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义

生活中,我们总能听到人们发问,生命或者生活的意义是什么?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先了解两种科学的一些相关理论,能够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

在哲学研究中,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存在的研究基本上可以称作客观性研究,比如方法论的研究。而思维的研究基本上可以称作主观性研究,比如辩证法的研究。思维和存在是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在社会学思想中,存在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结构功能主义等流派。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社会与自然界一样,是一个自然演化的过程,反对过多的人为干预。而结构功能主义,则认为任何的人类群体都有特定的结构,每个结构承担不同的功能,结构研究其实也是类似于关系研究。

根据哲学中的存在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人类个体的存在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说到这里,可能大家在想如果能转移,我们不早就改变我们的出身,容颜,智商等等。是的,但是,我说的是个体的存在不可改变,个体天性的存在不可改变,你只能接受生命的来或往,却不能决定生命的返。

在理解个体存在与天性不可转移之后,我们就引入思维的概念,也就是主观性研究或者主体性研究。人存在起便有天性,要生存就必须吃喝拉撒,防暑御寒。而且从最原始的需要,随着生产力提升,物质积累变多,慢慢发展出私有化,自私也产生了,分工也产生了。根据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便是思维的演进。我们拥有的越多就想要更多,我们进步的越快就想更快,我们生活的越好就想更好。当生活条件的演进已经满足或者超出个体需要时,同情心就诞生了。我们不仅希望我们自己满足,也考虑家庭,群体,群团等等一个特定组织中的个体的状态,一则出于个体同情心,一则出于相互的需要,比如繁衍需要,安全需要,分工需要等,这个可以用结构功能主义来解释。

分析到这里,我们就可以对最开始的问题做一个解答。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自己活得更好,也是与自己休戚相关的组织成员活的更好。

用更简单的话说,不要想这些没用的,什么能让你自己幸福,什么能让你在乎的人幸福,就去做,并且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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