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与法

侠与法

文:Recyc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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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性不好,隐约记得武侠小说中,有这么两个场景。如果没有,就当做是个人的梦中场景。

某人搞了个金盆洗手大会,请来四方宾朋乐呵乐呵。这时会突然出现一把飞刀或是一支箭扎在房柱上,还夹着一张纸“某时某刻取你狗命,某某某之子”。

一个高僧白胡子一把,在室内静坐。忽现蒙面夜行人,拿剑抵着高僧脖子。“我是某某某的儿子,今天取你项上人头。”“施主,希望你能放下,来吧!”。

这两个场景在武侠小说或影视中应该不是什么另类的镜头,都符合武侠复仇的桥段。不管你现在或是将来是好人,只要你曾经伤害过人,被伤害的人就有理由向你复仇。如果当下被伤害的人能力有限,并不会傻乎乎的去送人头,而是卧薪尝胆,学得盖世神功,能力半斤八两的时候,就算手刃不了仇人,也要让对方缺胳膊断腿,不得好活。没能力怎么办?有钱也行,花钱顾几个死士,非要和对方拼命。没能力没钱怎么办,没办法,也许时间能化解仇恨,也许寄希望于某个大侠到家里落脚喝水,看着腰里别着刀,手里拿着棍的,或是赤手空拳、站似一棵松、不动不摇坐如钟、走路一阵风、一身劲装的看似武林人士。可以诉诉心中苦楚。兴趣能遇到一个伸张正义的大侠。如果遇到一个头脑简单些的愣头青大侠,编点瞎话,颠倒一下是非也没问题。大侠一冲动,仇就给你报了。

“侠”是一个无标准规矩的正义化身。一说到“侠”就会想到维护正义,想到武林高手,想到行踪不定,想到非官方的执“法”队。秉持着传统的文化道德,秉持着锄强扶弱的宗旨。

为了写点“侠”的文字,特意留意了一下“侠文化”。分为很多侠,儒侠、道侠、佛侠,各有各的特点,总之就是维护各自认可的道德标准。不管哪种道德标准,不能白白受欺负,受了欺负就要讨回公道。不讨回公道的那是佛,那是道,不是侠。

“侠”是怎么来的?从头试想一下。盘古开天地,最初的生命体由海洋来到陆地,不断的变化,逐渐壮大。当有了人类之后,不同群体的人类相互争斗,就像人类与其他动物争斗一样。这是我认为的,也可能不同群体的人类见面之后友善示好,我觉得不太可能。人类之间相互争斗,有些人就厌倦了。要么默守共识互相之间谁也不干涉谁,要么由一个地表最强者压制号令所有人。前者也许就是现在的美利坚,后者就是我们从古至今可以看到的君主制、皇帝制、独裁制,听从最强者的命令,不服就打,由此产生一种表面的和平景象。在人们互相争斗的同时,有人在通过拳头打天下,有些人通过嘴皮子在讨论如何解决人们争斗的问题。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出现了法家出现了道家出现了儒家等等。《商君书》那些东西在当时如果能持续的执行起来确实不错,只是“法”过于无情,敌不过人与人在长期生活中的产生的感情。《道德经》也不错,也敌不过人类命中带有的求生及探索的欲望。相比起来,儒家文化的三纲五常即可以满足社会的不平等和谐,又能保住皇帝老儿的宝座。拳头大的如果不是傻子,自然会选择儒家文化让所有人都能得到利益。那些常识法家和道家文化的上位者,过不了一代就执行不下去了,持久力不足。

他人随随便便一句话,说一遍,我们可能会抵触。当说十遍的时候,就有点麻木无所谓。当说成百上千遍的时候,我们就会觉得这是真理,是我们生命的使命,是我们誓死捍卫的。孔老师的思想文化,名言名句,在权利机构的助推下,说了两千年,三纲五常成了我们行为标准。见到领导,见到长辈不弯弯腰就觉得对不起他人。见到小弟下属,不摆一下派头,不拿出点老大哥的样子,就觉得有违自己的信仰。

儒家文化帮助这片土地持续了几千年历史,也算是经历的时间的验证。但是在细微之处难免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难辨对错。

父亲犯了王法要不要报官,保护了父亲就对不起皇帝,给皇帝面子就的得罪父亲。孔老夫子认为子为父隐,皇帝老儿认为王法第一。鸡毛碎皮的事多的是。关键是看脑筋偏执到那个方向,和谁的感情更深一些。这些疑难杂症,怎么做都有理,怎么做都没理。

