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团”与“帮扶创业服务”骗局

昨天,是一次开天辟地、载入史册的值班,因为在昨天值班中,我所共接到报警35起,受案0起,也就是说在过去的24小时中,我们接到的全部为求助类和其他类警情,辖区内无治安与刑事案件发生。

这是我上班五年半以来从未遇到过的情况,也是为数不多的,能够准点下班的一天,心里别提多么欢乐了。

其实无人报警并不能代表没有该死的坏蛋出来害人,很多人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会选择忍气吞声,我们的每一次无声默许都是坏人逍遥法外的倚杖,这就让犯罪分子更加嚣张。

昨天我接待了两个没有忍气吞声的报警人,这两位都是被骗了,但他们说完案发经过之后我们还是没有受案,因为他们的受害过程被高明的骗子给伪装成了只能由法院解决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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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价团”

第一位来的是一个50多岁的大哥,他是一个低价旅行团的群主,也曾经干过旅游,去年年底,这位大哥组织群里的32名成员准备去港澳旅游,于是他跟一个不知名的旅行社取得联系,当天便签订了旅游合同,旅游路线就不说了,关于旅游费,合同规定:0团费,每人押金500元,完成旅游后返还押金。

港澳之旅一切顺利,旅游路线均是按照合同进行,大家玩的也很开心,因为团费没花钱。但是大哥的32人团在返程之后却发生了变故,旅行社人去楼空,负责人联系不上,500元押金索要无门,无奈之下,大哥来到派出所报警。

这是一起典型的经济纠纷,但大哥认为是诈骗,为此我还特意给大哥上网搜索了一下诈骗的定义。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很显然,大哥旅游回来了,旅行社确实存在,法人也有身份信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不成立,32人每人500元,共计16000元,也不构成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要件,基于这两点,大哥要不回押金的行为旅行社就不构成诈骗,所以只能去法院解决。

送走大哥后,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低价团的模式,万万没想到现在的旅游行业已经如此之乱(原谅我已经很久没出去旅游了)。

所谓的低价团或者0元团就是旅行社与游客博弈的奇葩产物,很多人对于几千上万的旅行费用有些犹豫,但当他们看见“2000元泰国游”、“5888元欧洲十国游”、“200元港澳游”甚至一些地方0团费的时候,会心动就再正常不过了。

几乎所有参团的人都知道这种低价团肯定有购物环节,但都觉得只要自己不购物就行了,旅行社难道还敢强买强卖吗?这种侥幸心理就是很多大爷大妈,甚至很多白领年轻人也会选择的原因。

的确,由于早期的旅游乱象,诸如导游强制消费,不消费就骂人打人了,不消费就不让出门了,新闻媒体曝光之后这种情况鲜有发生,但导游有一万种方法让你购物,论大巴车心理战,导游是绝对的专家。

游客认为旅行社不敢强买强卖,旅行社的人认为你人来了就好办,于是一场游客和旅行社都心知肚明的奇葩之旅就诞生了。

很多人在中国人特有的品质“爱面子”和与导游的心理战中败下阵来,自觉掏腰包,只要有消费,导游和旅行社就是挣钱的,因为你买回来东西的一定是假货,而且比外面的还会贵几倍甚至几十倍,我在网上查到,景点的珠宝、玉器店给旅行社的返佣是50%-80%!

所以,低价团需谨慎,且行且警惕,旅行,应该是一场身体与心灵的享受,而不是花高价买回来一堆假货。

关于“帮扶创业服务”

第二位来报警的是一位年轻宝妈,前些日子,她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让她去参加一个神秘的会议,于是她就真的去了,会议的内容大概就是帮助创业者创办公司,而且免费!这位宝妈被成功洗脑之后当场就与这家创业公司的法人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2万元。不是说免费吗?为什么又交钱了呢?原来这家公司帮助创业者创办网络平台是免费的,但是你得咨询专家,专家的咨询服务费就是2万元。

一切又是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这家公司还给宝妈的网络平台起了一个相当大气的名字:中国皮肤管理中心。我的天,爱美的女生一看到这名字还能去别的地方了吗?潜意识里这就是中国最好的美容院啊!就像一提到“国酒”,所有人都会想到茅台,然而实际上,没有任何国家部门赋予茅台酒如此殊荣,“国酒茅台”的商标也从未申请成功过。商标法明确禁止含有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相近似得商标注册;广告法中也要求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法律常识就算宝妈不懂,你创业公司还不懂吗?所以事情已经很明显了,这就是一家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的骗子公司。他们先给不知谁泄漏给他们的目标人群打电话邀约开会,在会议上描绘创业的美好前景,并给创业者起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还免费帮你做网络平台,这个时候受害者已经被“国”字冲昏了头脑,被免费欺骗了双眼,彷佛一家新兴世界500强企业即将在他的手中诞生,2万元的咨询服务费根本不值一提,大笔一挥,合同签订。

结果就是创业公司要求宝妈改名,还下架了她的“中国皮肤管理中心”的网络平台,但宝妈称:“名字是你们起的,我就是冲着“中国”两个字才跟你们合作并且交了服务费的,名字我不改,你们不能为我服务了就把钱退给我。”意料之中的就是创业公司在这个时候提出了法律规定、公司规定,还搬出了当初签订的合同,想合作就改名,不想合作就再见,钱已经进了无底洞,想拿回去?纯属做你的黄粱大梦,狰狞的真面目显露无疑,而你却毫无办法。

无助的宝妈不仅不懂法律常识,就连报警都不知道,这次的报警是因为宝妈去创业公司讨说法,但是公司负责人根本不理会,扬长而去,宝妈没哭没闹就在公司坐着,公司的员工居然拨打了110说有人在公司闹事,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了解了来龙去脉之后,由于没有打架,宝妈的诉求也不是派出所能管的,所以只能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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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谴责骗子狡猾的同时,是否也该反思一下受害者为什么会被骗,如果不被低价、免费所迷惑,如果懂点法律常识,了解创业的艰辛,是否就不会被骗子屡屡得逞?

永远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不贪图小便宜,就不会给骗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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