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式创新 三

    李善友,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先后在摩托罗拉、美国铝业集团、博士伦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1年任搜狐网总编辑,2006年创建酷6网,成为全球第一个在纳斯达克挂牌的视频网站。2011年加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创办了中欧创业与投资中心,开创了“中欧新生代创业领袖成长营”,后创建混沌研习社。

图片发自App

核心内容:风光无限的巨头转眼成为被颠覆的恐龙,默默无闻的小公司一战成名迅速崛起,令人瞠目结舌的现象几乎都能用“颠覆式创新”法则解释。颠覆式创新教你在新的商业竞争中“换操作系统”而不是“打补丁”,让大公司学会进行自我攻击、保持活力,让小公司学会“以小博大”占领新兴市场。ARM 还发展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自己负责架构设计,然后把设计授权给各大半导体厂商,收取一次性知识产权费或者在每块芯片中收取版税。英特尔芯片售价基本在50-100美元,而 ARM 的芯片竟然可以低到1美元。ARM 利用这种开放的模式,形成了一条生态链,获得了更多第三方的支持,包括微软、三星、苹果、谷歌、高通等等。

乔布斯做 iPhone 的时候,想过用英特尔的芯片,但是英特尔的芯片很贵,而且能耗问题解决不了,最后只好用 ARM 的芯片。当时英特尔的 CEO 认为苹果做不好手机,而且这个市场很小,不是很在乎。万万没想到,iPhone 后来发展出这么大的市场,而英特尔失去这个机会之后,再想进移动设备市场就难了。2013年,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了10亿部,超过了 PC,而英特尔在移动芯片市场的占有率不到1%。不管智能手机的操作系统用的是 iOS 还是安卓,芯片都是用的 ARM 的。

而且,ARM 竟然开始逆袭了。2013年,ARM 发布64位处理器,进军低端服务器市场。低端服务器对存储密度和能耗的要求超过对性能的要求,ARM的芯片相比英特尔的芯片有很大的优势。ARM 最初进的是手机市场,手机芯片性能比较低,所有人都认为 ARM 不可能进入 PC 市场,但它居然进去了。这是非常典型的破坏性创新。

理性一点来看,大公司已经越来越难基业长青。在差不多50年前,1967年的时候,IBM 的市值是1923亿美元,相当于当时美国 GDP 的23%,相当于今天的1.3万亿美元,是名副其实的巨人。到2014年的第三季度,IBM 的市值是1686亿美元,差不多是原来的1/8。1973-1983这十年里,《财富》1000强企业当中有350家被新企业挤出榜单。2003-2013这十年里,《财富》1000强企业当中被挤出榜单的竟然多达712家!大公司被赶下神坛的速度令人目瞪口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长达65年的时间里是行业领袖,IBM 是25年,微软是15年……速度越来越快。美国高科技企业的平均寿命是7.6年,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平均寿命是1.8年。

  副标题:《颠覆式创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生存法则》,作者是混沌研习社创始人李善友。李善友这个人,经历非常丰富。他大学学的是数学,毕业之后先后在摩托罗拉、美国铝业集团、博士伦这些外国大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后来当过搜狐网的总编辑,创建过视频网站酷6网,是全球第一个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视频网站。2011年他加入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是中欧创业营的发起人,号称要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创业课程,后来又创办了混沌研习社。

《颠覆式创新》这本书是研习社教材中的一本。这套教材探讨的是互联网时代的生存法则、思维方式、世界观以及创业方法论。除了《颠覆式创新》之外,还有《产品型社群》《互联网世界观》和《精益创业方法论》。

《颠覆式创新》这本书的副标题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生存法则”。就是说这本书讲的是一家公司要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生存下来,它需要遵循什么法则。其实,你也可以把它看成在这个时代小公司和大公司竞争的指导原则。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与其更好,不如不同。”

第一阶段:

