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8

记录的这一刻已经是7月9日了,今天的确是得意忘形了,下了班和好友想聚,吃饭从7点吃到10点,直到饭店打烊服务员温柔地请离。职场新人时期,大家的问题还是挺多的。我的问题的专业知识积累不够,内化不够,所以无法融会贯通,不算个法律人,半吊子吊儿郎当的只会误事儿,虽然我向身边优秀同事请教如何提出自己的观点,但自己内心确认,我无法提出观点的原因在于对专业的不够自信,不够自信的原因在于专业知识的匮乏,更重要的是专业思维的薄弱,总之专业素养亟待提高。学了那么多年法,不能说一窍不通,也不能说得心应手,像多数那样平庸,浑浑噩噩,不思考不总结,汲取的知识不过滤无法根植于心无法灵活调动,培养的法律思维无法实时运用不会系统复盘。真的愧对那么多年的学习。

总结一下:奇怪的律师第一个案子是妻子杀夫未遂案,但从妻子杀夫的意图看,用熨斗堂而皇之砸一下唯一生活来源的脑袋,如对方因此死掉,自己极有可能会被取消继承人资格,丧失生活来源,再加上老夫妻多年陪伴深知丈夫为人及其生病事实,所以律师主张无罪,合理。第二个案子自闭症弟弟为救要自杀哥哥将哥哥摔打出骨折致死,其实讲的更多的是社会层面的而非法律事实。第三个案子哥哥欺诈弟弟骗取巨额财产,因无证据证明欺诈而停摆,最终结果是制造法律事实,通过制造被哥哥伤害而主张撤销赠与,哥哥因无法证明弟弟设计陷害而达成调解,双方都可接受,这也能解释通。总结就是,要刑民交叉融会贯通真的是要熟悉基本的体系,剧里那些惊艳角度其实都是制度系统里面的一个环节而已,只要系统学习,是能够想到的。还有就是证无不可能,我们无法证明我们没有的东西,我做了事情会有痕迹,没有这个东西怎么证明?最后实际上不应该从结果反推原因,可以说因为杀害亲属所以不能继承其遗产,但是无法说,因结果是不能继承遗产而说没有杀害故意。原因是结果的充分条件,非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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