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之《孔乙己》

文章为什么取名孔乙己?

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就纳闷了,啥意思?人名?符号?还是什么?读到注释才了解了一些,古代描红纸,红色楷字,儿童们临摹用毛笔字帖,印有‘上大人  孔乙己  化三千  七十士  二小生  八九子  佳作仁  可知礼也’简单字,三字一句。主人公姓孔,恰好取出来,就叫孔乙己。很奇怪,鲁迅先生为什么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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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了鲁镇镇口的酒店——咸亨大酒店。曲型柜台,热水温酒,工人站在柜台外,花四文买一碗酒,现在涨到十文一碗,如果多花一文还可以有盐煮笋或茴香豆;十几文能买一荤菜这都是短衣帮。长衫大步迈进店里点齐酒菜,慢慢品味一番。

穷人消费能力有限,能花十几文吃到茴香豆甚至是肉菜那已经很了不起啦,谈不上到店里去消费。柜台里面才是富人们的‘’地盘‘’,享受着酒店的高级服务。

酒店老板很凶,我在酒店工作就受到他的鄙视,说我傻,就在外面伺候穷苦人。我可是专职‘’调酒师‘’,只不过只是把水和酒的混合起来,因穷人们盯得紧,就买的少挣钱少的缘故,他想炒我鱿鱼,碍于关系,我才留下来,成为专职温酒师。枯燥乏味的岗位没意思,哎,主角出场亮相了。火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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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着穿长衫喝酒的人——孔乙己。他大个,请白的脸颊,有皱纹还夹杂着伤痕,花白的胡子有点乱。穿又破又脏长衫。说话文绉绉的,又穷有脏乱差,有钱人鄙视他,穷人又没文化,沟通上有代沟,这可能就是他为啥站喝酒的缘故。

他与众不同,温两碗酒,一茴香豆,只拿出九文钱,明显不够。旁人说他偷盗,又被打脸,他辩解说侮辱他。有人指出他偷何家的书,红着脸说,窃书对读书人来说不能算偷,者…也…大家嘲笑他。

他是读过书的文化人,没上过学,不会做生意,就要变成乞丐。字写得很漂亮,暴脾气,好吃懒做,帮人抄书让那个活自己。竟然把笔墨纸砚弄得找不着。还常偷东西。从不欠帐,暂时赊账,很快就还清。生活境遇,虽穷但很讲信用。

‘’孔乙己,你真认得字吗?‘’咋连个秀才也没考上?‘’他无奈,不屑一顾,恼火……大家嘲笑他。

还考我茴香的茴字,我听不懂,不理他,他很惋惜。有知识,想卖弄,但讲不出来,反为我不向他学习知识,可惜,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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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围着他,他就每人一颗茴香豆,孩子不够吃,他下腰对他们说,不多啦,不多啦,孩子们笑着散了。她他很有爱心,很善良,对弱者毫不吝啬,苦于能力有限,不能更气帮忙。

更可怕的是,听人说,他偷东西,被丁举人打折腿。欠账没还,人也下落不明。又穷又懒,生活所迫,手脚不干净了,被人当狗打断腿,没人关心他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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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过后,天气骤变,孔乙己坐在门槛上,黑瘦的脸,穿破袄,盘着腿,坐在蒲团上用草绳挂在肩上,来一碗好酒,还欠十九钱,下回还清。掌柜笑呵呵的问,你又偷东西了?别笑,跌断的,很多人笑了。深秋十月,生理需要,拖残退,放不下馋嘴,还来喝酒,再遭人耻笑。

他喝完酒,用满是泥巴的手,只拿出四文钱,在笑声中手当脚,走了!很久没见他。

过年时他还欠十九钱。

下一年端午,他还欠十九钱。

中秋没欠钱。

过年没见着他。

从此在没见着他,或许孔乙己已死了!

小说描写旧社会考试制度问题,文人孔乙己思想固守,酸文人,好吃懒做,麻木,对生活的迷茫,成为人们的笑柄。通过酒中掺水,地主对劳动人民剥削,欺骗。

旧社会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文人可悲生活,富人为富不仁,穷人麻木不仁,见怪不怪,反而在贫富之间形成默契,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打破平衡,尤其是有点文化的人,更是落了个与时代格格不入,像一颗尘埃,消失的无影无踪。

人们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从哪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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