我们先来看一下,现实环境中,小公司是怎么去和大公司竞争的。乔布斯非常尊敬的商业分析师克里斯坦森研究过1976-1995年的硬盘行业,发现有三分之二的小公司会选择在成熟市场和大公司正面作战,有三分之一的小公司会选择在新兴市场做和大公司不一样的事情。这两种公司的成功率差别非常大。和大公司正面作战的小公司成功率只有6%,而进入新兴市场的小公司成功率是37%,差不多是前者的6倍。而且,和大公司正面作战的小公司虽然数量更多,但它们在20年里的收入规模加起来只有33亿美元。而进入新兴市场的小公司在20年里的收入规模加起来是620亿美元,差不多是前者的20倍。
选择和大公司正面作战的小公司往往有一个误解。它们会觉得,大公司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我们做一样的事,我比你勤奋,比你有效率,比你执行力好,我就能赢,结果发现完全不是这样。
一个后来者,要想让用户觉得它比领先者做得好,是非常难的。据说统计规律是,你比别人好上三倍,用户才会相信你确实好。实际上我们经常看到,就算是那些大公司要做和别人一样的东西,也是很难的。比如说腾讯这家公司够厉害吧,照着百度做搜索,没有做成;照着淘宝做电商,也没有做成。阿里,照着微信做来往,网易照着微信做易信,都没有做成。所以,如果某个行业已经有公司取得了竞争优势地位,你与其琢磨怎么做得比它更好,还不如想想怎么做得跟它不一样。这个现象我们可以概括为“与其更好,不如不同”。
那么,那些取得优势地位的领先公司就无懈可击了吗?我们来回顾一段历史。1960-1970年代,IT 领域最重要的产品是大型计算机,风头最劲的企业是 IBM ,在这个行业可以说是一家独大。当时, IBM 有7个竞争对手,但 IBM 的利润占了整个行业的90%以上,另外7个竞争对手的利润加起来不到10%,所以有人就说那个时代是“一个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时代”。
那个时候,所有人都知道人类要进入计算机时代了,所有公司都想挖这座金矿。通用电气、美国无线电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这些巨头都投入了巨大的资源,没有一家公司能动摇 IBM 的霸主地位,但 IBM 的霸主地位是有时效和边界的。它的领先优势是在大型计算机领域确立的,客户主要是科研机构。之后,美国数字设备公司发明了小型计算机。小型计算机体积小一些,价格也更便宜,每台几万美元,主要卖给公司里的工程部门、研究团队和一些小型公司。在小型计算机这个新兴市场当中,美国数字设备公司要比 IBM 成功,在这个领域一枝独秀。
在小型计算机之后兴起的是 PC,也就是个人电脑,包括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在 PC 时代,美国数字设备公司没有保住它的霸主地位,这个领域的王者是苹果和 IBM。1998年,美国数字设备公司被康柏公司收购了,让这家公司倒下的不是它在小型计算机领域的竞争对手,而是生产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那些公司。现在,我们又进入了手持智能设备时代,2014年,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下滑,手持智能设备的出货量超越了 PC 的出货量。智能手机,渗透到了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从这段历史当中,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作为大型计算机领域的王者,IBM 有没有资源、技术和能力开发小型计算机呢?当然有啊,但它没有成功进入这个新领域。小型计算机领域的王者美国数字设备公司有没有资源、技术和能力开发个人电脑呢?当然有啊,但它同样也没有成功进入这个新领域。
这到底是为什么?对新兴企业来说,这种现象对它们和大公司竞争有什么意义?前面我们其实讲了两件事情,一个是在某种竞争环境当中,领先的企业总是能赢,长盛不衰,没有对手能对它们构成威胁;一个是在另外一种竞争环境当中,领先的企业往往输给新兴的企业,有时还输得不明不白、莫名其妙。很自然的,我们会感到好奇:在什么样的竞争环境中,领先企业能保持长盛不衰?在什么样的竞争环境中,新兴企业比领先企业更有优势?

