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知识:艾伯塔龙

艾伯塔龙,蜥臀目暴龙科艾伯塔龙属动物。该类动物生活于上白垩纪的北美洲西部,其化石在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省立恐龙公园发现。

艾伯塔龙是双足捕食性恐龙,具有长尾巴;头部很大,拥有强壮的S型颈部及两只手指的细小前肢,牙齿分布紧密并呈D字型;后肢极其长,具有四个脚趾,后趾很短,只用其他三趾接触地面,中间的脚趾比其他长。

艾伯塔龙在1905年,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亨利·费尔费尔德·奥斯本(Henry Fairfield Osborn)在其关于暴龙的研究中,用一页命名了艾伯塔龙。这个属名是为纪念发现首个艾伯塔龙化石的地方:加拿大的艾伯塔省。属名也包含了古希腊文的“σαυρος”(蜥蜴),是最常见的恐移动图片龙属名字尾。

艾伯塔龙的模式标本是一个部份的头颅骨,是在1884年6月被发现于艾伯塔省红麋河边的一个露头,属于马蹄峡谷组(HorseshoeCanyon Formation)。该标本是由加拿大地质学家约瑟夫·蒂勒尔(Joseph B. Tyrrell)所带领的加拿大地质调查局考察队所发现的,由于缺乏识当工具,这个几乎完整头颅骨只有部份被保存下来。在1889年,另一个团队也在附近发现一个较小的头颅骨、以及一些身体骨头。这个标本现正存放在加拿大自然博物馆。在1892年,爱德华·德林克·科普将这两个头颅骨建立为暴风龙的其中一种(Laelaps incrassatus)。但是,暴风龙的属名已经被一个厉螨属所用,所以奥塞内尔·查利斯·马什在1877年将暴风龙改为伤龙(Dryptosaurus),科普拒绝承认马什所更改的名称。而在科普死后,劳伦斯·赖博在1903到1904年详细研究这些化石时,将它们改列为伤龙的一个种(D. incrassatus)。另一古生物学家Oliver Perry Hay也使用伤龙属的一种。稍后在1905年,奥斯本指出,D. incrassatus只是根据一些暴龙科的普通牙齿而建立的名称,并发现这两个头颅骨与伤龙的模式种鹰爪伤龙有明显差异,因此将之建立为新属,肉食艾伯塔龙(Albertosaurus sarcophagus)。但奥斯本并没有详述这些化石,而是根据赖博在前一年所写的完整叙述。这两个发现于亚伯达省的头颅骨,分别被列为正模标本(编号CMN 5600)、副模标本(编号CMN 5601),现正存放在渥太华的加拿大自然博物馆。

艾伯塔省的红麋河。超过一半的艾伯塔龙化石就是在此发现的。于1910年,美国古生物学家巴纳姆·布郎(Barnum Brown)在红麋河发掘出一大群艾伯塔龙的遗骸。由于大量的骨骼却只有有限时间采集,布郎并不能采集所有标本,只是能确保从每一个个体都有采集其骨骼。七组右中骨,并两只在尺寸上与这些中骨不相配的独立趾骨被采集了,且存放于纽约的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这显示在石矿中最小有九只恐龙。加拿大皇家蒂勒尔博物馆于1997年再次发现该位址,并从新开展发掘的工作。这次的发掘发现十头非常幼小的艾伯塔龙。

那原先被称为A. arctunguis的标本亦是在近红麋河发掘出来的,并且已存放在多伦多的皇家安大略博物馆。另外六个头颅骨及骨骼亦在艾伯塔省被发现,并存放在其他加拿大博物馆。

所有肉食艾伯塔龙的化石都是于艾伯塔省的马蹄铁峡谷地层被发现。这个地层可以追溯至上白垩纪的麦斯特里希特阶,距今约73-67百万年前。艾伯塔龙的所有化石来自于7100-6700万年的地层,为晚坎帕阶至马斯特里赫特阶。很多其他的恐龙亦于此被发现,包括细小的兽脚亚目如似鸟龙、纤手龙及几种驰龙科,另有不同的草食性恐龙如甲龙下目、角龙下目、厚头龙下目及鸭嘴龙科。艾伯塔龙的化石在美国蒙大拿州、新墨西哥州及怀俄明州都有指被发现,但这并不一定是肉食艾伯塔龙,甚至根本不是艾伯塔龙。

在21世纪早期,有研究人员认为正模标本的损害状况高,本身不能成为物种建立、鉴定比对的依据,艾伯塔龙应该被列为疑名。在2010年,汤玛斯·卡尔(Thomas Carr)重新研究艾伯塔龙,提出正模标本、副模标本、之后发现的其他标本,都有一个相同的自衍征,上颌腭骨的后缘有个大型洞孔。根据这个研究结果,艾伯塔龙本身是个有效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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