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我放在“死无葬身之地”-余华《第七天》书评

1865年4月,当时的美国总统林肯梦见自己的身体如“死亡般的寂静”,还听到白宫楼下房间传来哭泣的声音。他四处查看,在东厅看到一具用葬袍包裹着的尸体,一群人正悲伤地看着那具尸体。林肯问死者是谁,得到的回答是总统被暗杀了。两个星期以后,林肯和夫人前往华盛顿福特剧院看戏,演出刚刚开始,林肯便遭枪杀。

林肯在梦境中亲历了自己的死亡,令人细思极恐。但是如果有一天一个人能真正的经历自己死亡的过程,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余华的《第七天》正是说了这么一个自己亲历自己死亡过程的一个故事,主人公杨飞在一个事故中不幸去世,他在寻找自己生前最后一刻的过程中,遇到了曾经的爱人,父亲,朋友又一一分手告别的故事。

看这本小说,我是冲着余华的名字去的。至今我仍然记得在看余华的第一本小说《活着》时候的动容,那种喘不上气的绝望。双亲,妻儿,女儿一家三口,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生活好像从来没有放过谁,直到最后只剩富贵一个人的这一刻,原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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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曾经有一个问题,“如何用平淡的语气写出虐到让人喘不过气,或让读者感到震撼、震惊的感觉?”

最高票的回答是余华的《兄弟》,答主说道:“作家把残酷、童真和家庭的温馨糅合在了一起,给人一种心肠寸断之感。最纯真和最残忍就这么一碰,读到那个地方瞬间就不行。”

这也是我读余华小说的感悟,余华的叙述很白描,淡淡的就像一股轻烟,但是文字带来的碰撞却是尖锐的、疼痛的,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你可能连小说中人物的名字都忘了,却忘不了当时读小说时的那种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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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的开头写了主人公杨飞要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以前叫火葬场,现在叫殡仪馆,原来杨飞已经死了,他需要去殡仪馆把自己烧掉。

可是在殡仪馆等烧的过程中,他才发现没有人给自己买墓地,就算烧了也没有地方安置自己。生前妻子和父亲都离开了,自己死后也只是一只孤魂野鬼。杨飞觉得不甘心,他想要找寻自己在这个世界中最后的痕迹。

第一天,他看到暴力拆迁的废墟和一个坐在废墟上写作业的小女孩郑小敏,这个小女孩是他生前家教的学生,然而郑小敏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双亲已经被埋在了废墟下。然后杨飞走到了一个餐馆,看到这个餐馆,他才想起这里是自己是死在这个餐馆里的,当时他在报纸上看到了前妻李青自杀的消息。

第二天:杨飞在曾经的旧居所前,遇到了前妻李青,原来李青真的自杀了。她现在的丈夫让她染上了性病,当要债的人踢爆了李青家的大门。她静静地躺在水中,看着浴缸里的水慢慢变红。李青说“我结了两次婚,但丈夫只有一个。”爱情就是这样,不到生命最后一刻,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真心爱的是谁。

第三天:杨飞慢慢回忆起父亲,那个为了抚养自己一辈子都没有结婚的男人,确切地来说是养父。后来杨飞的亲生父母找到了杨飞,想让他回归原生家庭,可是杨飞拒绝了,他仍旧回了养父杨金彪的身边,可惜在杨飞死前,父亲因为得了癌症离家出走了。

第四、第五、第六天因为男友买了山寨iPhone而跳楼的鼠妹,似敌似友的警匪,曾经当作母亲的邻家友人,一个个貌似鲜活的人物,让这条黄泉之路热闹起来。为什么说貌似鲜活,因为他们都已经死了,有些甚至变成了累累白骨。但是他们的精神却没有随着肉体而消逝,而是永远停在了一个叫做“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

想比较我前两本看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第七天》的后半部分慢慢的有些落于俗套,很多部分更像是社会新闻的堆积。比如对生活在地下室“鼠族”的描写,比如对暴力拆迁的描写,虽然余华仍然用一贯的文笔慢慢叙述,但是看了之后没有写父亲杨金彪那一段来的动容,也许是看多了这样的社会新闻,麻木了。

父亲杨金彪曾经为了自己将来的幸福,抛弃过杨飞一次,那次他把杨飞带到了一个偏远的小镇,把他放在儿童福利院前,希望好心的人能够收留他。

但是两天之后,杨金彪就后悔了,他把那个长辫子姑娘从心里赶了出去,他忙不迭地赶去那个偏远的小镇,他看着身上盖满落叶的杨飞,静静地说:“我不怕死,一点也不怕,我怕的是再也见不到你。”

看到这段,余华的感觉回来了,他总是能用轻描淡写地文字把你的心拽的生疼,还不管你是否受不受的住。

佛家说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杨飞在这七天里,除了不会老,他迅速地把其它七苦都一一体会了下,前世没想明白的,死后想明白了,前世没放下的,死后都一一放下了。

现在的人一边说自己缺爱,每天都在寻找爱的路上,却不知道身边有很多人爱着自己,自己却在拼命的挥霍爱。父母之爱,爱人之爱,朋友之爱,当生命到了尽头再回首从前路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没有好好珍惜,让爱就这么轻易的从指缝间溜走。

看完《第七天》给自己最大的感悟是,当有一天我走这条路的时候,希望自己无悔,也希望曾经的,现在的,将来的爱都能不离不弃,莫失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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