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受害者?叩问者?其实是文学辜负了她

有一本书,我永远不会看,但不妨碍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甚至不能用“好”来形容,因为在作者看来它是不优雅的书写、不被救赎的表达。

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在偶然看到作者的生前访谈和婚礼上的讲话后,作为旁观者,听她讲对于文学的困惑、对于人性的失望、对于价值观的崩塌、对于社会认知的对抗、对于痛苦的无法救赎。实在太过心痛这样一位通透聪慧美丽柔情的作家,字字千金,如杜鹃泣血般讲述自己的不可逆转的悲惨境遇,故在此不分析书的内容,只带着同理心与她一同叩问当下。

在她的访谈中,说过书中男主人公李国华是缩水又缩水的胡兰成的原型,他们同样地仪表堂堂、学识渊博、颇有文士之风,但却有自己的一套诡辩体系,这个体系是扭曲了的并自圆其说来使自己坚信不疑的价值观。我们都知道张爱玲一生的悲剧来源于胡兰成,但她一生的快乐也存在于与胡相恋的日子。胡用儒雅的外表、不凡的谈吐、细腻的观察、殷勤的讨好打破了张爱玲冰封的心,即使后来与小周与秀美被张发现后,亦是毫无愧色,张后来挥别前爱,也只是说以后只能独自枯萎,不怪他人。但林奕含和我们其实很难想象,一个会对你说怪你过分美丽的人,说你是草衣带水我是吴带当风的人,居然是一个打着文学的幌子来满足自己的私欲的高档骗子,他们有着纰漏百出的强盗逻辑,但却在修辞、言语等技法上去尽力“解套”。正如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所说:“我已有爱玲,却又与小周,又与秀美,是应该还是不应该,我只能不求甚解,甚至不去多想,总之他是这样的,不可以解说,这就是理了。『星有好星,雨有好雨』,人世的世,亦理有好理,这样好的理即是孟子说的义,而它又是可以被调戏的,则义又是仁了。”林奕含的理解中,爱好文学的人不应该是坏人,因为古人常说:文以载道,诗以言志,但最后她发现文人本该修炼成千锤百炼的真心,却最终幻化为简单的食色性也。她不懂,我也不懂,因为我还认同过学音乐的人不会变坏,但药家鑫案件改变了我的看法。之所以不能理解,是因为在大家看来,爱好文学与爱好音乐的人理应有共通之处:对美的感知,对自由与爱的渴望,对和谐韵律的追求,对文心乐心的崇尚,所以林奕含发出了最大疑问:是否艺术从来都是巧言令色的?甚至变换技法以延续巧言令色的特点?在我看来,不可否认的一部分事实是确实有这样一些德不配文、德不配位的文人学者存在,文学艺术与中华文化传统语境相背离的情景亦是反常,但是能否因此而否认具有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大情怀,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是真正的“大家”?

林的访谈中,谈到我国对于精神病患者的认知偏颇,在她看来,精神病人的世界是荒芜之地,她在缺考后递交精神病诊断证明,被老师质疑是从哪里得到的?理由是本人蛮正常的;甚至被别人告知应该要去很远的地方治病;甚至被其他文学青年羡慕可以得到这样一种风雅的病症,甚至被别人简单建议:去健身去爬山去散心啊。她们不知道:疾病本不该分贵贱,更不该带着有色眼镜看待精神病人和抑郁症者。这不是一种简单的评判,这是一种需要被认同的病痛,需要被对症下药而不是站在制高点认为它只是一种谈及色变的名称,一种可供消遣的谈资。

她还叩问过,当下对于女性受到侵犯的社会评价。是否女性的美丽是其受到侵犯的原罪?是否侵犯后不该公开上诉?是否这个国家应该加强对于侵犯女性的法治?报纸上、新闻上女性遭受侵犯伤害的案例数不胜数,但总有一些人会用:谁让你大半夜的在外晃荡,谁让你穿的这么好看这么暴露来归结惨案的缘由。对女性自我保护的教育理念理应加强,社会对于女性遭遇侵犯的认知也应从女性角度出发,让女性能倾诉事实,能伸张正义,能得到救赎。而不是像房思琪一样,像林奕含一样努力又努力之后还是无法与自己达成“和解”,被社会珍惜自己从不消失的善意,只能带着柔情最终走向灭亡。不仅仅是身体和心灵的痛苦,而是她对于两性的认知太过清晰而无法任由价值观的倾覆来压垮精神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正如海子为何在大好年华选择离开世界,不是人间不美好不值得,只是心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分崩离析,以至于作为文人的世界无法找到支撑内心的构架,大夏将倾。

看过林奕含在婚礼上的致辞,她剖白了自己的困惑痛苦,她说:我想成为一个对他人的痛苦有更多的想象力的人,我想成为可以告诉那些恨不得得精神病的孩子们这种愿望是不对的那种人,我想要成为可以让无论有钱或没有钱的人都毫无顾忌地去看病的那一种人,我想要成为可以实质上帮助精神病去污名化的那一种人。她写完了这本书,再也无法活在已经崩塌了的世界中,所以离去。不为控诉,不为报复,只是呈现,只是表达,为了那些千千万万遭受同样痛苦的人。

进一步说,如“滴滴杀人案”“疫苗事件”等案件后,我们的社会勇于惩前毖后,依法查出披露真相查处罪犯,不再只庆幸受害者不只是自己,或者把这些当做是个案,只希望不再发生时,就是真正的社会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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