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特殊论学派(19世纪末20世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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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中《人类学理论流派——文化研究的历史》知识点整理汇集。

01

摘要

历史特殊论是20世纪初,以美国著名民族学家博厄斯(Franz.Boas,1858-1942)为代表的的历史学派的基本主张,该理论以实证主义为其方法论的哲学基础,不做原则性的理论概括,主张对具体的文化现象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认为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其自身的独特历史,因此,必须在每个民族的特点中来研究每个民族。他们宣称民族学和人类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

(1)重建人类发展的历史;

(2)确定历史现象的类型和它们的顺序;

(3)探讨变迁的动力,故被称为历史学特殊论学派。

该学派主要对人类学研究目的与任务进行了界定, 提出了文化区的理论, 反对种族主义提出文化相对论的观点, 在人类学调查方法上实地研究与资料的收集,最后其培养的大量人类学人才,为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

02

产生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人类学界,本族中心主义,“文明”、“进化”、“普世价值”、“欧洲中心说”、“白人优越论”等思想居主导地位。欧美学界普遍习惯“居高临下”地以本民族的道德标准去看待评判所有的异文化,但自20世纪以来,由于亚非及其他大陆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欧洲中心论及其类似的理论受到了毁灭性打击,于是对各民族文化“价值”的评价就成了现实而无法解决的问题。在此历史条件下,经赫斯科维茨等人的极力宣扬,历史特殊论出现并得以流行,且被学术界广泛接受。

除此之外,民族学发展到19世纪后半期已形成了“古典进化论者”和“人文地理学者”两大传统派别,前者主要关心社会和宗教制度,后者则关心物质文明发展的空间序列。虽然两派的理论假说完全不同,并且产生了互相矛盾的结果,但是他们都想描绘出幅连续的文化发展图。博厄斯是继摩尔根之后近现代美国人类学、民族学的奠基人。正是博厄斯,他企图将上述民族学的两种传统学说加以调和,并开创历史特殊论学派。

03

主要代表人物及其学术观点

(一)博厄斯的文化相对主义理论

博厄斯(Franz.Boas,1858-1942)出身于德裔犹太人家庭。被尊为现代人类学之父。现代人类学的建造者和设计者。先后在海德堡大学、波恩大学读物理学和数学,1881年获物理学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是“论海水的颜色”。1883-1884年,他带着了解爱斯基摩人的地理知识和迁徙模式的地理学问题,参加了美洲巴芬岛实地考察。一年多与爱斯基摩人共同生活的结果,使他的兴趣彻底转向了文化人类学的研究。

(北极地区的土著民族,自称因纽特人[2],分布于北极地区。即从西伯利亚、阿拉斯加到格陵兰的北极圈内外。总人口约13万(2000),分别居住在格陵兰(5. 3万)、美国的阿拉斯加(阿拉斯加州原住民4.1万)、加拿大北部(3.4万)和俄罗斯白令海峡一侧(约2千)属蒙古人种北极型。)

1885年回国后,他在柏林民族学博物馆工作了一年多,后于1886年前往美国,不久,便参加了泰勒组织的大不列颠科学促进会考察队,1887年在美洲西北岸印第安人中考察,同年加入美国籍。从1896年开始,他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并于1899年起任人类学教授,一直到1937年退休。他培育和发展了美国现代人类学,建立了有次序的学位训练。培养了两代学生,其中不少学生后来成为杰出的人类学家。例如A. 克鲁伯、R. 罗维、F. 柯尔、E. 萨丕尔、M. 赫斯科韦茨、A.戈登威泽、A. 莱塞、P. 雷丁、C.威斯勒、R.本尼迪克特、M.米德等人。由于他的学术贡献突出和教学有方,使哥伦比亚大学成为美国人类学和历史学派的主要阵地。他的学术工作扩展到民族学、体制人类学、语言学及考古学,在他的影响下建立起美国人类学的四个密切联系的分支学科。

博厄斯的学术渊源,一方面继承德国体制人类学家维尔楚、民族学家巴斯蒂安、地理学家拉策尔等,同时他又与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共事三年,掌握了扎实的人类科学基础知识;另一方面,博厄斯又把种族、生态、文化、社会、语言、风俗等学科作跨学科的研究,即融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之大成。因此博厄斯学派的思想渊源比较复杂,他们既批评播化论,也反对进化论,因而也被称为批评学派。

