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善在宽容中绽放

每天我都会不自觉地走进老师们的办公室,与老师来聊聊天,关注一下他们的工作与心情,关心一下他们的身体与问题。

我惊奇地发现,有不少老师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把“戒尺”,教学服务中高主任那里竟然有三把。我拿过来端详,这些“戒尺”做得都很精致,材质都是竹子的,上面篆刻着“三字经”、“弟子规”、“傅雷家书”等传统文化方面的文字。

我问老师们,你们可真大胆,敢用“戒尺”。他们都笑着说,这是家长给买的。我明白了,家长给老师买“戒尺”,表达了家长的一种心愿,希望老师严加管教自己的孩子。一直以来,家长不会管孩子,老师不敢管孩子的现象,在中国基础教育领域里流行已久。老师在实施管教时不敢越雷池一步,不用说用“戒尺”打,就是一不小心言语过激了,有些家长也会不依不饶,导致当下的教师的工作很难开展。

从教育部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提倡把惩戒权还给教师,认同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但是另一方面却一再强调安全,对老师的教育言行不断地予以规范。我赞赏为老师赠送“戒尺”的家长,这是对老师的信任,一把“戒尺”的意义,预示着家长把惩戒权交给了老师。老师因此就会有底气,甚至是有信心、有勇气来管教自己的学生。这种现象值得提倡,当然老师也要注意使用“戒尺”的分寸与策略。

如何使用“戒尺”,还得从“戒尺”的概念与含义说起。上网搜索百度,“戒尺”找到两种解释,其一是指佛教的一种法器:“戒尺”也叫做“尺”,它是用两只木块制成的。这种“尺”,是在“皈依、剃度、传戒、说法”,以及“瑜伽焰口施食”等等的仪节中使用的。这自然不是我们所说的那种“戒尺”。

我们所说的,应是“戒尺”的另一种解释:“旧时私塾先生对学生施行体罚所用的木板。”“桌上放着一根两指阔的竹板,一想不起来就要挨一下打,半本书背下来,‘右手掌被打得发肿,有半寸高,偷向灯光中一照,通亮,好像满肚子装着已成熟的丝的蚕身一样’,陪在一旁的母亲还要哭着说‘打得好’。”这样的“创伤记忆”,定然不会只是一两位少年学子的求学经历。

“戒尺”这个名字起得好,“戒”,警戒,惩戒;“尺”,尺度,标尺,标准。这些正是人在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嘛。“戒尺”是干什么用的?我们还是先看看前人是怎么用的。

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是一个博学而又极为严厉的人,在他的三味书屋里,有戒尺,还有罚跪的规则,但是都不常用。

魏巍在上课时做小动作,蔡芸芝先生手里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他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了石板边上,大伙笑了,蔡老师也笑了。

刘墉的孙子自己拿出“家法”,请爷爷“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看来这戒尺的使用还真的有些讲究。它并不是非用不可的东西,今天的人不用它自有不用它的道理。

有一个问题,我问过别人,别人也问过我:在施教过程中,孩子到底能不能“打”呢?

随着教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做教师首先要有“德”。一个教师的威信绝不是“打”出来的。“打”或许是一种方法,但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孩子犯了错误,如果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打”,那至少说我们缺乏爱心。再说了,如果连“打”的力气也没有了呢?

从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来看,孩子犯错误还是不宜“打”。“打”是为了教育,是为了让孩子知错、改错。孩子都有自己的自尊,他们犯了错误,有时候心里很后悔、很害怕,就怕别人知道。这时候如果迎头受到呵斥、责打,那本来就很脆弱的心,怎么承受得了呢?就那么简单粗暴的一“打”,非常容易挫伤孩子的自尊和学习热情,还会形成一种逆反心理——“错了,不就是挨一次打吗?”,无所谓了,也就“破罐子破摔”了。这样的结局恐怕不是我们当初“打”的目的吧?

当然,恰到好处的“打”有时候也是可行的,这可以打去邪气,打去傲气,打出志气,打出勇气。但是如果你把孩子当出气筒,那你只能打出晦气。这是一着险招,没有大匠运斧之功,不用最好!

郭沫若小时候读书,和同伴趁老师外出,到书塾隔壁的桃园里偷了桃子。园主告到老师那儿,老师没有用戒尺,而是跟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给他们出了道题——对对子:昨日钻狗洞偷桃,不知为谁?

郭沫若一看,傻眼了,老师全知道了,认个错儿吧,灵机一动,对了个下联:他年进蟾宫折桂,必定是我!

还要用戒尺吗?老先生就眯着眼睛偷着乐吧!

戒尺的使用,并不只是中国人的专利。在美国人兰妮·麦克穆林写的一篇题为《体罚》的回忆文章中,那位弗洛斯特女士自有她的绝招——让犯错误的“我们”闭上眼睛,然后用“那块著名的松木板子”狠狠地抽打坐椅的垫子。“我们实在受不了朋友受罚的痛苦,就都主动请求老师别打了”。这一次的“体罚”,虽无肌肤之痛,却记忆至深。

如果真正理解了“戒尺”的含义,就能合理的用好“戒尺”这种教育工具。学校老师手里有了“戒尺”,这是学校文化的一种生态健全,是家校合作的一种信任重建,是对过去不健康教育的一种修补与回归。我想,理解了“戒尺”的含义,在好好体会过去名人的这些老师们的做法,“戒尺”的真正作用就会起到,而不是一提到“戒尺”就想起惩罚,想到打学生的手掌。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我们的心中不能没有一把戒尺——不能没有“戒”;不能没有“尺”。“戒尺”可以是放在手边的实物,也可以是藏在心中的圣物。如何使用,全看使用者的心性、道德与艺术。

