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年间(公元1465年~公元1487年),太监汪直当权擅政。当时朝野官绅,对汪直极尽谄媚趋附之能事。为了取悦汪直,那些衣冠楚楚的场面人物,甚至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
汪直受皇帝差遣,前往巡察边地。所在边地的都御史皆披铠甲、着戎装,在二三百里地之外对汪直迎来送往。为表现对汪直到来重视与恭敬,这些人望尘而跪,俯伏路旁。常常是等到汪直所乘的马匹走过之后,这些人才敢起身。
(《明史》卷三百十四·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一·汪直传》有明宪宗派遣汪直巡边事,可参看。)
朝廷内外,官绅那么多,在汪直势焰熏蒸的侍候,这种对汪直巴结逢迎、俯首听命的人比比皆是。那么,在如此众多的官绅之中,为什么笔记作者尹直独独提到都御史并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与讽诫呢?
这,还得从都御史的地位和职责说起。
都御史为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大部分品秩不高,甚至很低,但其政治地位却极为突出。),在朝廷之中,属于风宪之职。
都御史归都察院管理。
在明代,以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
作为都察院长官的左、右都御使与六部尚书并称七卿,其地位之崇高,由此可见。
正是因为都察院地位崇高,故而,按明太祖(朱元璋)与明宣宗(朱瞻基)的敕谕要求,都御史还得作百官的表率。
那么,都御史的具体职责有哪些呢?
据《明史》 卷七十三《志第四十九·职官二》载: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简单变通,此节的白话文即为:
作为都御史,其专属职责是纠察、弹劾百官,辨析、查明冤屈错枉,指挥、监督下属各道,是负责皇帝耳目风纪的官署。
凡是大臣奸佞邪恶、小人结党谋逆,作威作福、祸国乱政者,对其进行弹劾。
凡是朝廷百官鄙陋猥琐、卑劣无状、贪财冒功、败坏官纪者,对其进行弹劾。
凡是官员学问术业不端、上书陈言变乱已成律令规章、希图升进、妄想重用者,对其进行弹劾。
如果遇到臣子朝觐、官员考核察举,都御史须会同吏部主司,确认官员的贤能与否、可否进行升降变动。
重大案件的要犯狱囚在外朝会审时,都御史须与刑部、大理寺一起公平判决。
都御史还可奉敕在京师办理事务,或接受敕令安抚外地,均得奉敕各专其命以行所事。
就是这样地位崇高、专责风宪的都御史,他们在汪直面前,都已经如此这般了。由此,可想而知,其他朝廷官员、地方绅士在面对权宦时的谄媚趋附、低三下四,大约更是变本加厉了。同时,明朝当日官场风习的败坏、社会氛围的糜烂,由此也可见一斑。
在地都御史对汪直的逢迎,事情还未讲完。
话说,待到汪直进驻行馆之后,这些人就会换装,他们头戴小帽,身着〈衤曳〉〈衤散〉[yìsǎn],在汪直身边奔走执役,其间唯唯诺诺、卑恭顺从、叩首半跪,简直就如同是汪直的家奴仆从一般。
汪直是皇帝所派,都御史是朝廷所任,官方对官方,大约应该朝服相处、朝礼相待。
都御史的这种服饰与动作,在尹直看来,大约是不合官场礼制、是有所失格的行为。
这里,需要说一下这些人伺候汪直时所穿戴的服饰。
所谓〈衤曳〉〈衤散〉,乃是明代的服饰之一。这种服饰,原本是从元代的辫线袄演变而来,其中,短袖或无袖者称袴褶[kù zhě];长袖者称〈衤曳〉〈衤散〉。前身分裁,腰部以下作马面褶;后身通裁,无褶;身侧外有摆。明代的〈衤曳〉〈衤散〉又称“一撒”,为“一色”的变音,此称来自蒙语“质孙”。明代〈衤曳〉〈衤散〉为元朝“质孙”的别称,多为戎服,也作常礼服使用。
原本,在官场上,士大夫之间通行的是揖拜之礼。此时,这些人对揖拜之礼全都废弃不用。大概,他们是怕揖拜之礼无法表达其对汪直的卑恭顺从吧。
就是因为有这样谄媚卑下举动,所以,这些人很得汪直的欢喜。
事后,经过汪直的权力运作,这些人各有升进:有迁官工部侍郎的、有晋职兵部侍郎的、有进位户部侍郎的。
对于这种情况,当时社会上还流传有专门的谚语,所谓:
“都宪叩头如捣蒜,侍郎扯腿似烧葱。”
都宪,即明代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
当时,奔走爭逐、急於求取名利状况,甚至到了这样的程度,说起来,还真会让端直之士觉得可笑啊!