博还是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一贯反对种族歧视和殖民主义,反抗希特勒纳粹主义。

主要代表作有《原始人的心智》(1911)、《原始艺术》(1927)、《人类学与现代生活》(1928)、《种族、语言和文化》(1940)、《种族与民主社会》(1945)、《普通人类学》(1938)、《达利他人的语法》(1941)。

 博厄斯的理论和方法论贡献大致有以下方面:

1、提出人类学的目的和任务

博厄斯认为人类学的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建人类发展的历史

认为人类学、民族学的任务是“研究社会生活现象的全部总和”,这种研究总的来说应当构成“人类的历史”,是全人类从冰河时期直到现代的一切历史时期的历史,而且必须在每个民族的特点中来研究每个民族。但是皆是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不容易,绝不能用简单的“比较法”匆忙得出结论,不能仅凭外表相同就认为一定有“历史联系”,因为外表相同的东西可能有根本不同的来源和根本不同的功能。

(2)揭示社会发展规律

他认为这是人类学、民族学最重要的目的。认为支配人类文化发展的规律是存在的,我们的任务是要去发现这些规律。

(3)探讨变迁的动力

从研究目的和任务出发,博厄斯主张用历史法取代比较法。

2、特殊论与相对论的文化观

博厄斯的文化观之最大特点,就是将某一文化的历史研究置于首位,而不是研究全人类普遍文化的历史。他研究的文化是有地理范围的,而非全球性的文化。博厄斯全部理论的核心就是“历史特殊论”。他认为各种文化是各个社会独特的产物,这些相似的文化现象实际上都有其各自发展的历史线索。所以,他坚决反对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纳入到进化论简单的“单一进化模式”中去,主张:为了理解或解释某一特定的文化,最正确的做法就是重建该文化走过的独特道路,即构拟该文化的历史。博厄斯虽然反对研究世界文化的普遍发展规律,但是,并不反对探讨具体民族或特定文化的发展规律。博厄斯认为,“想建立一个适用于任何地方的任何事例,并能解释它的过去与预测未来的概括性结论是徒劳的”

博厄斯为此专门撰写了两部著作:《原始人的心灵》和《人类学与现代生活》,强烈地驳斥了人类学界认为“白种人”天生优越的观点。他指出,那些认为落后民族或种族智力、身体素质不完整的看法,往往是以旅行家的表面印象为基础的,并未深入了解这些民族的实际生活。实质上,文明人与原始人之间的差异只是表面现象,一切人种的体质构造特征都是一样的;各族文化发展的水平不同并不是由于生物原因,而是由于社会原因和历史条件。“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只能理解为历史的产物,其特性决定于各民族的社会环境和地理环境。

3、文化区理论

根据历史独立论和文化相对论的原则,历史学派人类学者发展出了文化区研究的理论,意图在于克服进化论的缺陷。所谓“文化区”指的是人类学研究文化的单位。

每个文化单位由许多文化特质组成。博厄斯把文化的最小单元称为文化特质(traits),如一把锄头等某种工具。服务于同一功能的一系列相关特质就构成一个文化丛结(cultural compex) ,如用于畜牧的多种工具。关系紧密的丛结又构成个文化类型(type),如畜牧型文化。相同的文化丛结和文化类型会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从而形成文化带,如畜牧文化带。相关的文化带又构成文化区,如威斯勒认为美洲印第安人可分为原始狩猎文化和农业文化两大文化区。

所以,历史学派的研究是一种文化区的分析法。他们研究的文化是有地理范围的,而非全球性的文化。是将某一特定文化区的文化的历史研究置于首位,而不是研究全人类普遍文化的历史。力主对有限范围内的具体文化做详细精确的描述和记录。认为只有具体的事物才是历史的,只有历史的事物才是可靠的。他们深信科学的工作就是观察现象和收集资料,只要资料完备,一个个文化的整体机制就能得到显现。