孔子说话太多,不但说了三纲五常,还说了善恶,正义邪恶。虽然规定了行为标准,但是话多了也不是好事,乱七八糟的问题更多。邪恶的皇上打了正义的老爸,我该如何是好?我认为,“侠”就是受到传统文化影响,吸取了法道儒共有的正邪不两立精髓,极端的文化拥护者。在弱者为自己的遭遇鸣不平的时候,侠客往往会挺身而出。在头疼于伦理和正邪矛盾的时候,侠客会替人下决定,一刀下去一了百了。往往是一面之词,往往是看演技,往往是忽略的证据。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大侠花费时间和精力收集证据等待青天大老爷沉冤昭雪的。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麻烦别人不麻烦法律。能立马解决的就不拖沓。天下之大,还有更多的阳光下的罪恶等着侠客去处理,没时间在一件恩怨上消耗太多精力。这是侠客的共性。

有些大侠正义的有点过头,眦睚必报,别人的睚眦也要管。路见不平一声吼,要不然也不会有武林故事发生。都金盆洗手了,都当和尚了。在个别侠客的信仰中,想退休想安度晚年想的美,以前犯的错迟早都要还。大侠就是为了伸张正义,维护世界的秩序。

有些佛性的侠客也许可以秉持着慈悲为怀,也许就放过那些改过自新的绿林好汉。对正义的极端执念,使得侠客走向了极端。敢说自己没做过坏事的只有洪七公,也只有洪老先生有资格惩戒那些曾经犯过错的人。既然都有错,为何不放人一条生路。极端的善恶观,不见得是好事。

以上写的很随性,有点乱,接下来更乱。

法和侠,两者的共同点都是为了维护各自体系的平衡,保护维护秩序的人,惩罚破坏秩序的人。两者的区别。法是官方机构制定的,人们只要去守法,在法的界限内行动,就不需要由个人费心去面对伤害个人利益的人和事,自有官方机构替个人找回心理平衡。而侠,是按照民间约定俗称的规矩,与法的规定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由民间人士自发的维护民间的规矩,也是为个人找回心理平衡。

这里我对法和侠的最终目的对指向一个目的,为个人找回心理平衡。是这样的,你打我一下,我很疼,我很生气,我再打你一下,你也疼,你也生气。这样你我二人都疼过,两者就平衡了。法和侠的作用就是为了给施暴者一巴掌,让对方也疼,这样,受害者心理平衡,可能无法弥补造成的损失,但是心理接受了。因此恢复了社会平和。让人心理平衡的并不只是看对方也挨一嘴巴,有时候弥补也是获得心理平衡的方式。国家的救助机关和那些侠盗,就是起着弥补损失的作用。只是一味的弥补损失,无法弥补所有人的损失,还必定有一些人无法得到补偿。更多的,还是靠让对方难受来达到心理平衡的作法。

现在,提倡法制治国的声音四起。看着西方列国法制搞的不错,看来实行依法治国也是时代趋势。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由国家机构替人们维护秩序,维护人们的心理平衡。法在保护人们的同时,也适当的保护国家这个概念,使得双方都受益。道理很明白,国在,国家机关就在,只有机关在才不用劳烦各位百姓自己的动手维持秩序。这也是我们人们建立国家的目的,出让一点点利益,让更专业的人更喜欢这一行业的人替人们做事,以便提高整体的效率。这就要求,法要体现出平等的要点,可以严格可以松散,但是对不同阶层的都要依法办事,这样的法才能让人信服。

法要秉公执行,需要放下阶层,需要放下感情。对于那些秉公执法的人,我们习惯称之为铁面无私。这样的人古往今来,一只手能数过来。都是执拗的信奉法典,六亲不认的主。其他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无法逃脱感情和利益的束缚。执法时难免徇私枉法。法不能得到正确执行,那么就需要有人撕破法的假面,顶着犯上作乱的罪名,去维护真实的秩序。那些侠客就冒了出来。

既然法会出问题,为什么不放弃法而启用侠客呢。侠,是受几千年正邪文化的产物。每位侠客有各自行事标准,全凭感情和执念大小作为执法依据,无法达到统一。不能统一就会有无休止的比较,难平心冤,社会依然还是不稳定。如果大侠都能无差别的对待任何阶层呢,我觉得大侠真的能做到这一点,有法还是有侠达到的社会效果都是一样。重点都是平等,有统一标准。但是法有点是侠不具备的。当法出现问题的时候,还有另一个法去弥补法的漏洞,用另一个法去监督法。而侠,必须保证所有大侠都是极端的信仰者,不能休息,不能谈涨工资,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这样的极端的大侠,和铁面无私包公一样,少只有少。维护百姓利益,还是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或是侠客。难免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只能通过另一个督查机关去约束参差不齐的执法人员。至于那些行踪不定,标准不一的大侠们,如何去约束,如何去监督,如何保证有求必应。难道还要搞一个武林同盟去监督每一个大侠都在维护百姓利益吗?

