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一章:惟道是从

【原文】: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有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解字:

孔:甚,大的意思。

德:是“道”的在外表现。

恍:忽然醒悟或好像、仿佛。侧重虚无。

惚:微妙不测,飘忽不定。侧重实像。

物:实物。

窈:深远,经久。

冥:幽暗,暗昧。

精:精气,精髓,根本,内质,及其精微的物质实质。

信:必然的规律,德与道内在联系的规律。

甫:“父”,本源,开始。

理解:

大德行所囊括的内容,完全是“道”的外在反应。“道”这个事物,恍恍惚惚,似见非见,若有若无,难以捉摸。

飘飘悠悠,似像非像;若隐若现,似有非有;深远幽暗,其中蕴含着无穷的能量,这种能量非常强大,能量的运行遵循着永恒的规律。从古到今,世间万物从来没有脱离过这种规律,人们凭借此规律就能找到万物的本源和起始。我是凭什么知道万物的各种状态的呢?就是凭借这个规律。

这一章老子论述了“德”和“道”的关系,“德”是“道”的外在表现形式,“道”是“德”存在的内在规律。没有“道”的引领,“德”就不存在,没有“德”的表相,就无法提现“道”的存在。两者的关系就如同第一章所说的“两者同出而异名”。

当我们明白了万事万物有表相和本质时,我们就会研究事物背后的规律,当我们掌握了规律,我们就会按照这种规律去行事。当我们真的能够做到按照自然规律去做事了,我们的生活就真的无忧了。

【历史典故】汉文帝废除肉刑

汉文帝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儿子,在位23年,勤政爱民,是“文景之治”的缔造者之一。正是汉文帝以德治理天下的政策,让汉朝逐渐走向繁荣盛世。

汉文帝继位初期朝廷的刑罚十分残酷。除了死刑,还有肉刑和“连坐”的法令。

所谓肉刑,就是要么在罪犯脸上刺字,要么割掉鼻子,要么砍掉双脚。所以“连坐”就是一个人犯罪,连带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姐妹一起受刑法。

文帝即位后,他认为法律是治理天下的依据,对犯罪的人进行处罚,是为了让他们改邪归正,而连坐伤害的是无辜。如果法律既不能引导百姓向善,又不能公正执法,那就会逼迫百姓去犯罪,这就违背了制定法律的初衷。百姓对废除“连坐”非常拥护,都很感激这位刚刚登基的新皇帝。

肉刑的废除由一个小故事引起:

当时有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叫淳于意,他曾经做过太仓令,由于自认为不适合官场就辞职当了医生,开始治病救人,百姓都很尊敬他。

有一次一个富人找淳于意给他妻子看病,没想到吃了几副药病人也不见好转,没过几天病人就死掉了。那个富人很生气,于是就买通官府,把淳于意抓起来判了“肉刑”,并押到长安去服刑。

淳于意只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临走前他伤心地对女儿们说:“可惜你们都是女儿,我如果有个儿子,遇到灾难时也能有个人帮我呀!”几个女儿低头哭泣,只有小女儿缇萦下定决心为父申冤。她暗地里跟随押送父亲的解拆来到长安。

到长安后,缇萦找人写了一封信并向朝廷上书,信中写到:用刑是为了让犯人能够悔过自新,可是遭受肉刑,犯人想改悔也晚了。皇上为什么要用这种可怕的刑法呢?汉文帝看了缇萦的信,感慨一个弱小的孩子竟然有如此的胆量和孝心,第二天就下诏书废除了肉刑。

当时有大臣反对,汉文帝就给大臣们讲道理:我听说舜帝时,有人犯了罪,就让罪犯穿上特殊颜色的服饰来羞辱他,于是百姓怕被羞辱而不再犯错,那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秩序稳定;如今我们刑罚严酷,仍然制止不了犯罪,最终还是我的德行不够,治理无方,我很惭愧啊!所以管理方式不对,不但会让国民愚昧无知,还容易让他们犯罪。如果有人犯了错,还没有教育他,就残害了他们的身体,这种刑罚太不讲道德了。我们还怎么做好人民的衣食父母呢?

肉刑的废除在我国刑法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汉文帝这一改革被称颂为“千古之仁政”,自此肉刑就由笞、杖等代替,这无疑是人类刑罚史上一大进步。尤其可贵的是汉文帝能以宽悯之心做到“惟道是从”。

孔德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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