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十七】《摸着石头过河》 2010年10月14日 周四 罚钱

今天早上,周舟爸爸打来电话说,孩子跟他姥爷要了20元钱,说是吃零食被老师发现了,问我是不是有这回事。我一听坏了,是不是家长因罚钱的事找来了。据我了解这个学校的规定中有一条,可以因学生吃零食而罚钱,所以我才这样做的,在罚钱之前我也问过本班的学生了,他们也确认有这样的规定。我就跟他解释说:“咱学校有规定不准学生带零食,可周舟多次带零食到学校来,被发现多次,咱罚钱的目的呢就是帮助孩子改掉这种不良的习惯,再一个也帮助孩子学会理财,不让他乱花钱,咱罚的钱到时候会返还的,一旦孩子表现好了,咱立马把钱返还,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教育孩子,还请您多谅解。”周舟爸爸说:“我是想了解一下是不是有这回事,我以为他跟他姥爷撒谎呢,麻烦你了田老师,您多费心了。”挂了电话后我送了口气。看来罚钱这种做法是比较敏感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采用。

早上,他来了之后也没把钱带来。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一种情况,他极有可能会不把老师说的话当回事,因为老师对他的惩罚没有兑现。在家庭教育之中也是一样的,父母教育孩子时意见要保持一致,尤其是孩子在犯了错误时的教育观点要保持统一。否则,孩子就会无所是从。最终孩子会选择对他“有利”但不利于他发展的一方。

上午针对吃零食的事,我又进行了强调。可是到了下午,杨克、张龙在楼梯上吃零食被我当场“抓获”。我在无奈之下又开出了“罚单”。鉴于上面的教训,我让他们回家之后告诉家长给我打电话,我把事情的原因跟家长讲清楚让家长配合一下我的教育工作。到了晚上,杨克妈妈打来电话,我说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表示赞成这样做。后来,有一个电话没接到,估计可能是张龙家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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