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行背

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关系可概括为“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前者具有行政职能,重点是维护烟草专卖制度。后者定位为商业公司(非上市,2019年全资子公司中烟国际在港交所上市)。对内,二者统称为国家局;对外,二者统称为国家烟草局。国家局党组书记、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都是张建民先生一人。

中国烟草行业包括:国家烟草专卖局(地方分局)、中国烟草公司、中烟工业公司。其中,2003年以前,中烟工业公司(原名卷烟生产企业)与前两个单位是合一的,简称“三合一体制”。2003年以后,姜成康先生主持工商分离改革,中烟工业公司被单独分离,简称“二加一体制”。

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制度和管理体制。坚持总量控制、稍紧平衡、增速合理、贵在持续的调控方针。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统一管理。当前,围绕五中全会精神,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1+6+2”政策体系,是行业十四五规划发展的重要任务。要贯彻“完善烟草专卖专营制度,构建适度竞争新机制”。

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仍存在以下三点不同:

(一)性质不同。国家烟草专卖局是隶属于国家工信部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中国烟草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业务不同。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和专卖执法,主要依据三大法律许可制度:《烟草专卖品生产和进出口法定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品销售和经营主体法定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品运输的法定许可证制度》。中国烟草总公司负责烟叶收购和卷烟销售。(中烟工业企业只负责卷烟生产)。

中国烟草总公司是商业企业,中烟工业企业是工业企业。

(三)历史不同。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3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198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1991年,《中国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通过。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行。

截止目前,中国烟草行业共有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33家,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451家,县级烟草专卖局(公司或营销部)2426家。全国有520多万卷烟零售商,92.4万户种烟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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