第二阶段

本书的作者李善友告诉我们:第一种竞争环境,是持续性技术竞争环境。持续性技术的一个特征就是持续性地改善原有的产品性能。客户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就做什么样的产品,不断地提高产品性能,越做越好。在这种竞争环境中,领先企业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它过去的积累都会发挥作用,新兴企业很难超越。第二种竞争环境,是破坏性创新竞争环境。破坏性创新的特征是不追求提高产品原有的主流性能,甚至是降低原有的主流性能,与此同时引入一条新的性能改善曲线。这个新的性能改善通常会使产品更方便、更简单、更便宜、更小、更容易操作。破坏性创新不和竞争对手在原有的产品主流性能上争长短,也就是对手在什么方面强,我弱一点没关系,但我在一个新的性能上面做改善。
在一开始,破坏性创新只能在远离主流市场的新兴市场应用,但它可能逐渐进入主流市场,而且性能提升到可以和主流市场的成熟产品竞争。我们来看一下硬盘行业的案例。根据克里斯坦森的研究,从1976年到1995年,这20年里硬盘行业出现过111次持续性技术创新,破坏性创新只出现过5次。也就是说,现实当中绝大多数的创新都属于持续性技术创新,破坏性创新是非常少的。它是对持续性技术创新的超越,而不是否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111次持续性技术创新当中,大公司的成功率是100%。而在只有5次的破坏性创新当中,大公司一次也没成功过。破坏性创新的次数虽然少,影响却是致命性的,很多大公司输就输在没有在破坏性创新上面成功。
硬盘行业的破坏性创新是什么呢?体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硬盘最重要的性能指标是存储容量。硬盘行业的持续性技术创新也主要发生在这个方面。开始的时候,硬盘主要是用在大型计算机上面,有一家名叫“数据控制公司”的硬盘公司开发了14英寸硬盘技术。当时大型计算机对硬盘容量的需求越来越大,每年以15%的速度增长,而硬盘公司每年技术进步的速度达到了22%,一段时间之后,就超出了市场的需求。
这时候一种新技术——8英寸硬盘技术出现了,而且最早就出现在生产14英寸硬盘的公司。8英寸的硬盘体积比14英寸的硬盘小很多,但容量也比14英寸的硬盘小很多。硬盘公司的销售员就去问他们的客户,生产大型计算机的 IBM 公司,你们需要8英寸硬盘吗?IBM 说:8英寸的硬盘容量太小,我们需要容量更大的硬盘。于是14英寸硬盘制造商就放弃了这种技术。
后来,新兴的公司掌握了这种技术,但 IBM 还是不接受8英寸的硬盘,小公司没办法,只好去低端市场,谁需要就卖给谁。刚好这时候,生产小型计算机的公司开始出现了。小型计算机对容量的要求不像大型计算机那么高,但对另一个性能指标体积有要求。所以生产8英寸硬盘的公司就把产品卖给了生产小型计算机的公司。
8英寸硬盘刚刚出来的时候,容量满足不了大型计算机的要求,但是它的技术会不断提高和进步,一段时间之后8英寸硬盘的容量也能满足大型计算机的要求了,你说 IBM 会不会买8英寸的硬盘呢?它比14英寸的硬盘更小、更便宜、使用更方便,为什么不买呢?那这个时候颠覆就发生了,最终14英寸硬盘制造商全部被淘汰出了硬盘驱动器行业。

在这个案例当中,首先是14英寸硬盘公司持续提升硬盘的容量,这是持续性技术进步。然后8英寸硬盘公司从硬盘的容量性能转向了体积性能,属于破坏性创新;之后8英寸硬盘公司也持续提升硬盘的容量,回到了持续性技术进步,最终颠覆了这个行业的格局。

颠覆并没有到此为止,很快,又有新公司开发了5.25英寸硬盘,这种硬盘体积更小、容量更小,没有引起小型计算机制造商的兴趣。硬盘公司最后把它卖给谁了呢?台式机的制造商。同样的道理,台式机对硬盘容量的要求不像小型计算机那么高,但对体积的要求更高。

历史重演了。5.25英寸硬盘公司有两次黄金发展期,第一次是当它满足台式机需求的时候,第二次是当它不断提升容量,能满足小型计算机需求的时候,小型计算机制造商也开始使用5.25英寸硬盘,把原先的8英寸硬盘淘汰掉了。结果最早生产5.25英寸硬盘的公司火起来了,而成熟的8英寸硬盘制造公司进入新市场的时间落后了两年。最终,4家主要的8英寸硬盘制造公司只有一家进入了5.25英寸硬盘市场,而且市场占有率从来没有到过两位数。

看上去是不是很怪?8英寸硬盘制造商颠覆了14英寸硬盘制造商,但没过多久,自己又被5.25英寸硬盘制造商彻底颠覆了!颠覆到这里还没有结束,5.25英寸硬盘之后是3.5英寸硬盘。还是老样子,3.5英寸硬盘刚出来的时候,台式机的制造商不要,所以3.5英寸硬盘卖给了便携式计算机的制造商。后来,3.5英寸硬盘的容量达到了台式机的要求,5.25英寸的硬盘又被颠覆了。结果,只有三分之一的5.25英寸硬盘制造商成功推出了3.5英寸的硬盘。

