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日志

        上周六数学组研修时刘校长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解读三条课程标准。这三条课程标准分别是:1.能计算三位数的加减法;2.经历与他人交流各自算法的过程;3.能利用数与数运算解决生活中的简单问题,并能对结果的实际意义做出解释。在昨天下午的研修中,因为时间关系,我们重点讨论了前两条课程标准的解读。

        张园园老师首先对自己的前两条课程标准进行了解读,刘校长让我们逐条进行讨论,每个人都发表意见。解读第一条课程标准的行为条件时,老师们意见不一致。老师们争议的焦点是张老师提出的“理解各个数位的意义”算不算行为条件。有的老师认为这是学生学习这部分知识必备的能力,不算行为条件,而有的老师认为这也是行为条件的一种,讨论到最后刘校长定性为算是行为条件。其次就是行为条件中的情境这方面,不能只是用具体、现实、生活情境这么概括,而是追问老师要提供什么样的情境学习,学生才能实现活动目标?如果没有达到目标老师还能提供什么样的条件?段老师在解读行为条件时加入了小组合作,得到了刘校长的认可,我们才若有所悟,原来小组合作也可以加入到行为条件里面。在行为表现这方面,大多数老师只是写的计算,我们认为学生表现出会“计算”就是证明已经达到了学习目标。张艳华老师额外还写了“说出”和“选择”,“说出”即说出算理,有的学生会计算但是不一定能说出算理,这么一解释确实很有道理。“选择”即选择更简便的计算方法,因为学生们的计算方法不一定相同。这两项也得到了刘校长的认可。解读第二条课程标准的核心概念时,刘校长强调了“经历”这个行为动词。在行为表现方面,老师们经过讨论后又补充了判断和评价。这个时候我才略微有点茅塞顿开,我们在解读课程标准时,不应该单单是在为解读而解读,而应该是处在学生的位置上,想象处在整个课堂中,才能把课程标准解读活,用这样的课程标准去上课,才有可能实现高效课堂。

        在解读课程标准的路上,有时候觉得像是抓住了核心概念,有时候却又迷茫了。主要原因是抓不住关键词语,因为很多词语都觉得似是而非。我们解读课程标准是为了更好的教学,为了实现更高的课堂效率,我想下一步还得好好钻研它,才能更全面、更准确的解读课程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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