4、在体质人类学、语言学方面的贡献

(1)体质人类学方面的贡献

博厄斯在此方面很有造诣。1896年他就是作为体质人类学的讲师首次受聘于哥伦比亚大学的。在他之前,学术界对于环境能否影响人类的体质特征遗传的问题尚未解决。博厄斯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他发现,意大利南部的人到美国后,子女的头型由长变圆了一点,孙辈的头型则更圆一点,再往后就稳定了下来,而由东欧迁来的犹太人儿童则由圆变长。捷克波米西亚人到美国后下一代的脸型变宽了。博厄斯的调查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有很多人不信,去做同样的调查,结果与博厄斯的调查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于是这就表明,遗传变异不是固定的因素,它对环境有一定的适应性,但这种适应性有 定的限度,到一定的时候就稳定了下来。这是博厄斯对人类学、遗传学、动物学上的重要贡献。

(2)语言学方面的贡献

博厄斯本人尽管没有受过专门的语言学训练,但他对语言学极为重视,花了大量的精力研究语言问题。他在接触到印第安人以后,觉得学习他们的语言对取得有关他们的确切而又透彻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他大力提倡学习和研究民族语言。他要求学生必须懂得他所研究民族的语言,他本人就懂得17种印第安人方言。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每一种语言都有它自己的一套语音、形态的意义和结构、词汇的特点。描写一种语言只能根据它自己的结构来描写,而不应该按照诸如希腊、拉J语的结构来描写。他的这一主张被称为 “描写语言学” 或“结构主 义理论在当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种方法对于研究无文字民族的语言尤为有效。

博厄斯把社会生活划分为有意识和无意识两大类的做法对语言学也产生了影响,一些语言学家将这种方法应用于语言学研究,从而促使了结构语言学派的形成。

1911年博厄斯还组织出版了最早的印第安语言资料手册,搜集了几十种语言资料,他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一直被列为语言学的经典著作。他还于1920年创办了美国最早的语言学刊物《国际语言学杂志》,其他语言学杂志是在该刊物出版5年后才陆续出现的,该杂志对语言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多的促进作用。

5、方法论上的贡献

博厄斯在治学方面力避抽象的空谈,务求以事实确证来阐明自己的见解,反对资料不足勉强得出结论的做法,比如,他既欣赏摩尔根的创业功绩,又批评他材料不足过早下结论。这是博厄斯治学态度的科学性方面,但如果事事处处过分拘泥于实证,而忽略必要的概括,那就难以从本质上说明问题。

(1)反对演绎法、重视归纳法

博厄斯反对演绎法,反对资料不足就匆忙得出结论。他的治学方法主要是归纳法,即注重实验、实证,强调特殊性和相对性,注重实地调查。但博厄斯又过分强调资料,主张进行事无巨细的调查,积累资料,并作细微的分析、核实。认为历史只能对各个事实和现象作经验描述,不应有任何抽象推理。因此,与一般理论家、哲学家的演绎法相对立。同时,由于忽视理论概括,而陷入“不可知论”境地。

(2)重视田野调查及其科学性

由于博厄斯对自然科学的浓厚兴趣和丰富的知识,他像一位 自然科学家 那样开始研究人类学,他把人类和民族作为世界自然现象的一部分来进行研究。

①参与观察法

博厄斯认为人类学既要分析社会文化的最小单位,如物质生活用品、社会生活的基层组织等等,又要将民族文化作为整体研究。为此,必须重视具体的实地田野调查。且调查者一定要参加到被调查者的生活中去,成为其中的一员,而且要站在被调查者立场上思考问题、观察问题,这就是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的重要方法论——参与观察法。在博厄斯的倡导下,该派学者对美洲各部落和民族的文化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②多学科结合法

田野调查必然要涉及文化的各个方面,对社会文化系统深入的了解,需要多学科相结合进行。民族调查的深入,必然会涉及语言学、考古学、历史学、心理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知识。如果一个调查者不具备上述多方面的知识,去民族地区作田野调查,工作上就会遇到困难。语言学者往往能从当地人的语音和词汇上,知道当地人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乃至文化交流的流向和规模:心理学家能够洞察当地人的心理特征和民族性格,如此等等。这就需要多学科的结合。所以作为人类学、民族学家应该是博学多才,知识丰富的学者。

③民族学方法

博厄斯在他的《民族学方法》(1920)、《进化还是传播》(1924)等论著中,对进化主义方法和传播主义方法进行比较并加以批评。认为两种方法的根据都不够充分,不能令人信服。他要求在解释文化现象和社会形式时要极其慎重,特别在不同国家的各族中发现了相同点和平行形式的时候,或者对比各种形式确定那种形式产生较早等问题时都要慎重。

