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应从常识、常理和常情出发进行解释。抓住两点:一曰“义”,二曰“理”。


从“义”上看,首先要考据“道”“法”和“自然”的词义。“法”为动词。道和自然为名词。而从《道德经》中我们发现,关于“道”的解释有多种,是理解“道德经”的关键所在,历代大家都有不同见解,可参阅相关的论文。“自然”相对容易解释,可暂机械地解释为规律。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道效法自然”。


从“理”上看,要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作为整体来理解。人、地、天、道是整体性的系统论,也就是天地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的规律。这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在系统论中,各个部分遵循整体规律;二是系统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也要遵循自身的规律。举例就是:地球既要自转,也要围绕太阳系公转。如此来理解,就是我们做事情要按照规律办事,这个规律既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总体规律,也是人类本身进化的规律。


至于总体规律是什么,这就是我们刚才分析的“道”和“自然”的“义”了。随着人们对道德经解读的不断深入,伦理学、社会学、哲学、美学以致心理学的发展,其词语的含义不断被丰富,也不断深化对其本意的理解和解读。


再延伸一下: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是规律、真理、存在、功能等混为一体的概念。中国哲学与西方同时期哲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他不注意概念的界定与论证,而是一种感性经验的认知和总结。所以,这里的“自然”可以理解为三个层面的意思:一是自然的存在,相对于抽象思维的具体存在。二是存在的规律,是规律性的认知,如“骤雨不终日”。三是辩证的实践理性,也就是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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