解就能体味平淡之乐。我相信爱情,相信人在褪去表面光环露出一千八百种怪癖之后还是会有另一个人跑过来捧着你的脸说:我好爱你啊。我以为那个人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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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阿我们都忘了,忘了曾经两个人怎样从完全陌生变得无话不谈变得比对方更了解对方。倾诉欲和表达欲竟不翼而飞。我觉得害怕,腻味一词希望永远不要出现在我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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