他在《社会科学中某些方法论问题》的论文中说,原始人有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但发明却有限,因此,是环境影响决定文化。新方法的知识认为对文化变迁的影响,行为和思想是重要的因素,而空间关系只给了接触的机会,这个进程是文化的而不应是地理的。

博厄斯认为,经济条件是文化生活的部分形式,但它不仅是有决定力的而且是决定的因素。不同层次的心理态度也是有决定力的。

博厄斯认为,早期人类学的谬误在于过分强调历史的重建,而反对一种有见识的研究,即为了透彻地研究个人就必须着重研究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

博厄斯认为,有一种方法比起一般的比较法更有把握,即在某部落全部文化关系的实际中,详细研究风俗习惯,及调查研究某部落与邻居部落间的地理分布。这种方法能提供一种正确的历史原因,它导致风俗习惯的形式和心理学上的进程,它至少可以做到:揭示环境条件:可能理清心理学上的因素;可能实现历史的连接。

在《民族学的方法》一文中,博厄斯还认为:“现代倾向否认存在代表全世界文化发展历史的一般进化图式”,赞同不同地区文化平行发展的重要性。

博厄斯的民族学方法强调了各民族历史的独特进程,反对人类历史的一般进程,也就是反对进化论,但这种抑扬的结果,显然有偏颇。

总的来说,博厄斯对人类学理论方法的贡献是巨大的。与此同时,博厄斯还是个杰出的教育家,特别在培养女民族学家方面,他的卓越贡献更为人称道。他认为,纯由男性从事民族学的调查,会造成一些领域的空白,为了对整体文化的了解,必须培养女民族学家。于是在博厄斯的倡导和培育下,美国出现了包括像本尼迪克特和米德等著名的民族学家在内的一大批女民族学家。博厄斯本人被尊为美国人类学之父。博厄斯的学生们在师承博厄斯的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各自有进一步的发展和新的建树。

(3)博厄斯的学生们

博厄斯不仅是著名的人类学家,也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他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非常出色的民族学和人类学家。他的学生们后来从不同的方面发展了他的思想,有的形成了新的学术领域。A.克鲁伯发展了他的文化类型概念;C. 威斯勒发展了他的文化区概念;R. 本尼迪克特发展了文化模式概念,终而成为心理学派的主将之一;M. 米德发展了个人与文化关系的研究,也成为心理学派的主将之一;R. 罗维则侧重研究社会组织:M.赫斯科韦茨发展了文化价值学;FE.萨丕尔是博的学生中研究语言现象最出色的人类学家,也是美国结构语言学的主将和文化语言学的奠基人。正因为博的学生都发展了自己的兴趣,探索各自的新领域,所以自20世纪20年代之后,美国历史学派实际上已开始分化。

6、局限

一是长于解构批判现成理论而短于建构完善新理论;二是厚古薄今的文化史应用性较差。

这两点不符合强调现实关联和实用主义的时代精神。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它分别受到两股潮流的冲击:

一是来自英国的结构功能论;

二是博厄斯学派内部产生的文化整合论(模式论、形貌论)。

(二)克鲁伯(Alfred Loues Kroeboer,1876-1960)

克鲁伯对自然历史的痴迷,使他很快领悟到博厄斯的人类学分类法。克鲁伯可能是博厄斯学生中年纪最大、寿命最长、著作最多的一个。他的声誉仅次于博厄斯,在美国人类学界中有显要地位。

主要著作有:《祖尼氏族与部落》(1917);《加里福尼亚印第安人手册》(1925)等。克鲁伯视野宽广,他跋涉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并以整个世界,整个历史时期的各种文化为研究对象,他是用比较研究民族志的办法分析复杂的现代文明社会的高级文化的首批人类学家之一。

1.克鲁伯是从语言研究进入人类学的

克鲁伯是从语言研究进入人类学的,他懂得语言只是文化的一部分,他想通过对语言的研究更好地研究文化的其他方面。他认为语言的第一个特征是“非个人的”,因此,他着重在语言的结构而非人们怎样讲;第二个特征是,它是“历史上自然发生的",因此,他把语言当作一种历史现象来研究,先找特征,再分类。他通过研究语言来研究人类学。

