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本无高尚”2021-09-27

你看,每个朝代灭亡时,总有一大批“仁人志士”誓要推翻新王朝。明朝灭亡后,一大批人坚决不留辫子;清朝灭亡后,又一大批人坚决要留辫子。

徐州牧陶谦下属贪财杀害曹操父亲等人,曹操攻打徐州,屠戮百姓,难道只是为父报仇,为族人报仇?

崇祯自杀,明朝灭亡,吴三桂在李自成大顺军和清军之间,投靠清军难道真的只是“一怒为红颜”?

……

中国古人把“亡国,灭门,夺妻,杀父”视为四大不同戴天之仇,这几类寻仇都被视为“义举”。

商周以后,中国是宗法制度,也就是按照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社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族之间相互扶持是个体赖以生存的基础。为亲人复仇不仅合乎道德,更符合本族集体利益。春秋前后复仇成了“时尚”。当时社会上还出现了一类专门为人打抱不平帮别人复仇的群体,就是江湖上的侠客、刺客,他们往往是亡命之徒,出手狠辣冷酷无情,接受委托就去杀人,甚至不问缘由。

培根在《论复仇》中写道:“复仇乃一种原始的公道,人之天性越是爱讨这种公道, 法律就越是应该将其铲除,因为首先犯罪者只是触犯了法律,而对该罪犯以牙还牙则使法律失去了效用。”因此,自秦汉以来,实行法治,官方严禁私人寻仇。

但实际上,社会对复仇的态度一直存有争论,当社会不公时,法律缺位时,私人寻仇似乎代表一种正义,父仇子报的做法符合统治者提倡的忠孝文化,寻仇者手刃仇家时获得无比的崇高感,且在围观者的追捧下,民间普遍信奉“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处世法则,这对约束作恶,鼓励为善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政府一方面严禁私人寻仇,另一方面又礼赏复仇行为。

汉初,董仲舒的六世孙董黯原本是远近闻名的孝子,母亲死后,他隐忍多年终于杀死了欺辱自己母亲的仇人,然后到官衙投案自首。汉和帝不但没有惩罚他,还下令表彰,甚至因他而命名了一个县——慈溪。

《明史》中记载,浙江金华有个人叫王世明,父亲在和族人争斗中被殴死。他隐忍六年后杀凶报仇。他的行为得到地方审理官员和民众的同情,准许开棺验尸,如确实有伤痕,可免其罪。但王世明认为先人尸身不可轻毁,宁愿伏法。孝行再次感动众人,地方官员有意赦免,他却说“此非法也,非法非君,何以为生。”绝食而死。

再比如《史记》中为刺客列传,各代正史中都有一个《孝义传》,里面不乏复仇者。连专门给女子看的书《列女传》中都有赵娥为父报仇这样的故事,这其实都是在官方层面上鼓励血亲复仇。 

《旧约》里也讲“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如《哈姆雷特》,《基督山伯爵》、《呼啸山庄》、《美狄亚》等文学作品中可以看出西方也讲究复仇。

史书和文学作品中有这么几类复仇的:有死者血亲寻仇的,有友人代寻仇的,有侠客代复仇的,有借助官府复仇的,也有为复仇发生群斗甚至发动战争的。当人力无法报仇时,就借助鬼灵复仇。听到看到复仇成功时,观众获得和复仇者本人一样的快感,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

但是,误伤呢?被反杀呢?做不义之事被杀呢?被判刑处死呢?还有“情伤”呢?受到这种伤害,该不该复仇呢?是公开决斗还是暗箭伤人呢?这样的寻仇是出于“义”吗?

其实,复仇远远没有小说和影视作品中那样崇高和“快意”。科学家早有定论:复仇略像口香糖, 只有刚开始甜。“复仇”初期,报复者有效释放了负面情绪,因而感觉很爽。报复行为只会延长当事人沉浸在“不公事件”的时间。短暂的快感结束后,留下的只是空虚,甚至灵魂的扭曲。

寻仇本无所谓“高尚”不“高尚”,无所谓“义”与不“义”,不过是以自己的立场出发作出的主观判断,或者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披着“义”的外衣。武侠小说中的侠客、义士在今天可能早被判处死刑了!

2018年轰动全国的“张扣扣杀人案”中,母亲被误伤致死,22年后儿子为母报仇,杀死“仇家”三口人。张扣扣本人落得个枪决的下场。

艾米莉·勃朗特笔下的希斯克利夫为了爱情,费尽心机,骗人家财,自己和儿子与“仇家”结亲,只为方便复仇。欧里庇特斯笔下的美狄亚疯狂复仇,杀死了公主和国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哈姆雷特为父报仇,却误伤别人酿成悲剧。

上面这样的寻仇似乎并没有带给复仇者本人“快意恩仇”的快感!而观众感受到的也只是背后一阵阵的凉意。

不说复仇行为是否正当,是否出于“义”,单是长期心怀怨恨,就有可能导致心理扭曲。“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再者,人生短短几十年,有些为了所谓“复仇”,为了“伸冤”耗费十几年,甚至搭上自己性命,甚至几代人的身家性命,真的是枉活一世!比如有些人不服官家判决,上省城、上京城告状,从青丝到白发,纵然讨了个说法,也白白耽误了青春年华!

有这样一个寓言故事,说:

从前有一位年迈的国王,他决定不久后将王位传给他3个王子中的,国王把三个王子叫到跟前说:“我老了,打算把王位传给你们三兄弟中的一个,但在此之前你们三个都要到外面去游历一年年后必须回来告诉我,你们在这一年内所做的最高尚的事情。只有那个真正做过高尚事情的人,才能继承我的王位。

一年后,三个王子如期回到了国王跟前,告诉国王自己这一年来的收获。

大王子说:“我曾经碰到一个陌生人,他非常信赖我,托我把他的袋金币交给他住在另一个镇上的儿子,于是当我游历到那个镇上时把金币原封不动地交给了他的儿子。

国王说:“你做得对,但诚实是做人应有的品德,这算不上是高尚的事情。”

二王子接着说:“我旅行到一个村庄,恰巧碰上一伙强盗打劫,我冲上去帮助村民们赶跑了强盜,保护了他们的财产。”

国王说“你做得很好救人是你的义务也称不上是高尚的事。”

三王子退疑地说:“我有一个仇人,他绞尽脑汁想陷害我,有好多次,我儿乎就死在他的手上。在我的旅行中,有一个夜晚,我骑马独自走在悬崖边,瞧见我的仇人正睡在一棵大树下,我只要轻轻地一推,他就可以掉下悬崖摔死了。但我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叫醒了他,告诉他在这里睡觉很危险,并劝告他继续赶路。后来,当我下马准备过条河时,一只猛虎突然从旁边的树林里蹿出来,扑向我。正当我绝望时,我的仇人从后面赶到,一刀就结束了老虎的性命。我问他为什么要救我,他说‘应该是你救我在先,你的仁爱化解了我对你的仇恨。’这……这实在算不了什么!”

“不,我的孩子,能帮助自己的仇人,是一件十分高尚而神圣的事。”

国王于是把王位传给了三王子。

故事中国王说,诚实守诺是做人必备的品德,助人利他是生而为人的义务,都算不上高尚。而能够帮助宿仇,化敌为友才是真正“高大上”的行为。

“宽恕他人的冒犯,便是自己的荣耀。过去的已经过去,且一去不返,而聪明人总是努力着眼于现在和将来的事情,所以对过去耿耿于怀者无非是在捉弄自己罢了。”(培根《论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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