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我租的房子离观音桥只有十分钟路程,下班要经过一段没有路灯的岔路,路边是两排茂密小榕树,从两边老旧的安置房里照出来几片光亮洒在树荫下,显出一丝诡异。这天下班比较晚,和同事匆忙路过那里,一路有说有笑。刚转进岔路,就听到一个女的撕心裂肺的哭。见有人来了,就哭得更大胆了。

隐约中还有一个偏瘦的男孩,西装革履,二十出头。女孩穿了长裙,很休闲的那种。以为是小情侣闹别扭,所以没怎么注意,只觉得那男的挺怂,欺负女人。那女孩大声哭嚷道:“我不去,我就是不去。”那男的暴躁如雷,跳起来左右耳光,加脚踢。我实在看不惯那德性,就问了问同事。他表示别惹事,我就犹豫了。当我叫上伙伴折返时,他们已经不在了。估计那女孩实在忍受不了折磨,被带走了。虽然我不知道干嘛去。至少不是什么好事,不然女孩为什么那么排斥。

这事一直在我心里萦绕,我一直期待能再遇见这类事情。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痛扁那猥琐欺负女人的懦夫。幸运的是这两年都没有碰到过。

前几天,一个年多没见的好兄弟,在沿海包了工程回来,一起聚了聚。知道我喜欢唱歌,就找了一个会所。其实我的意思是在欢乐迪就行了,没必要浪费。他却咧嘴笑笑。我明白他的意思,无非想找点乐子。

一同六七个,除了他我都不认识,一看就是酒肉类的,没什么意思。开了一个豪华大包,点几件啤酒,和几瓶红酒。刚唱完一首歌,经理就带了十几个年轻,打扮裸露性感的美女站成一排。我要了那个身穿长裙的女生,感觉不那么张扬。

就像买东西一样,点了就属于你的了,没有过度期,没有适应期。你可抱她,抚摸她的手,让她陪酒,让她陪歌。可以像情人,可以像老婆。

她紧坐我右侧,能非常感受到她散发出来的魅惑。起初我还是有些不适应,当有了肌肤之亲(碰了她的手),慢慢的就开了。我知道大家来都是为寻开心,我也不想故作矜持。况且单身一人没什么顾虑。我也只是牵了牵她的手,也没有提出什么过份的要求。我们始终在欲远则近,近而却远的范围里。像两个互生情愫的男女,在约会一样。

我们谈了许多工作外的事,习惯和爱好。她说她下班一般会玩英雄联盟,偶尔休息会去爬山或和闺蜜一起打羽毛球。喜欢逛商场和超市。我说也喜欢打游戏,也爬山,只不过过年才去,因为可以看雪。雪,纯洁而美丽,听到这里她很好奇,撒娇的说让我带她去。其实都是玩笑话,我也笑笑说好啊。我们都忙着聊天,很投得来。其他的人都去开房去,有的已经回来了。我不知道怎么打破彼此的僵局,却一味干起酒来。聊得越来越开了。在暗淡的闪光灯里,她明眸皓齿,长裙飘飘,可爱又楚楚动人。我内心恻恸,觉得我自己好可怜,没能保护好她。我不想伤害她。我像对待恋人一样尊重她,更不敢有过份的请求。

觥筹交错,她拉住我的手,我们去吧!我知道,只有那样,她才能得到更多的薪水。我亲吻了她,一种罪恶和幸福感,冲刷着我。“就让这迷糊,就让风暴更强烈吧。”

我只不过是她很多个的一个。如果每一个都用感情,会很累。走的时候,她却说如果她不做了,会喜欢她吗?我犹豫了。

回来时,我想起了她跟我说过她是被人强迫做这行的。现在没人爱惜她,她又何必爱惜自己。不禁又让我想起了那个阴暗岔路被强迫的女孩,不禁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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