2.克鲁伯对语言的五个评判标准是:

(1)语言——非个人的;

(2)历史的;

(3)着重模式、结构的相互关系,与所谓“功能”的解释不同;

(4)指责认为语言有心理学和生物学的特性的看法:;

(5)“价值意义”。

克鲁伯移上述语言的评判标准于文化,他考虑文化有两种混合成分,其一叫作真正的文化:另一种叫作价值文化。

3.文化决定论

克鲁伯从博厄斯那里继承文化概念并将之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但不用种族、地理学或心理学去做解释,而发展成文化决定论。他否定环境对文化的影响。他的历史观点也与博厄斯有所不同,他比博厄斯更具史实和典据。

4.克鲁伯关于民族学任务的观点

克鲁伯认为民族学(人类学)的主要对象是人类文化,确切地说,是人类各集团的文化。在《人类学》这部重要著作中,他详尽的阐述了自已在民族学对象方面的理论观点。克鲁伯关于民族学任务的观点可简述如下:虽然世界一切文化,不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原则上构成“一个全面的、不间断的、难以分为各部分的连续统一体,但实际上通常把人类文化的整个领域分为两个范畴:无文字的各族文化和有文字的各族文化。认为民族学研究前一种文化,而历史科学则研究后一种文化。

5.克鲁伯关于文化的特点

(1)文化是敞开的,不是封闭的;是承上启下的,不是突然创造出来的

与别的文化互相交流,既吸收外来的,又输出自己的;文化有连续性和积累性,文化内容总是越积越多,同时也有一部分消失,在正常情况下,积累多于消失,由于政治和社会的原因,这种连续性和积累性有时可能被破坏,结果会导致社会的混乱,但文化本身终究会经过调适而恢复常态。文化是保守的,通常在比较安定的社会里,一个人的社会观和价值观与上一辈人的差别不明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有急剧的变革。

(2)对外来文化,只要效用大且有可接受的条件,就会很快传播

一般族群都倾向于学习先进的文化。文化交流有自愿的和强制性的。每个人都有两种倾向,喜新厌旧和保守,前者使人吸收新东西,后者对新事物抵触,吸收外来文化的意愿与速度有赖两种倾向的消长。

(3)文化是一个整体,但也可以划分层次

如带有极大依附性的游牧文化、吉普赛人的文化,都只能称作半文化。还有一些从属文化,如不同阶级的、不同职业的、不同年龄的,甚至不同性别的,以及地区性的如城乡文化的不同等。

(4)克鲁伯非常重视与自然环境差异相对面表现出的文化特征差异。

他将北美土著民的文化区域分成6个大区和21个小区。他认为从中心向周围的文化影响是逐渐减弱的,在空间上没有明确的界限。他非常重视自然植被区域,而且欲从植被变迁的类比中去理解文化变迁的过程。因此,他十分重视各地域的自然环境的差异,后来斯图尔德的文化生态学理论方法的形成,与之有一定关系。克鲁伯关于文化特点的阐说,对文化人类学研究有极大启发。

(5)文化的超有机体

克鲁伯在《文化成长的形貌》一书中阐述了文化的“超生物性”或“超有机体性”概念。

克鲁伯将文化看作“超有机体”,他认为整个世界存在四种现象,即“质与力的现象、生命的现象、意识的现象、社会生活或文化的现象。这些现象又可称为无机的、直接有机的或生命的、心理有机的或心灵的,以及文化的或超有机的或超心灵的”。克鲁伯认为,文化是人类所独有的,任何动物都无文化可言。文化包括语言、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婚姻制度、风俗习惯、生产上的种种物质成就以及文艺、知识等方面的精神成就。这些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且具有“超生物”或“超有机体”的性质,同时也是“超个人”的。文化有其发生、发展和消失的规律,每一种文化都有它独特的特点,这些都不属于生物的范畴,与个人无关,以及非因果关系,并认为只有文化才能决定一切,这就是“文化决定论”。  

