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离职后领导同意了,又反悔了,社会不是你妈,它不会惯着你。

好家伙,我们公司也发生一件类似的事情。


一名女员工,因不满经理派发的任务,可能出差地太远,相隔1000多公里,而且是个三线城市,加上听说要出差一个星期,当时就火爆!驴脾气现世。


于是之后便准时下班,不参与出差事情以及出差目标拆解,上午还连续迟到。那个经理认为她确实是业务骨干,忍了两天。第三天经理便说了她,你不去,部门的人都有任务的。


她来了一句“所以脏活,累活都让我干了,欺负我呗!”经理也是老江湖,忍住一言不发。过了几分钟,女同事跑到经理工位上,“老娘不干了!”撂下话,拍给经理一个辞职信。


高潮部分来了,可能女同事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可能舍不得自己在省会城市还算不错的薪水,也可能没有事先“骑驴找马”,感觉当下没什么好工作。


总之,第二天,她跑到经理那希望能撤销辞职信。愿意出差去,和同事一起完成区域的拓展工作。


不知经理当时是怎样的心情,这人恐怕不是来搞笑的吧。淡淡地说了一句,“人事已经在走流程了。”(其实这个时间点,只要好好商量,继续诉苦,道歉,请求,还是有希望的)


没想到那个女生,瞬间变脸,“走流程,不是可追回的么,我要撤回!!!”继而争执起来,因为我描述不出当时她那个语气,只能多用几个感叹号了,反正语气似乎成了命令口吻。


最后,结果一目了然,黯然离场!


其实吧,每个人都有发昏、不理智的时候,冲动是魔鬼。


在心理学有个名词,叫理智空白期。即在理智空白期之内,人会被情绪完全控制。这个时候你所说的话,做出的事都会是感性的,稍不留神就可能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


只有理智主导你的内心时,你才会客观地看待问题,从而做出一些合适的决定和行为。所以,暂时的沉默并不是为了忍而忍,而是给自己恢复理智的时间,是一种智慧。


本来事情还会有转机的,女同事的两次冲动,不理智,让她迅速进入“裸辞”状态,以及带来的心理压力。


而事实上,在法律层面,公司的做法也完全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这个权利属于形成权!什么意思呢?简单点说就是劳动者提出辞职,所在单位收到辞职申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了。

如果反悔,唯一的条件是单位接受你反悔,否则,你与单位之间不再拥有劳动关系。


最后唠叨一句,都是成年人,社会不是你妈,它不会惯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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