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棘手之际,请从耐烦二字痛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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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参加工作,到律所实习。

一开始总觉得精力充沛,遇到各种案件好奇又上心,写份法律文书,领导说明天要,今晚熬夜也要写完,工作激情挡都挡不住。

那时候觉得别人家的矛盾纠纷,就好像书本上法律知识的实景再现,甚至更为精彩。

可是等过了一段时间,每天接触的几乎都是处在各种冲突、恐慌、焦虑中的人,就会觉得烦躁,不想听,想要逃离。

记得当初实习时,有一位女士来律所咨询离婚纠纷,刚好我有时间解答。

领她到会议室谈了几分钟,她说自己在家没工作,老公又不给她钱花,根本不在乎她,所以想离婚。再聊下去我发现,这位女士精神状态有问题,开始哭哭啼啼、不停抱怨。哪里敢得罪呦,万一说不好话再把人刺激了,我可担不起,于是立马上演心理咨询师角色,耐心疏导、建议她这种状态就不要主动离婚了……

就这样巴拉巴拉聊了近一小时,最后她亲戚三四个人也从附近赶来了,听完对我的劝导表示认可。

由此,我收了她二百咨询费。

由此,有一段时间,再碰到来律所咨询的,我就尽量躲起来。

那个时候实习律师基本没工资,能偶尔有点咨询费贴补生活算是不错了,可即便如此,也无法说服自己去接待咨询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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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也就过了两个月的时间吧,后来慢慢恢复正常了。而且接触和处理的案子也越来越多,碰到的人也是各色各样,甚至让我三观懵逼。有的当事人极其缺乏法律常识,同一个问题,比如,立案一个月了,法院怎么还不开庭?母女俩反复给我打电话,我一遍遍地,尽可能用她们能听懂的方式去解释。

可是当那位母亲要求我给她换一家法院审理时,拿着电话的我内心就快要崩溃了,有些不耐烦地回道:法院不是我开的,法律也不是我定的,法院也不是随便就能换的!

说完挂断电话,还有点气呼呼。可是,心里却有隐隐地愧疚,找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不该如此烦躁。过了十几分钟,给她回电话,再次耐心解释,她再不懂再问我就再解释。

这样的事情也不止一次,也不止这么简单,也有非常不耐烦,甚至和当事人理论的时候。可是,每一次我都会隐隐内疚,不是我没理而是他是我的客户,我认为不该和他计较太多,即便他说的不对,我也应心平气和、寻找更好的沟通方式。

有一天,我打车去法院办事,在路上开始反思自己近段时间的工作,想到这些,脑子里忽然出现“耐烦”二字,开始琢磨起自己的“不耐烦”来,顿时觉得人无论想做好哪种工作,其实都需要“耐烦”,不然遇事就容易躁,容易浮,工作做起来也容易丢三落四,缺乏恒心。

以前遇事总觉得不耐烦,可却从没逆向想过“耐烦”二字,只是从别的角度劝慰自己,这种比较常态的反思和处理,时间长了似乎有些麻木。换个角度去理解,即便仍然是同样知晓的道理,却会有种更上一层楼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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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看书,发现曾国藩早语:若遇棘手之际,请从耐烦二字痛下功夫。又语:居官以耐烦为第一要义。

看到古文云,深感自己经历和领悟过,才会更好促进自我成长,曾国藩这段话早两年看到也未必能注意到。

有些感受看似肤浅,可有些道理就是朴实无华,像一条水里的鱼,清晰可见却很难抓住。

想要做好当下的工作,就要耐烦,平心静气地去做事,平和地思考、耐心地处理,这样也就多了理解,少了抱怨。

生活中和家人、朋友相处,也要耐烦。自己懂得“耐烦”,会慢慢拥有安宁,生活也会慢慢有夏日凉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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