(6)文化的形貌

第二,基本形貌建立在现实的客观条件基础之上,并受其制约;它反映了人们的实际利益以及他们所面对的自然环境。生计模式对于次级形貌的发展是必需的,但是,次级形貌又有它内在的本质与规律,在特定情况下是独立发展的。第三,基本形貌的历史发展是累积的,而次级形貌由于创造力的多变,所以不是累积的,往往会中断或演变为其他的东西。

学术界常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研究文化:作为艺术或智力活动的文化,通常成为人文学者的研究领域;人类学家与社会学家考察的则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发展意义上的文化则更多地是历史学家研究的文化。

(7)克鲁伯还将文化分成各种类型

如独立型与依附型,前者如农耕民族的文化,后者如游牧民族的文化以及犹太人、吉普赛人的文化。在同一文化范围内的分类,如不同阶级、不同年龄组、不同性别和职业,以及城乡之间等,他们在文化上存在局部性差异,这是克鲁伯的文化类型概念,但他的分类标准不够科学,有些混乱和拉杂,主观性较强。

(三)罗维(R.HLowio,1883-1957)

罗维原先学古文字和自然科学。1914 年后,随博厄斯学人类学,长期在纽约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工作,1917- 1950年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执教。

罗维研究的特点是,对各种广泛的历史民族学理论(尤其是进化主义理论)抱有极端的怀疑主义态度。反进化主义是他学术观点的根本特征。他的主要观点是文化发展非规律论。

他的主要著作有《印第安人克劳族》(1907)、《文明与野蛮》(1929)、《逊尼族语言研究》(1906,1912-1916)、《文化人类学导论》(1934)、《原始社会》中译《初民社会》(1935)、《民族学理论史》(1938)等。

他反进化主义,特别是反摩尔根倾向很突出。在《初民社会》一书中,他处处驳斥进化论,特别是反摩尔根的进化论。罗维认为一般历史规律的存在根本没有得到证明,原始社会史学家不应当预先作出他们的假设,另外,罗维在探索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时,每次都力图证明:第一,摩尔根的解释是不正确的;第二,各族类似现象的相同点,丝毫不说明存在什么规律,因为相同现象可能是由于完全不同的原因产生的。

在《文明和野蛮》一书中再三强调传播的作用。

罗维除了对早期的进化主义提出严厉的批判外,他自己也作了一些没有根据的、轻率的结论,这主要是为了驳倒摩尔根。我们认为各族间的文化交流、传播能互相启发产生更高文明的火花,推进文化的发展,罗维强调这点是有道理的。

但他只承认物质文化有高低之分,不承认社会组织和精神方面的进化,从而认为文化发展是没有规律的,这就武断了。

(四)威斯勒(C.Wissler,1870-1947)

威斯勒原本学习心理学,后跟随博厄斯,长期在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工作,以后又执教耶鲁大学。主要著作有《美洲印第安人》(1923)及《人和文化》(1923)、《社会人类学导论》。

1.文化区概念

在博厄斯的影响下,美国人类学派的许多学者对文化要素的分布和传播问题开展研究,以探讨自然环境和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博厄斯在整理民族志资料搞陈列品分类时提出了“文化区域”概念。以后由威斯勒详细阐述,后又经克鲁伯发展,使美国在民族文化地域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威斯勒在大家的研究基础上进行归纳,并将文化区域和与之相关的年代区域上升为一种研究方法。

威斯勒认为,文化是社会集团或部落所表现的特质复合的总体。他提倡研究这种文化特质复合的分布,并把部落文化作为很多复合体的组合来理解。他把美洲大陆印第安人文化设定为15个文化区域,并绘制了一系列文化现象的分布地图。

威斯勒在设定文化区域时,把部落作为构成文化区域的基本单位。他认为在部落生活中的所有文化特质都是相互联系的,因而可以把部落文化考虑为一个有机单位,而共有较多重要文化特质的几个部落文化则可以看作一个集团或文化类型。按照这样的文化类似性分类的一群部落文化,便可以在地图上具体地标示出来,这种文化类似性,被认为是由于迁移和传播带来的文化影响的结果。威斯勒还认为,自然环境并不产生文化,而是稳定文化的因素;富裕文化地域特性的因素是经济形态尤其是食物的获取手段。

威斯勒认为文化是由各个层次的单元所组成的一种完整的结构。这种文化结构包括多种层次,他分成“文化特质”“文化丛”“文化型”“文化带”“文化区”等。威斯勒提出研究部落文化,必须首先分析它的组成单元和层次。