对于这种“后浪一浪接一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现象,存在各种各样的解释,通常认为是成熟大公司的管理出了问题,但克里斯坦森认为不是这样,在他看来这是因为大公司没有成功的破坏性创新。李善友也认为不是因为管理,他认为最根本的因素是“技术的加速进步”。

持续性技术有一个特点,刚出现的时候,进步不是很快,但到达一个拐点之后,就会出现指数级的飞跃。虽然市场对性能的需求在增长,但是持续性技术对性能的提升速度更快,最终一定会超出市场的需求。你想,一旦某个产品的某种性能超出了你的需求,这种性能继续提升对你来说还有没有意义?没有,它不再构成吸引力了,你选择产品的标准会转移到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的其他性能上。

举个例子。如果你对汽车最高时速的需求是一小时150迈,一辆汽车时速能达到一小时800迈,会增加吸引力吗?这时候车速已经不是你关心的指标,影响购买行为的可能会是车的安全性、舒适度、美观等其他的因素。破坏性创新的路径和持续性技术进步完全不同。破坏性创新的要点是不同,是反其道而行之:产品在主流性能上稍逊一筹,但在新兴性能上寻求突破。换句话说,当技术进步追求更高、更快、更强时,破坏性创新追求的不是技术进步而是功能进步。

有意思的是:一家公司可以从小公司变成大公司,从低端走向高端,那么,一家大公司能不能主动学习小公司,从高端回到低端,进行破坏性创新呢?如果大公司能够这么做,小公司就很难颠覆大公司了。事实上大多数大公司都做不到这一点。什么原因呢?因为新兴技术和产品往往是非主流的,最开始的时候,它们的质量都是很差的,差到完全可以忽视,更像是小玩意儿。它们面向的是边缘市场和客户,不是中心市场,也不是高端客户,利润比较低。同时,做新兴技术和产品风险倒是不低,大家都没把握说这个东西会不会成功。

质量很差、利润很低、市场很小、风险很大、不确定性很高,你说大公司怎么会选择回到低端呢?一些初创的公司因为实力不够,进不了中心市场,只能去边缘市场,那里没有多少竞争。但是条件适宜的话,这些边缘势力会越来越强大,最终颠覆整个行业。

还是举硬盘行业的例子。1981年的时候,制造14英寸硬盘的毛利率是60%,市场规模大概是十几亿美元;制造8英寸硬盘的毛利率是40%,市场规模大概是几亿美元;市场上新出来的5.25英寸硬盘,毛利率是25%,价格比14英寸和8英寸硬盘便宜,但它的市场规模很小,只有一亿美元左右。

请理性地思考一下,如果你是8英寸硬盘制造商的 CEO,你会用公司的资源去抢14英寸硬盘的高端市场,还是5.25英寸硬盘的低端市场?答案当然是14英寸硬盘的高端市场嘛,因为毛利率高、市场规模也大。这是理性决策,任何公司都会这么决策。结果,5年之后5.25英寸硬盘市场达到了30多亿美元的规模。

有趣的是,这种经验教训能不能被后来的人吸取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你是5.25英寸硬盘制造商的 CEO,同样面对着两个市场,一个是毛利率在40%以上、市场规模比较大的8英寸和14英寸硬盘市场,一个是新出现的毛利率只有22%、规模很小的3.5英寸硬盘市场,你会去争夺高端市场还是低端市场呢?当然还是高端市场。大公司总是在追求收入的增长、利润的增长、速度的增长,在增长压力的驱动下,理性的管理者找不到充分的理由进入市场规模小、利润率更低,而且前景不明朗的低端市场,因为低端市场解决不了大公司的增长需求。

举个例子。一家年收入4000万美元的公司,如果想增长20%,只需要增加800万美元的收入就行了。但一家年收入40亿美元的公司,想增长20%,必须增加8亿美元的收入。如果这时候出现了一个能够增加800万美元收入的新机会,你想这家公司的 CEO 会关心吗?

