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一书:正义——有时候真的会不在线

《看的见的正义》这是一本用法学格言串联起来的书籍。陈教授通过一个个的法律格言论述了关于司法运行过程中很多的规则和理念。


这是一本很实务的书籍,对理解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有很大的作用,因为全书都在讲司法,而这样的过程又离不开法官,所有司法活动的都离不开裁判者——法官。


这也是需要对这个职业不断增加理解和认识的动力所在,而对律师来说,诉讼就是一场说服法官的艺术。

 

为什么法官那么重要?


社会规章制度和规则的建立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而运行这样规则必然出现矛盾和纠纷,解决这样的纠纷体制无外乎协商、谈判和司法程序,社会不可能用道德方式进行治理,因为这样的方式太不靠谱,也无法量化。司法也经常被视为最后一道防线,除去司法程序之外的纠纷体制都存在被双方不认可的情形,司法的意义就在于定纷止争,而居中运行这个规则的人就是法官。

 

期盼社会出现“包公式”的法官是否是好事?

切记,在任何时候,民众希望出现“包公式”的法官都不是好事。

因为这代表着民众希望裁判者有高度的道德精神(比如包拯正直无私判处侄子死罪),而且表明对社会整体的司法制度失望,希望这类大青天、大救世主的角色拯救,这样的人只能是社会的特殊情况,不能是社会的常态,司法如水,这才是真正好的司法制度。


最近频繁出现在疫情特殊时期刑事案件的快审快判,前段时间的杀医案更是在30多天内把凶手判处死刑,中国法律很喜欢走这样的极端,要么慢的要死,要么快的出乎意外,这所有的背后都是体现出司法制度面临的外界压力。我们希望法律是温和的,平静的,可预测的,不要这样的快意恩仇,不要欢呼这样的胜利,这是对某些人权利的剥夺。


还有,各种被公众关注的尘封几十年被平反的冤案,我们的报道总是集中于这样的个案是司法的胜利,我个人认为,一点也不是,真正的胜利应该属于那些用宗教般意志和初恋般热情推动案件进展的当事人,有哪些案件真的是由司法机关提起的呢?不要得意于这样的“胜利”,对于他们来说,正义,不仅会掉线,而且真的会经常不在线。

 

中国的司法实践中的法官智慧


真的,越来越觉得中国人的智慧,真的是无处不在。

举一个例子,在刑事案件中,证据存疑时应该有利于被告人,但是现实生活中以这样的裁判思维判决的案件寥寥无几。以作者提到一起案件证据存疑的杀人案为例,法院最终判其死缓,明明案件并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实充分”的程度,明明刑事诉讼法明文授权法院可以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但法院就是不作无罪判决面是选择宣告有罪但在量刑上“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这甚至还被各级法院相互传据为一条较为稳妥的司法经验,是法院在当下司法环境下谋求生存的智慧之路。


这就是法律的实务逻辑,所以实务工作者对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这句话感悟特别深刻,这是一种生存方式,也是一种法律成长完善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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