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转眼就是周日。
午觉醒来。刷牙再打理胡须,给头发涂上老爷白的发蜡。噗噗两声,喷上摩丝定型。再换上淡灰色的泡泡纱单西夹克,深灰色的斜纹九分裤,光脚搭灰色帆布的船鞋,白色圆领棉布老头衫做打底。夹克左胸口上,再插上一条白色的手巾。整装待发,我走出门。
三点钟,我来到汉口的江滩公园。把摩托停到公园入口,背起相机,我走进公园中四处溜达。左看看,右看看,看着这处宜拍照,看着那条路去知音号的邮轮近一点又安静一点,像当今的老爷走进了贾府的大观园,不输气势却也不合适,陌生得很。我散步到了售票厅,兑换了张入场券,那副券上还盖着无偿租借衣服的许可印章。
这天气真是好得不得了,给人一种胜券在握的感觉。就如同虽约着六点钟见面,可提前三个多小时来到这主阵地,预先进行了现地勘察,心中增添了几分把握。
既然胜局已定,该暂缓下心神了。我走出公园,骑车来到了黎黄陂路。这条街是同学推荐过的。说有很多咖啡店、手办店、餐饮店和小资的酒吧。走在嵌满了青石地砖的街道上,感受着在岁月洗礼下的凹凸起伏。我猜想,若是穿着凉鞋走在上面会有些搁脚吧。女生穿着高跟鞋走在路上也一定会很吃力,可是也一定会很美的。一线青砖延伸到下个路口,再向前和左右分叉而去,街头设置的20世纪电话亭和路灯,涂上大红的漆,停留在婆娑的树影下面。绿色的不知何物的植被在街道上方十米的空间中伸着懒腰,凸显出了街市的艺术味道。
一家叫作“80”的咖啡店从我身边走过,又悄悄地停在我身旁。我透过它的落地窗看到里面是一家画室,组合着咖啡和美术,似乎很有情调。我走进去点了杯冰美式,随后就坐到门口树影下的藤椅上,给程程发了个微信定位,抽出火点上一根烟,慢慢吸着。
几分钟的样子,穿着长裙的店员就端着咖啡走出来,轻轻地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啜饮冰凉的片刻,一片紫色的色块撕裂了我的发呆等待,映在我的余光中。抬起头来,一个身着紫色连衣裙的女生站在不远处,裙子很短,紫色的过膝袜包裹在修长的大腿上。看起来很高贵,也很紧致。当然前者是人,后者是腿。她好像在给她朋友拍照。我走上前打声招呼,简单攀谈两句,相互留了联系方式,就又坐回到座位上继续等着程程的到来。
电话响了。“喂,你在哪?我在入口这。”程程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甜美。我站起身,向街道的入口处张望。目光所至,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站在那红色的路灯旁。乌黑的短发,印着DICKENS的套头卫衣,丹宁色的牛仔短裙,黑色马丁长筒靴,从短裙下沿至筒靴上沿那一截裸露在空气中如雪白嫩的腿。我那时就想,若她穿着这身打扮站到盛开的玉梨花之间,她一定也会是最压倒群芳的存在。而这仅仅凭那光滑白嫩的一小节赤裸的腿。
“你不要动,我过来,马上。”我向路口跑去。
“嗨,你今天真好看。”从她身后拍了下她的肩膀。
“哈哈,谢谢。”她脸蛋有点羞羞的红。
“我先来了一会,这条路咖啡店很多,我们先找个咖啡店先坐会儿,怎么样?”
“对呀,我经常和朋友在周末来这边,喝咖啡聊天。”
“那你有哪一家常去一点吗?”