说到这里,也顺便看看,明朝以前几个对宦官管理比较得当的朝代。
据传,宦官在中国出现的很早。按现有的资料推测,大约早在夏商的宫廷中,可能就已经有了宦官的存在。
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诗经》、《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
周朝的制度之中,是由冢宰来统理阍寺(宦官)的。
冢宰,官名,即太宰。殷商置,位次三公,为六卿之首。太宰原为掌管王家财务及宫内事务的官。周武王死时,成王年少,周公曾以冢宰之职摄政。
西汉的制度中,是以丞相来监管宫中寺宦的。
宋朝遵循成周与西汉的遗意,也将宦官的管理归属于宰相、枢密。所以,夏、商、周三代而下,在处理管制宦官的法度上,各个朝代之中没有比宋代做得更好的了。故而,从宋朝建立直到其灭亡,宦官很少成为专政乱国的祸患。
综合而言,在尹直看来,内廷宦官的管理与处置,交由外朝的首席大臣是比较妥当的,是可以避免出现祸乱的。
但是,就明朝的制度而言,朱元璋废弃相权之后,外朝似乎已经没有可以监管内廷宦官的合适官员与职位了。虽然,明朝后来也有内阁首辅,但是,明朝的内阁首辅比起前代的宰相来,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了。
到明孝宗朱祐樘(公元1470年~公元1505年)、明武宗朱厚照(公元1491年~公元1521年)时期,大明王朝建立快接近一百五十年了。
在这一百多年之中,明朝的宦官往往擅权。其间,明宪宗成化时期,宦官汪直专权,操纵国政特别严重。当时,整个朝廷的竟然没有言官上书,以周、宋的善政启迪皇帝。(其时,即便是启迪,制度上的先天缺陷、明朝皇帝对大臣的防范,猜想也根本就无法根除这种顽疾了。)
恰恰相反,汪直擅权时期,很多言官还竞相谄媚趋附,无所不做,戎装远迎,望尘下拜,并且心甘情愿地奴颜婢膝,以至于达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呜呼!
都宪是什么官?
六卿是什么职位?
朝廷却以这些卑污无耻的人来担任,真是有辱国家。
怪不得当时就被世人耻笑,而“都宪叩头如捣蒜,侍郎扯腿似烧葱。”民间谚语也就由此而来了。
古人云:
“毋(一作无)污青史,为子孙累。”
(这是唐左史刘知几对开元名相张说曾经说过的话。)
作为社会的中坚、风气的引领者,士大夫们应该时时记住这句话。
就制度与时事而言,尹直确实是有些苛责都御史及其他言官了,但是,就自古以来,中国社会中对士大夫的期望与要求而言,尹直的批评也全在情理之中。
本文出自明人邓世龙所编《国朝典故》卷六十之明人尹直《謇斋琐缀录》八。
尹直(公元1431年~公元1511年),字正言,江西省泰和县沙村镇高垅村委尹家村人。明代宗(朱祁钰)景泰五年(公元1454年)进士,为翰林院正七品编修。明宪宗成化中,历任翰林学士、兵部尚书、太子太保。修《英宗实录》,明武宗正德中卒,谥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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