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来女士在睡梦中离奇失踪一案,一度引发社会的恐慌,种种“阴谋论”“灵异论”“出走论”在网络平台上各执一词。
幸亏警方侦案力度还是可观的,7月25日本案细节已在各网络平台上被全面公开——杀害来女士并碎尸、试图毁尸灭迹的刽子手,正是来女士的枕边人,那个淡定受访称来女士应系离家出走的二婚丈夫许某。
此消息一出,网络平台上可谓炸开了锅。
许某的杀人手段之残忍、犯案后事不关己之程度,无不令人发指。
女网友们纷纷表示日常恐婚,还有相当一部分的舆论倒向了“取消离婚冷静期”,毕竟枕边人是恶魔却短时间内无法离婚,光是想想就毛骨悚然。
然而,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网友在恐慌之余,陷入了把自己代入受害者视角的反思,寻求不被枕边人暗算的破解之道。
随着对此事的深入探讨,在许某的杀人动机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许多网友对来女士的不足之处进行了一番臆想。
有网友认为,来女士和丈夫没有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导致被害;有网友认为,来女士婚前识人不清,垃圾堆里挑丈夫,导致被害;还有网友认为,来女士找老公选了比自己穷的,导致被害……更有网友反映,自己身边竟有人觉得是受害者不懂给丈夫面子,才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下图为笔者截取的部分网友言论,已打马赛克。
每每在类似悲剧发生之后,我们总能在网络平台听到类似的声音:一个巴掌拍不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下面举个例子,五个少年失足落水三人溺亡案:
当时的舆论比来女士被害案更为惨烈。
近半数网友认为少年落水溺亡是少年自己的问题或是家长的问题,认为这仅仅是一起不幸的意外的网友反而占少数。在网友们看来,孩子调皮、父母未能24小时监管,似乎已是原罪。真正在此案中有为少年们默哀祈福的人,少得可怜。
笔者认为,少年因顽皮而落水其实乃是孩子天性所致。
在我们年少无知的时候,谁没有忤逆过父母,偷偷去做过危险的事情呢?事实上本人小时候也曾经在母亲进厨房的当口,拿细长的剪刀去捅电源插座。要不是屋内电源当即短路,没有触电,本人怕是年纪轻轻就也在劫难逃。
父母双方都有工作,这种情况大家自然可以想象,24小时监管当然不可能;父母或者老人在家全职照看孩子的情况下,其实想要把孩子的安危牢牢把控在手里,也是非常有难度的。
一个转身,熊孩子就可能跑到了什么危险之地;
运气稍差,就有可能一去不回。
父母的监管起到的作用仅仅是降低这种可能性,但完全抹杀掉孩子身上的任何危险性,那是不可能的。
再回到来女士遇害案,这件事情责怪来女士考虑不周,本人觉得就更欠妥当了。一个连在亲手杀妻后都能够淡然接受采访的冷血刽子手,我们嘴上说说“慧眼识人”容易,马后炮说早就怀疑是丈夫所为也容易,但枕边人真的悄然一步一步变成了这样善于伪装的冷血动物,我们真的能发现吗?不见得。
试想一个女人和丈夫相处这么多年,还育有一女,这位女士是对对方慢慢放松戒备才是常态,还是应当一直对对方抱有戒备心?
如果是这样,或许舆论就会变成“妻子不信任丈夫使得丈夫内心崩坏”,横竖都是错。还有很多被“受害者有罪论”的刑事案件都是同理,即使受害人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做法,还是有被人诟病的可能性。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本就不存在完美的行事方法。
事实上,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引用“罗翔说刑法”罗翔老师的话,“世界上不存在理性人”,我们都是会犯错的普通人。只要我们没有谋财害命、损人利己之心,我们就还罪不至死。
少女被强奸,就是穿得太暴露;
大学生被诈骗上万元,就是太蠢,读书读傻了;
与合租室友起争端被杀害,就是不懂为人之道……这样的评论和言论,本人是不敢恭维。
告慰受害者在天之灵的正确方法,是不对受害者的所作所为指指点点,而是督促法律的制裁实实在在能落到加害者的头上,对任何类似的行为都加以严厉的舆论指责。
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用舆论的武器逼迫躲藏在人群中的下一个刽子手放下屠刀,让他们找不到觉得受害人是“活该”的理由,找不到利用负面舆论作威作福的借口。
最新进展
本案最新进展停留在7月27日,许某与来女士的小女儿抚养权归属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热议。由于抚养小孩所需经济开支较大,也需要考虑到小女儿心理层面上的问题,目前小女儿的抚养权归属还尚未定下。
早在几天以前,对小女儿的抚养权应该归谁的探讨,以及对小姑娘的遭遇感到心疼惋惜的网络言论,就已经可以见诸各微博热搜评论区了。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来女士的直系家属,小女儿如今沉浸在悲伤之中,所有对受害者的谴责,都无异于是对小姑娘的二次伤害。对于舆论的收敛与控制,是一种对受害者家属的保护。
挑受害者的刺,在受害者遇难以后还说风凉话,笔者认为有些不妥。
我们能活到今天,没有遇到车祸、绝症、龙卷风、杀人魔,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运气,非要为悲剧在受害者身上找一个源头,实在是没必要。完美受害人是不存在的,也不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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