这一个案例,可谓是合理惩戒的可圈之笔。上一个学期,初中二年级有一个学生,我没问他的姓名。一天,他用拳头把大厅的一处木制的装修门框给打了一个洞。

年级主任找到我说:“不需要他赔偿,要不还会有其他人会搞破坏。”我并没有阻拦,建议他把家长叫来商讨一下。

一天后,年级主任又找到我说:“已经与家长说好了,根据维修公司核定价格,修好需要赔偿1500元钱。家长也同意了。”

过了大约一个月,年级主任说:“该同学家里比较贫穷,在外打工,只凑了1000元钱”。我说:“可以了,我与公司说说吧,要求他们再便宜点。”

我心里明白,这名学生的所作所为,有可能不是有意的,不管他当时是处于什么原因,是生气、抱怨还是宣泄。也或许是他并不知道一拳会打出一个洞。

年级主任问我:“钱放在那里?”我说:“就先放在你那里吧。”

这件事就一直搁着没有处理,我只是催着后勤主任抓紧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在修复之前,我提醒教育服务中心在被破坏的地方贴上一张彩纸,写上“小心碰撞”的字样,目的有两个,一是提醒大家这里是不能随意破坏的,二是让大家看不出这里还有一个洞,以防其他人效仿。

暑假结束了,在开学后的第一周,我去北京市育英学校于会祥校长办公室汇报工作,于校长与我谈到了德育工作。于校长说:“孩子犯错误并不都是故意的,比如在家里,当孩子吃饭时不小心摔碎了一个碗,我们会定义孩子是犯了错吗?”这一席话让我萌生了一种惊醒。

回到学校后,我找来该年级的主任,已经是初三了。我告诉他:“就别让这名学生赔钱了,学生家里也不富裕,再说他也不一定是故意的。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安心复习,迎接中考。咱不能因为一件偶然的事情让学生产生不理解,或许我们的这一句话,会成就学生感恩老师的情感,会对学校产生眷恋之情,这才是他心目中的母校啊,母校是一处宽容人的地方。”

年级主任也很认同我的做法,回去找来家长和学生,很好地处理了这件事情。

一天,在校园里,我遇到这位同学,与他交流了几句。我说:“你老师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恳请学校免于对你的惩罚,今年你是初三毕业班的学生了,安心学习,争取拿出个好成绩!”该同学认真地点了点头,轻松微笑着离开了我。

对此,我有个反思,为什么凡事都要去认真对待呢?等一等,或许会有更加宽容的处理方法;为什么非要给学生一个处罚呢?给他一个在错误之中学习的机会,或许会促进他的更快的成长。

学生的生命成长不是在训斥、惩罚和恐惧中运行的,他应该是在自由的环境之中,让善在宽容中绽放而自然促成的。

我曾看到过袁方正校长一篇文章“不能没有谨慎使用最好不用的教育惩戒权”,其中的观点“最好用不到惩戒”,我是认同的。

中国有句名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做任何决定之前,应该借助各种经验,做有效的分析、研判,才不至于误判实情,做错误的决定,或说不该说的话。教师应该多观察、多了解、多分析、多倾听、少批评、少论辩,了解各种事情的来龙去脉,借助他人的经验,修正自己的行为,唯其如此,在成长路上才不至于惹来不必要的困扰,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作为教师,需要有约束感,这是衡量一位教师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一个经常感觉被约束的人,心里一定觉得不自在,甚至痛苦;一个拥有约束感的人,面对一些必须要约束的事,根本没有这种消极的情结,因为,他的内心是安定的,祥和的。约束来自于外界,约束感存在于内心。一个人有了约束感,就知道这个社会上哪些事现在还不能做,什么时候做才行;哪些事不想做,但还是要去做好;哪些事是有意义的,需要争取,哪些事是没意义的,需要拒绝;哪些话不说不要紧,哪些话该在哪个场合说,哪些话不该在哪个场合说,哪些话需要通过什么途径去说……一个真正走向成熟的教师必须是有强烈约束感的教师。教师如果不注意训练自己的约束感,就会在激情和愤怒之下,做出不该做的事来。作为教师,我们的责任是教书育人。因此,我们必须怀有大爱之心,以善念和责任心为伍,提升法律视野,增强法律意识,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教育教学的工作中去,同时不断约束自己的行为,帮助自己朝着一个有纪律性、有责任心、有事业心的方向发展。

教师要避免专业的技术、冰冷的心。教师应该在学生需要老师时,给学生提供各种心理上的支持与肯定,形成心理上的支持与支援系统,让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地方,在遇到各种困难时,可以寻求专业上的协助。教师在面对学生时,不能造成学生在各方面的二度伤害。如考卷时,随意丢给学生一句诸如“这种成绩,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考的,我要是你一头撞死算了……”之类的话。有时候,一个善念可使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个恶念或许可让一个无辜赤子,坠入万丈深渊而无法自拔。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我敢拿脑袋担保:如果学生不愿意把自己的欢乐和痛苦告诉教师,不愿意与教师开诚相见,那么,谈论任何教育都总归是可笑的,任何教育都是不可能有的。”国家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教师的师德底线主要有: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作为一个教育人,必须守住教育的底线!

2020年12月,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我的观点是,在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学校、教师要把握住教育惩戒的底线。教育惩戒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坚持育人为本;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犯错程度相适应。 

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一种教育方式,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教育惩戒应该以育人属性为本。从教育的角度而言,我们不是要学生敬畏老师手中的戒尺,而是要教会学生敬畏规则,追求有文化自觉的精神生活与人类永恒的文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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