大侠之所以是大侠,伸张正义维护秩序是一个重要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因为大侠跳脱了规矩。偶尔维护一下正义还是可以的,累了可以闭关半年休息休息。而法则是二十四小时服务全年无休。相比较,以法治国比以侠治国,更容易实现,更有规矩,人民更是需要。

如果侠是建立在各阶层平等的基础上,侠可以是法的民间补充。如果侠是建立在感情和喜好基础上时,与无情的法相违背,那么侠与法无法共存,甚至是破坏全体民众的法律规则。

见一句话,当人们为侠义拍手称快的时候,则证明是法治的缺失。我也很矛盾,之所以矛盾,我也是受传统文化影响,我也明白人都有犯错的地方。当执法人员出错的时候,受害者叫天不应,我很希望有个侠客出来,尽快恢复社会的平和。法的严谨复杂冗长,让我一个人长期处在情绪紧张状态,我急迫需要一个侠客伸张正义。如我所想,如我所急。如果法出现漏洞都需要侠客来补救,那么人们希望侠客的出现,当侠客成为偶像,我们就没心思去健全法,有的时候甚至希望法就永远不健全。就像那个推理小故事,只有杀了亲人才能见到自己中意的人。

暴露问题发现问题,关键是自己解决问题,而不是靠大侠和超人去解决问题。让后世人依照完善的法律去执行,而不是祈求大侠的出现。侠的效率是高,但是忽略证据。

之所有出现侠客复仇,是因为法裁定了最终结果,不管真假都成为事实。过分相信了执法没有差错。理论上,随着科技的发展,每隔几年可以翻案,给人予伸冤的希望。发现更多真实的信息,这往往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可以减少冤假错案带来的复仇,让侠客无事可做,避免更大的人财损失。想起老电视剧《杨乃武和小白菜》,伸冤多少要付出点代价,古代需要躺钉床,现在不必这么血腥。付出点代价告御状,以表明翻案的决心,要不然翻案程序太简单,谁人都可以随意申请,加重的是执法机关的工作,增加的是百姓的税收。

你看,我也陷入了传统文化的旋涡,以为个人遭点罪就可以告御状。我还是认为最上层的话是大过法的。太天真。加大了申诉成本,最终又成了用钱去比拼,又成了富人的游戏。不得已侠客横空出世。

不过,给每个人一个公平免费伸冤的机会,是法律应该具备的,也是现在法律所欠缺的。既然是伸冤,就需要保持案件中的人都是存活状态。判了死刑,想伸冤都晚了。间接摆明了我一贯立场,取消死刑。这必然会引起很多话题,某某某罪大恶极为什么不判死刑。现在的证据是可以判死刑的,但是证据也是以真实可信为依据的,倘若出现某环节人为的错误,这就会造成冤假错案。法律是平等,为了尊重每一个人,不论好人还是坏人,都有伸冤的权力。我们将判处被告一百年监禁,随时可以提供新证据,我们也会及时更正我们的审判。退庭。

依法治国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需要每个人放下感情,需要每个人放下伦常,需要每个人在法面前放弃集体成为孤独的个人。需要科技能发现一切细微证据,需要科技去辨别一切伪造证据,需要科技辨别人心。需要忍住性子,需要控制情绪。法治实现的道路需要太多的人事物去配合。在实现法治的道路上,难免出现问题,还是希望给法治完善的机会。不要因为个人感情而破坏了法的成长环境。请那些侠客稍微等一下,不要急于个人审判,给法一点时间,让法自己成长。对于个人来说,正义邪恶公道是大事,对于国家来说,法是更大的事。

法,还是需要不断的完善,不要以为一切都是真的,也要给每个人一个申诉的空间。少提倡一些民间的侠义文化,让人们对国家权力充满信心。既然选择这个国家,就要享受国家带来的秩序,不必提心吊胆的自己去操心。还是让侠义存在于武侠小说中,让侠义作为法治完善进程中的一个小片段。

想想遥远的大洋彼岸,依法治国,真的不是轻易能模仿出来的。

最后,为某人利益,事后才去弥补损失的,只能说是侠客。真正的大侠应胸怀天下苍生,如郭靖所说“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为全体民众共同的需要的法而放弃个人得失的那才是大侠。只为眼前个人利益破坏国法制度的,只能说是侠之小者。

有的时候,不暴露点问题,难以催促成长。现在太安逸,成长太费脑子了。法和侠的状态可能会共存很长时间。待更智慧的未来人去解决这个问题。

~~~~~~~~太长不看~~~~~~~~~

简版:你是愿意遵守共同游戏规则,还是愿意自立游戏规则。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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