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C++条款17——以独立语句将newed 对象置入智能指针(资源管理)

假设我们有个函数用来揭示处理程序的优先权,另一个函数用来在某动态分配所得的widget上进行某些带有优先权的处理:

void priority();
void processWidget(std::tr1::shared_ptrpw, int priority);

由于谨记“以对象管理资源”(条款13)的智慧铭言,processwidget决定对其动态分配得来的widget运用智能指针(这里采用trl::shared_ptr)。

现在考虑调用processwidget:

processWidget(new Widget, priority());

等等,不要考虑这个调用形式。它不能通过编译。tr1::shared ptr构造函数需要一个原始指针(raw pointer),但该构造函数是个explicit构造函数,无法进行隐式转换,将得自"newWidget"的原始指针转换为processwidget所要求的tr1::shared ptr。如果写成这样就可以通过编译:

processWidget(std::tr1::shared_ptrpw, int priority);

令人惊讶的是,虽然我们在此使用“对象管理式资源”( object-managingresources) ,上述调用却可能泄漏资源。稍后我再详加解释。

编译器产出一个processWidget调用码之前,必须首先核算即将被传递的各个实参。上述第二实参只是一个单纯的对 priority函数的调用,但第一实参由两部分组成:std::trl::shared ptr (new widget)

  • 执行"new widget”表达式
  • 调用tr1::shared ptr构造函数

于是在调用processwidget之前,编译器必须创建代码,做以下三件事:

  • 调用priority
  • 执行"new widget"
  • 调用tr1::shared ptr构造函数

C++编译器以什么样的次序完成这些事情呢?弹性很大。这和其他语言如Java和C#不同,那两种语言总是以特定次序完成函数参数的核算。可以确定的是“newwidget”一定执行于tr1::shared ptr构造函数被调用之前,因为这个表达式的结果还要被传递作为tr1::shared_ptr构造函数的一个实参,但对priority的调用则可以排在第---或第二或第三执行。如果编译器选择以第二顺位执行它(说不定可因此生成更高效的代码,谁知道!),最终获得这样的操作序列:

  1. 执行"new widget"
  2. 调用priority
  3. 调用tr1: :shared ptr构造函数

现在请你想想,万一对priority的调用导致异常,会发生什么事?在此情况下"new widget”返问的指针将会遗失,因为它尚未被置入tr1 : :shared ptr内,后者是我们期盼用来防卫资源泄漏的武器。是的,在对processwidget的调用过程中可能引发资源泄漏,因为在“资源被创建(经由"new widget")”和“资源被转换为资源管理对象”两个时间点之间有可能发生异常干扰。

避免这类问题的办法很简单:使用分离语句,分别写出(1)创建widge,(2)将它置入一个智能指针内,然后再把那个智能指针传给processwidget:

std::tr1::shared_ptr pw(new Widget);

processWidget(pw, priority());

以上之所以行得通,因为编译器对于“跨越语句的各项操作”没有重新排列的自由(只有在语句内它才拥有那个自由度)。在上述修订后的代码内,"new Widget"表达式以及“对tr1:: shared_ptr构造函数的调用”这两个动作,和“对priority的调用”是分隔开来的,位于不同语句内,所以编译器不得在它们之间任意选择执行次序。

请记住

  • 以独立语句将newed对象存储于(置入)智能指针内。如果不这样做,一旦异常被抛出,有可能导致难以察觉的资源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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