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四章,主要讲了对方伤害你怎么办?

不要自己去找人单挑,寻求报复,也不要轻易妥协,就这么算了。

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侵害了你的利益,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就交给法律机构去处理。

1.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连死都不怕,用死来吓唬,就没有用了。

不要以为老百姓永远怕死,把老百姓逼急了,也会不怕死,到时候就不好办了。

对于国家来说,人民能够安居乐业是重要的事儿,意味着稳定;官逼民反,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刘邦为什么起义?秦始皇建筑骊(lí)山陵,征调大量劳役;法令规定途中有人跑掉,领队的人要以同样的罪受处罚,不但自己要被处刑,而且还会连累家里人;横竖都是死,干脆反了;结果这么一反,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

2.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畏惧死亡,对于为非作歹的人,就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就应该依法办事,把他们抓起来,该坐牢的坐牢,该惩罚的惩罚,该死刑的死刑。

有的时候,信仰神明是好事儿;举头三尺有神明,内心有道德之法,能够制约你,使得你不敢做违背良心的事儿。

孰敢:看谁还敢违法乱纪?

法律是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石,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法律作为保障,可以避免犯罪行为;但务必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度,法律不能制定的太过分;这样也违背了,无事取天下的原则。

有些国家没有死刑,从人道主义角度来说是好事儿;但这样不足以威慑那些罪犯;反正无论怎样,也不会判处死刑,干脆就无法无天了;本来是想施行人道,初衷是好的,结果反过来伤害了其他老百姓的人身安全。

3.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zhuó),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常有司杀者杀:谁该杀谁不该杀,自然有专门机构去操作,去执行。

夫代司杀者杀:不要代替这种专门机构去杀人,去惩罚他人;有人犯法,报警就可以了。

法院和警察自然会判定其是否有罪,罪行应该怎样;不要自己去寻求报复,很容易就做过分了,或者伤了他人,或者害了自己。

俄国大诗人普希金死于决斗,和情敌法国宪兵队长相约决斗,结果被一枪打中了腹部,重伤身亡。

是谓代大匠斫:这就如同代替专业木匠去砍木头;斫是砍的意思。

希有不伤其手者矣: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代表这么去做事其实很危险,搞得不好,就伤害到自己。

这一章走的其实是中庸之道;既不轻易饶恕罪犯;也不赞成自己去寻求报复。始终坚守正道,以直报怨。

你可能感兴趣的:(老子《道德经》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