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也许会迟到,也许会缺席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很多人都会拿这句话称赞那些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平反,抑或称赞长期与不法分子斗争获得了胜利,又或是安慰那些遭受不公而没有得到弥补的人。但在我看来,这句“名言”狗屁不通。首先,我在网上找了一下这句话的出处,度娘最前面的答案说这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但很可惜,我未找到任何关于这个“休尼特”的资料,更不用说是否说过这句话了。找来找去,只找到了下面这句英文: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迟到的正义绝非正义。

  不知是翻译有误,还是有人故意以讹传讹,总之,“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从来没有被某个知名人物说过,并且这句话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除了满足某些人的意淫我实在想不出这句话有什么价值。两个点反驳:首先,“迟到的正义”绝非正义;其次,正义也有可能缺席。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原汁原味的关于“迟到的正义”的解释:

来源:维基百科

  让我这个英语六级飘过的渣渣翻译一下:“迟到的正义绝非正义”是一句法律格言,意思是对一个遭受了伤害的当事人(party,经查牛津词典有当事人的意思),如果法律上的弥补或纠正并没有及时到来,这就等同于(effectively the same as)根本没有做出弥补。这项原则是及时审判(speedy trial)这项权利和其他彰显一个高效率的法律体系权利的基础,因为对受害人来说,在正义到来之前仍遭受着持续伤害和绝望(little hope),这是不公平的。(剩下的自己翻吧~~)法律层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就像你上学迟到了,老师让你罚站,你还要和老师顶嘴说“我这不是来了嘛”。呵,来了就可以弥补迟到的时间吗?已经放学了你再来学校有什么意义吗??这还只是一个小例子,放到法律层面,哪怕只有一天的“迟到”也有可能造成不可追回的错误。就像那谁(不点名了),错判人家强奸妇女,咔嚓,执行死刑了。十多年过去了,真凶露面了。哟,不好意思,弄错了。人已经死了怎么办?给你恢复名誉吧,给你多烧点纸钱吧,给你家多买几头老母猪吧。这也算彰显正义了嘛。迟到就是迟到,拿迟到和缺席比,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第二,正义就不会缺席吗?想象一下,一个女生被同学强奸了,但她没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只告诉了她最好的朋友。许多年过去了,女生仍饱受性侵带来的身心折磨,没有勇气向自己喜欢的男生坦白,而那个犯罪的男生,如今穿上西装心安理得地成为了别人的老公。事发多年,早已没了证据,公平和正义去哪里申诉?法律吗?上帝吗?省省吧!这故事也许是我编的,但类似的事情多如牛毛。之所以说也许,是因为我的确认识一个有类似经历的女生,故事的核心没有改变。
  我不是学法律的,给不出专业的思想,但我起码知道,正义远不是一句话就能概括的,这世界永远不缺“个例”,我们追求普及更多人的程序正义,但也无可避免因“缺乏证据”而无法定罪。
  永远存有希望,但也要永远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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