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芭学园《纪律教育》专题培训感悟 张彦飞—春蕾五幼

一、新知:

1、帮助儿童了解并接受限制是在预防、示范、倾听以及问题解决法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使用的。也就是当问题行为出现了,我们需要针对问题做出对策的时候,需要用到的办法,就是帮助儿童理解并接受限制。然而在处理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惩罚,马老师也明确地跟我们解释了惩罚和今天向我们介绍的后果法的区别,根本区别在于它是否与不良的行为之间具有联系。惩罚是成人外加的和不良行为缺乏联系的做法,但是后果法(不论自然后果法还是逻辑后果法)都与不良行为之间具有联系。惩罚只能影响即可的回应,儿童回避了不良行为,做一些认识中大人可能会期待他做的回应,因为会害怕成人的处罚。或者儿童直接按照成人的惩罚去做其他的事情,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源上引导儿童正确的认识这件事情。相反,后果法则提供了与长远的、积极的目标相一致的有效的、直接的结果。可以帮助儿童反思自己的行为和结果之间的联系。因为这一办法的使用本身就是有前提基础的。第一、是儿童因缺乏了解而导致的;第二、不是因为没有不适宜的环境、期望或角色榜样引发的问题;第三、要保证儿童在生理、智力、情感等方面都能够做出可取的行为并拥有必要的技能。这样对于儿童的自我管理和道德自主会有长期的影响作用。德瑞克斯将后果法分为自然后果和逻辑后果,在其实在之前侯爸的《正面管教》课程中也涉及过逻辑后果和自然后果的介绍。这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成人的介入。有成人介入的称作逻辑后果,而儿童行为直接导致的,没有成人介入的则是自然后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要看问题的发展是否需要成人的介入,如果在不需成人介入,可以通过自然后果来让儿童明了自己的行为和后果之间的联系,则采取这个办法,如果后果比较严重,不能任其发展,或者儿童能力不够的时候,成人的适当介入可以让控制问题的严重性。

  感悟: 自然后果法注意事项:

1、自然后果法是安全的放养,而不是不计后果的放养。最好在孩子青春期之前运用,尤其在学龄前使用是最安全的时期。这段时期孩子面对的大多是生活琐事,没什么危险。

2、家长要做的,不是拿各种条件和后果“胁迫”孩子,阻止孩子做某些事情。而是“告知”孩子这么做可能有哪些后果,然后由孩子自己做出选择。自然后果法的使用态度很重要,一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才会发挥足够大的效力。

3、自然后果法重视的是后果的发生给孩子带来的内心感受,如果父母本着不让后果发生的想法,那就失去了自然后果法对孩子的珍贵意义。

学习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我知道了什么,而在于:我开始做了那些……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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