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硕果累累”反证城市绿化规划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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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是瓜果飘香季。近日,南宁街头多条道路两侧的菠萝蜜树上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实,形成炎炎夏日里一道奇特的风景。6月21日上午,记者在南宁市思贤路、人民东路等地看到,道路两侧的菠罗蜜挂满枝头的景象吸引了过往路人驻足拍照,还有些耐不住诱惑的“吃货”在树下跃跃欲试,伸出手来想摘取树上位置较低的果实。(6月21日广西新闻网)

菠萝蜜“硕果累累”、“像西瓜那么大”。不难想见,假使这一幕发生在果园里,自是喜人,然而,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却给行人及道路交通带来了诸多隐患。面临此情此景,相关方面若不及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则有庸政、懒政之嫌,缺乏必要的担当。

首先,用果树作行道树本身欠妥。试想,一方面,菠萝蜜是水果,可食用且味道鲜美,这是常识,果实成熟季节,势必会对各色路人形成“天然诱惑”。而另一方面,根据《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私采城区范围内树木果实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罚款甚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我们不禁想问,如此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是否有“钓鱼执法”之嫌?现实情境之下,有关方面完全寄良好出行秩序诉求之于路人和游客的高度自律、“吃货们忍住”,是否有违人性?

其次,管理方“菠萝蜜树作景观树来护养,没考虑其食用性”说词太牵强。媒体实地探访过程中,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一方面解释说,这些树木会喷洒农药、吸收了大量尾气,误食可能引发中毒,不提倡食用,而另一方面,又说“果实大批量成熟时会集中采摘”。笔者忍不住想问,数量如此之多、个头如此之大,且在重力或外力作用下随时可能坠落伤人的果实,既没法食用,何必要等到成熟时才去采摘?纵然,选用菠萝蜜作街道树有其历史原因,改变现状不可能一朝一夕,那么,管护人员可否勤快一点,赶在花期或果实未形成之前予以处置呢?

综合以上,南宁市区大量菠萝蜜果实悬在树上,给庆大市民带来交通安全隐患,欲解决这个矛盾,可有多种改进方案,无论更新树种,还是通过技术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对现有树木进行处置(如北京地区近年就推出了给雌株柳树打“绝育针”的手段方式来抑制飞絮污染),扬长避短兴利避害适时消除隐患都是不错的选择。而与这些做法比较,得过且过、坐而论道,甚至仅是极敷衍地提出一个“提醒吃货们要忍住”的策略,则是典型的不作为,属下下策,请相关方面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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