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收入效应和吉芬商品

        一种物品的价格上升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入其实是下降了的。你想一下:你一个月的收入是1000元,一支水的价格本是一元,你的收入全部拿来买水的话你能买1000支水。现在如果一支水的价格上升2元,你的收入全部拿来买水的话只能买500支水了。这跟如果水的价格仍然是1元、收入下降为500元、于是你的收入全部拿来买水的话只能买500支水的情况不是一样吗?所以,物品的价格上升,换一个角度看实际上就是你的收入下降!

  在经济学中我们的货币收入的实际购买力称为真实收入。也就是说,水是1元一支时,你的真

实收入是1000支水;水是2元一支时,你的真实收入是500支水。这样,物品价格的变化实际上是改变了人们的真实收入。

收入效应是指在货币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某种商品价格变化对其需求量的影响。

如果某种商品价格上涨,而消费者的货币收入不变,那么就意味着消费者的实际收入相对于该种商品的价格上升而言在减少,购买能力在下降,从而对这种商品的需求会减少。反之,如果某种商品价格下降,而消费者的货币收入不变,那么就意味着消费者的实际收入相对于该种商品的价格下降而言在增加,购买能力在增强,从而对这种商品的需求会增加。这种当某种商品价格上升(下降),而引起实际收入减少(增加)导致需求量减少(增加)的现象就是收入效应。

那么什么情况下收入效应占主导,什么情况下替代效应占主导呢?

如果你新挣了1元钱,而这1元钱中要纳税8角,那么你肯定不会去挣这1元钱了。所以新增加的收入税率越高,人们就越不愿意多工作,宁愿闲着。累进税是收入越多税率越高,多级累进税则是把收入分为多个档次,收入每提高一个小的档次,税率就会进入更高一级。例如上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所得税率平均有十多个档次,每个档次的税率多出好几个百分点,而最高税率达到70%左右。这就是说,进入最高收入档次后,你挣的钱70%要缴给国家。

在这样的高税率下,谁还愿意多工作、多挣钱?明摆着,挣钱越多越吃亏,多挣钱还不如多闲着。所以,新增收入的税率(边际税率)越高,税收的替代效应越明显。因此有人说,累进税是一种有利于纵向公平不利于社会效率的税。

而如果平均税率较高,那么无论人们的收入在何种档次上,税收比例都是一样的。这时人们则会倾向于多增加收入,因为多增加的收入不用多缴税。如果所得税是比例税,挣多挣少都缴同样比例的税,那么多挣钱就没有什么阻碍,所以这时候收入效应就会发生主导作用了,人们就会多工作来增加实际收入。

由此可见,税收的替代效应会导致人们工作努力程度的降低,是一种对经济的阻碍力量,也被称为税收的抑制效应。而反过来,努力降低替代效应的作用,降低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和减少税率档次,则可以作为振兴经济的一条政策出路。

正常品的收入效应强化了替代效应。一种商品的价格降低,消费者会用该商品去替代其他商品,从而使得该商品需求量增加。但商品价格的下降同时也意味着实际收入的提高,对正常品而言,这就意味着需求量的增加。由于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在同一方向上起作用。所以,对正常品而言,其需求量与价格反方向变化。

正常品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同方向变化的情况由概述图中的箭头来表示。

劣等品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

劣等品的情况不同于正常品。由于劣等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小于零,因而劣等品的收入效应是需求量与实际收入反方向变化,即实际收入增加,需求量减少;实际收入减少,需求量增加。

若某种商品是劣等商品,其价格变化后,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在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因此,收入效应使得替代效应减弱。


尽管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在相反的方向起作用,由于在绝对值上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所以价格下降总的结果是该商品的需求量增加了。价格消费线仍向右方倾斜。由此而导出的需求曲线也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因此,即使是劣等品,一般情况下也遵循需求法则,只不过需求曲线的价格弹性比较小。

尽管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在相反的方向起作用,由于在绝对值上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所以价格下降总的结果是该商品的需求量增加了。价格消费线仍向右方倾斜。由此而导出的需求曲线也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因此,即使是劣等品,一般情况下也遵循需求法则,只不过需求曲线的价格弹性比较小。

低档商品的替代效应为负,收入效应为负。对于低档物品来说,当某低档物品的价格下降导致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提高时,消费者会减少对低档物品的需求量。即低档物品的收入效应与价格成同方向变动。

总之,低档物品的替代效应与价格成反方向的变动,收入效应与价格成同方向的变动,而且,在大多数的场合,收入效应的作用小于替代效应的作用,所以,总效应与价格成反方向的变动,相应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但也会出现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的情况,就是吉芬物品

  三      吉芬物品

      物品越贵,消费者越要购买的这种违反需求定律(需求曲线向右上倾斜越贵越买)的情况称为“吉芬现象”,这种物品称为“吉芬物品”( Gi ffen Good),这是因为最早提出的人是吉芬的英国爵士,他在马歇尔修订其《经济学原理》时提出这种情况,马歇尔将其记进书里,于是以他的名字命名。其实当时吉芬并不是把他亲眼所见的情况跟马歇尔说过,而只是从逻辑上提出这样一种可能性,并且出于生动的需要把那物品明确地指定为爱尔兰农民的土豆。

爱尔兰农民非常贫穷,其主要收入是种植土豆出售所得到的收入,其主要支出也是购买土豆作为主食其余就只是再吃一点点的肉。如果土豆大歉收,导致土豆的价格大涨,但同时爱尔兰农民的收入也大跌。土豆的需求虽然上升了,但歉收导致土豆的产量减少得更厉害,于是收入还是少了),于是可怜的爱尔兰农民连肉都买不起了,只能多买土豆,导致土豆价格上升。但他们别无选择,于是恶性循环,价格更高。但无论如何,土豆价格不会高于肉的价格。

如果为负的收入效应的绝对值大于替代效应,使得需求量随价格上升而上升,则该商品为吉芬商品。吉芬商品价格变动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吉芬商品价格变动的替代效应为负(若吉芬物品价格上升将会减少对其需求量)收入效应为负(若吉芬物品价格上升对其消费量将会更大)[3],并且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使得需求量随价格上升而上升。

若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在相反的方向起作用,而且从绝对值上讲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则该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劣等品,称为吉芬商品。

可以就商品降价后所产生的各种效应的变化归结如下。不管商品是正常品,还是一般的劣等品,或是吉芬商品,商品降价后的替代效应总是正值,这表明,只要该商品降价,消费者就会用该商品去替代其他商品。对于正常品而言,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在同一方向上起作用,表明在商品降价后,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都是正值。总效应必然大于零,表示商品降价后需求量增加。对于一般的劣等品而言,虽然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在相反的方向起作用,但是在绝对值上替代效应仍然大于收入效应。商品降价后正值的替代效应在绝对值上大于负值的收入效应,总效应仍然大于零,表示商品降价后需求量也是增加的。只有那些特殊劣等品即吉芬商品,在商品降价后,不仅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在相反的方向起作用,而且在绝对值上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导致商品降价后总效应小于零。这表明商品降价后,需求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

应该注意的是,不要混淆吉芬商品与劣等品。劣等品是从需求与收入的关系定义的,即需求的收入弹性小于零的商品是劣等品。而吉芬商品是从需求量与价格的关系定义的,即需求量与价格同方向变化的商品是吉芬商品,只不过在讨论吉芬商品时用到了收入效应的概念。

你可能感兴趣的:(二 收入效应和吉芬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