“前面有一家‘魔界’,北欧风的情调,还不错。”
说完好,我们就一同沿着石板路慢慢向前溜达着。傍晚的风是被阿波罗驯服过的,轻柔又没有多少热量,吹在身上,清爽爽又痒痒的。一边走着,我侧过头看着她。夕阳的余晖照在她的小鼻尖上,冲破树枝的光影撒在她的小身子上,微风拂过她的头发给吹得摇漾,那种感觉,仿佛是她独占了这街道主宰土地公的偏爱。她是公主,又是宠儿。
咖啡店的内饰像极了《哈利·波特》世界中哈利的家,厚制布料的沙发布满魔幻的图案,整个屋子是暗调,一面又一面的墙搁满了像是魔法咒语书的厚重书籍,不知道那书架之间有没有猎魔人蜘蛛生活在其中。
她点了杯莫吉托,我点了杯咖啡。随后我们走上二楼,找了处靠窗的沙发坐下。等待水饮的同时,她缓缓从包里掏出一包烟,蓝色烟盒的女士香烟。我细细一看,是煊赫门。不知道读到这里的读者,有没有听过“抽烟只抽煊赫门,一生只爱一个人。”的段子。只是当时我是听过的,而就那一刻,这句话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有些好奇,抽烟的她是否只是喜欢这烟的味道,还是这烟里的故事。
她先抽出一根,问我抽吗?我没答话,只是直接伸手从她手中接过这支烟,接着从兜里掏出打火机把烟点燃了。她又抽出一根,我把打火机递给她,她自己点了。我就看着她,鲜红的小嘴一嘬,轻吸一口,吐出烟雾,四散模糊的烟雾中像是站立着一个极致妖娆的女人,像赤裸的她。
“还没想过你也抽烟。我抽心情烟,一般是不抽的,特别开心和特别难过时都会抽。”我看着她的小嘴,不经意地说道。
“还好啦,我也在健身,平时下了班就去公司周边的健身房运动。”
“哈哈,怪不得你身材那么好,你饮食控制得也很好吧,不然光运动,想维持这样的极品线条还是不够。”
“对呀,平时自己做,就做些蔬菜沙拉,水煮鸡胸肉西兰花啥的,用零脂的沙拉酱。”
“哈哈,你会自己做饭吃,很棒哎。而且一直感觉你很有气质,你有很喜欢读的书吗?”我把目光切换到她的眼睛。其实我一直很喜欢问这个问题,每当这么问的时候都会想起《岛上书店》的AJ,关于上帝、政治和爱,人们都喜欢说着无聊的谎话。了解一个人很简单,你只需要问他最喜欢读哪本书就够了。他很好地诠释了我一直以来的做法,尽管很多好人其实不看书。
“嗯,我看书不多哎,只是偶尔读读小说,看电影会比较多。”她露出一副羞赧的神色。
“嗯哼,其实一样啦,有人看书学习,有人看电影学习,有人听音乐学习,我小妹学美术的时候就会做听一首音乐画一幅画的训练,有人直接做事来学习,有人跟人学习,都可以是学习的一种方式。看电影的话,我很喜欢侯孝贤和贾樟柯的电影,你有很喜欢的导演吗?”我继续追问着。
“昆汀,很喜欢他。”她的眸光霎时如同秋天的水面,泛出粼粼的光。我有些好奇,昆汀给我的感觉一直是充满创造力的神秘,总是试图创造一种异世界的情感和故事,极具个性,她也是这样吗?
“你手腕那处纹的是什么呀?”她轻轻地伸手指着我的手腕。
我起身坐到对面,到她旁边,抬起右手腕给她看。
“这是一句俄语,英语说就是IDIOT,中文就是白痴的意思,只是我做事多莽撞,喜欢想了就做了,又还没做到‘做了就放下’的程度,就去年在重庆休假的时候,纹了这个做自己的警醒。”
“当兵可以文身吗?”
“嗯……其实还好,裸露部位不能超过三厘米,这个字刚好三厘米。只是我这里还有一处文身,是一个祈祷的大兵和一个在墓碑面前礼拜的战士,组合图,这个不太合规。不过都能洗掉。”我指了下右胸口,那处组合文身是我自己选的图。在切到肩膀的位置还有一处刚刚跳出机舱的伞兵。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死亡、祭拜、坚毅、沉默、冷静、冒险的组合意义。
“哈哈,你很有意思哎。”她眼睛弯起来就像月牙一样。
“我觉得你吐烟雾的时候好美,不知道你的朋友有没有和你这样说过,只是如果他们没这样说过,只能代表着他们没有发现美的眼睛,而这种美是令人瞩目的。”我微笑着。
“谢谢”。她的脸有些红了,似乎娇羞的血红细胞开始汇流到脸上的血管,可爱极了。
我看了眼手表,六点五十六。我说,快开始了,我们走吧。她说好。
我们走下楼梯,出了咖啡店。走到停车的地方,我先坐上去,示意她也上来。她小心地骑上后座。我点着了车的火,发动机和她的身体一起颤抖着。我想,她会抱住我。
可是没有。她并没有抱住我。只是抓住了后座的扶手。
转自公众号:阿尘的沙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