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热情总是不被珍惜

你可以爱一个人到尘埃里,但没有人爱尘埃里的你。

我喜欢下雨的时候,蒙蒙细雨滴在身上时,有一种朦胧、湿润的感觉,仿佛身临诗境。但如果雨一直下  再下  下个不停,出门了被淋得一身,鞋上沾满泥垢,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酸的味道,下得过于热情的雨并不会招来喜欢,我喜欢的是细雨,而你却把大雨强加于我。

太过于热情往往总是会被讨厌的。

我是一个喜欢分享的人,我看到搞笑的视频,生活的琐事都想向他人分享,但往往总是得不到回应。如果你频繁地向一个人表达你的爱意。那么时间久,你的这一份爱意也就变得廉价了。

主动的人不会被珍惜,得不到回应的热情适度可止。

感情里就是这个样子:

“无论对谁太过热情,就增加了不被珍惜的概率。倘若没有过度的欢喜,便不会有极度的悲伤。”

有时候人太好反而会被扣上老好人的帽子,对方适应了你的过度热情之后,你以平常的方式和对方相处,反而会令对方感到不适。很多东西是适得其反的,当所有的事情都成为常态,所有的新鲜感都消失殆尽,我们对于彼此的热情也正在慢慢丧失。

想起陈奕迅的一首歌的歌词: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在感情里,热情是没有用的,想对你好的人从一开始就想对你好;不在意你的人也是从来都没打算在意你。你的热情在不在意你的人面前只是多余的廉价品。

很多的东西止步于刚刚好就足够了。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是求同存异的。你不强求我陪你看烂俗国产剧,我不干涉你打游戏,我们在一起却拥有各自的爱好和独立的人格。尊重彼此,不强求不捆绑,才是舒服的关系,太过热情,太过黏黏糊糊都是对彼此的冒犯。

曾经看过一句这样的话:

“不要亏待每一份热情,更不要讨好任何一份冷漠。”

是啊,对于爱情来说,这是一种很果断的感觉。喜欢就是喜欢,不爱就是不爱,容不得你一丁点的迁就和假装。有时候并不是你不想亏待,而是你的身体不允许你的热情放在那个人身上。

太过于热情就是刻意讨好;太过于冷漠就是刻意疏远。

其实和寡淡清高的人在一起挺好,总会在你需要的时候温暖的出现。我不需要你那过度的热情,毕竟慢热的人才最长情吧。

这种相处再舒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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