所以大公司总是喜欢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各种资源做大项目,提高产品性能、冲击高端市场,去争取更高的利润率。这就叫“合理的”财务决策,但大公司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逐渐丧失了进入小型新兴市场的能力,丧失了很多破坏性创新的机会。所有的破坏性创新刚出现的时候,都是在小型市场,不可预测,慢慢成长,突然有一天呈指数级增长,瞬间变大。它还小的时候你不进入,等它变大了想进入,已经没机会了。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时间窗口就那么点,一旦错过,就很难追赶了。

所以,小公司和大公司竞争的最佳策略是什么呢?不是迎头而上、正面作战,而是去寻找新兴领域、边缘市场,在那里你才有优势。李善友说,当你跟大公司竞争的时候,不是要跟它比进步,而是要跟它比保守。当大公司提高产品性能的速度超出用户的实际需求时,它们就为低价产品创造了一个市场,采用破坏性创新的竞争对手正好可以乘虚而入。

我们来看芯片行业的例子。上世纪80年代,摩托罗拉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公司,生产的芯片很高级,主要用在工作站上。当时,英特尔只能生产 PC 微处理器,性能和质量都跟摩托罗拉相差很远。但英特尔慢慢进步,从486开始,芯片的性能就能和摩托罗拉抗衡了。90年代,英特尔推出了奔腾芯片,处理速度达到工作站水平。2002年,苹果开始弃用摩托罗拉芯片。2004年,摩托罗拉退出了芯片市场,英特尔完成了对摩托罗拉的低端颠覆式创新。但除了进入行业时走低端路线,英特尔本身是持续性技术进步的代表,从286、386、486、奔腾、奔腾Ⅱ、安腾到酷睿,20多年里,持续提升性能。它采用了垂直整合的模式,从芯片设计、研发到制造、营销全都是自己做。它把收入的20%用在研发上面,拥有11家全球技术最好的制造厂。在这个过程中它还和微软结成联盟,成为了芯片行业的绝对霸主。

英特尔有一个竞争对手——一家叫 AMD 的公司。过去一二十年,AMD 的竞争策略一直是正面作战,英特尔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英特尔怎么做,我也怎么做,和英特尔比拼性能。AMD 的市场占有率一度达到了25%,但始终没有对英特尔构成威胁。1990年,一家叫 ARM 的芯片公司成立了。和 AMD 不一样,它走的是破坏性创新的路。它从哪个点切入呢?能耗。ARM 的芯片性能不如英特尔,但能耗低很多,结果在移动设备领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PC 看重高性能,而对移动设备,比如手机来说,耗电量低是很重要的。

ARM 还发展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自己负责架构设计,然后把设计授权给各大半导体厂商,收取一次性知识产权费或者在每块芯片中收取版税。英特尔芯片售价基本在50-100美元,而 ARM 的芯片竟然可以低到1美元。ARM 利用这种开放的模式,形成了一条生态链,获得了更多第三方的支持,包括微软、三星、苹果、谷歌、高通等等。

乔布斯做 iPhone 的时候,想过用英特尔的芯片,但是英特尔的芯片很贵,而且能耗问题解决不了,最后只好用 ARM 的芯片。当时英特尔的 CEO 认为苹果做不好手机,而且这个市场很小,不是很在乎。万万没想到,iPhone 后来发展出这么大的市场,而英特尔失去这个机会之后,再想进移动设备市场就难了。2013年,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了10亿部,超过了 PC,而英特尔在移动芯片市场的占有率不到1%。不管智能手机的操作系统用的是 iOS 还是安卓,芯片都是用的 ARM 的。

而且,ARM 竟然开始逆袭了。2013年,ARM 发布64位处理器,进军低端服务器市场。低端服务器对存储密度和能耗的要求超过对性能的要求,ARM的芯片相比英特尔的芯片有很大的优势。ARM 最初进的是手机市场,手机芯片性能比较低,所有人都认为 ARM 不可能进入 PC 市场,但它居然进去了。这是非常典型的破坏性创新。

理性一点来看,大公司已经越来越难基业长青。在差不多50年前,1967年的时候,IBM 的市值是1923亿美元,相当于当时美国 GDP 的23%,相当于今天的1.3万亿美元,是名副其实的巨人。到2014年的第三季度,IBM 的市值是1686亿美元,差不多是原来的1/8。1973-1983这十年里,《财富》1000强企业当中有350家被新企业挤出榜单。2003-2013这十年里,《财富》1000强企业当中被挤出榜单的竟然多达712家!大公司被赶下神坛的速度令人目瞪口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长达65年的时间里是行业领袖,IBM 是25年,微软是15年……速度越来越快。美国高科技企业的平均寿命是7.6年,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平均寿命是1.8年。

你可能感兴趣的:(颠覆式创新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