威斯勒把文化的最小单元叫作“文化特质”,比如一把锄头、一块刺绣。比“文化特质”高一层的单元,叫作“文化丛”,它由一系列相关的“文化特质”组成,一个“文化特质”必须与另一些文化特质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丛”才能显示其意义,所以调查一个文化,要调查高-一层的“文化丛”。比“文化丛”更高一层的单元,威斯勒称之为“文化型”。比如日本人受汉文化影响,与汉人在书法上属同一类型,而欧洲人用硬笔尖、蘸墨水,与汉人不同,就属另一种类型。同丛、同型的文化特质占着一定的空间,这个空间地域称作“ 文化带”,“文化带”是以一系列相关的“文化丛”互相结合,表现出一定的独特性,并占有一定的地域。“文化区”的地域更广,同一“文化区”内存在着一系列基本相同的、在生产和生活上最关重要的“文化丛”。“文化区”有一个中心,那里特点最典型,特点数也最多,向外扩展时典型性和数量会逐渐递减,并出现另一个“文化区”的某些“文化特质”,如此,逐渐进入另一个“文化区”。

威斯勒认为,民族学者到一个地方进行田野调查,必须要先了解总的情况,该地属于什么“区”?哪个“带”?有哪些“丛”?再一样一样地了解文化的最小单元“文化特质”。

威斯勒对这些层次分析得很清楚。他还注意到一个“文化区”内的上层建筑,是与该区的物质文化联系在一起,结合成一个整体存在的。其实文化区的划分,最初是以物质文化为根据的,与语言及其他上层建筑并不-致,威斯勒将之扩大,是否符合实际,还要具体分析。

2.年代-区域关系概念

关于威斯勒的年代——区域关系概念。威斯勒将文化类似性看作文化相互影响的结果,由此产生了从文化区域概念向年代区域概念的转变。

他认为,文化是有时间观念的,是从古到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同时,文化又是从一个中心传播开去的。因此,研究文化既要考虑到时间因素,又要考虑到空间因素,文化是时与空的交叉。威斯勒得出一个规律:时代越古,散播的距离越远。这就是他的文化年代学说或年代——区域概念根据上述推论,把居于文化区域中心的几个部落为文化中心,这个文化中心同时也是文化起源地,文化诸要素即从此中心以同心圈的姓氏传播开去。

由威斯勒提倡的文化——年代区域概念,作为民族文化地域研究的方法曾得到很多的评价。后来由于大量的实证研究,以及因其公式化的缺陷而使其价值降低。

(五)萨丕尔的文化与语言研究

萨丕尔(Edward Sapir,1884-1939,波兰裔美国人),结构语言学家。萨丕尔强调了语言是思想的符号表达,而不是单纯的形式。更重要的是,他认为语言对思维有强烈的影响,后来,最终形成“萨丕尔——沃尔夫假设”,这一假设的核心就是:“语言结构制约着思维模式,因而也决定着对外部世界的认知。

在结构语言学的先驱萨丕尔看来,一切语言都是由独立的单元或要素构筑而成的,在一定范围内,一种语言与另一种语言的差异是相当大的。而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一个连续体, 任一语言的所有要素不可能填满这 个连续体,必然会出现断裂或分割。各种语言由于其结构上的差别,自然会导致对客观世界有不同的分割。

04 对人类学的贡献

见上。

05 批评

见上。 

参考文献

[1] 参见巴责达.对人类学历史特殊论学派的解读与分析[J].新西部(理论版),2015(09):85-86.

[2]“爱斯基摩” 一词是由印第安人首先叫起来的,即“吃生肉的人”。因为历史上印第安人与爱斯基摩人有矛盾,所以这一名字显然含有贬意。因此,爱斯基摩人并不喜欢这名字,而将自己称为“因纽特(Inuit)”或“因纽皮特(Inupiat)”人,在爱斯基摩语中即“真正的人”、“土地上的主人”。2004年,因纽特民族发布了一个声明,自此以后所有的官方文件都称“因纽特”。

[3] 庄孔韶.人类学通论[M].山西教育出版社.2009.

[4]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流派-文化研究的历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M].1997.

[5]黄淑聘、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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