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个民族:寻找了会寻见吗?!

       

《白鹿原》

        如果说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实质上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那么对一个人生活历程的描写而反映出的整个民族的生存史是值得深究的。

        正如茅盾文学奖经典著作《白鹿原》,一部被誉为民族“秘史”的史诗性杰作,展现了渭河平原五十年变迁的雄奇壮阔,描绘了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全书以白嘉轩所代表的宗法家族制度及儒家伦理道德为核心,讲述了白鹿两家在时代变迁与政治运动中的坚守与颓败。

      在这样一个复杂的背景下,于我而言,陈忠实笔下的鹿兆谦(黑娃)无疑是《白鹿原》中描写得最复杂而又生动的形象。起初,我对他的印象是模糊的,他叛逆却没有信仰,他向往自由却朴实无华。当他拒绝白嘉轩资助他念书时的回答,当他蔑视父亲同白家的亲密关系,我们自然而然地感受到在白家日复一日的过日子的他,心里却对这里尤其是对白嘉轩,那个“腰板挺得直直的”人有着远远的距离感。每当读到这里我总感觉仿佛是在预示着他在等待什么或者是他在寻找什么。

        人生的转变总是需要一个契机的。在郭举人家,他遇见了受尽侮辱、卑微低下的田小娥,我认为在田小娥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影子。他的离经叛道注定是与世俗格格不入的,而田小娥的境遇令他飘零却渴望自由的心有了一丝动容。最起码比起那些“硬的”、“方的”条条框框,她的真实是他内心的写照。他终于勇于冲破封建伦理纲常与田小娥结合在一起,这应该是他第一次的寻找,结果应该是愤世嫉俗的。

      随后,当他掀起“风搅雪”革命风暴时,我脑海不由地浮现林冲的形象。是啊,他心中叛逆的种子,反抗的精神是随着革命的发展膨胀起来的,他的身上焕发着梁山好汉的气质。他“火烧粮台”,烧了军阀的粮库,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成为农协会的骨干,铡碗客、杀和尚、斗乡约,以极大的热情参加革命。鹿兆鹏为黑娃提供了释放心理怨恨的机会,黑娃在白鹿村的革命行动是向宗族祠堂复仇,他砸烂列祖列宗的牌位、族规石刻,这一刻应该是他对封建伦理纲常的全部释放。

        农运失败后,他逃出白鹿原,参加共产党领导的习旅,颇受器重。习旅覆没后,黑娃死里逃生,有家不能归,成了真正的流浪者,他再也回不到家族之中,回不到普通农民的位置上了。偶然地,他又被推进了土匪的怀抱,走投无路的黑娃落草为寇。根深蒂固的“义”的观念使黑娃同“大拇指”郑芒儿拴在一起,他拒绝了鹿兆鹏的革命召唤,以生命换取短暂的生活享乐。黑娃打断白嘉轩的腰、刀劈鹿恒泰,成了滋水县有名的响匪,这时期应该是他内心的雄火最膨胀的时候,也是突破束缚最彻底的时候。

        当某种事物膨胀到一定程度而爆发后,它所蔓延出来的不仅是一系列后果,还有散乱的游丝。正是土匪内部的火使黑娃进行了新的命运抉择,他接受了国民党保安团的招安,成了县保安团营长,由现存制度的叛逆者变成维护者,黑娃的反抗最终没能跳出传统农民起义的模式,走着“造反――招安”的传统之路。可能这就是一种膨胀过后散落的游丝!

        招安后,黑娃娶了老秀才“识书达理”的女儿玉凤,新婚之夜,面对端庄秀丽的秀才女儿,想起从前的一切,“他觉得自己十分别扭,十分空虚,十分畏怯,十分卑劣”,“他想不起以往任何一件壮举能使自己心头树起自信,骄傲,而潮水般一波又一波漫过的尽是污血和浊水,与小娥见不得人的偷情以及在山寨与黑白牡丹的龌龊勾当,完全使他陷入自责、懊悔的境地”。

        或许是传统文化的向心力使黑娃最终幡然醒悟,或许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规律潜移默化地产生影响。黑娃拜朱先生为师,学习礼仪道德,用儒家规范重新塑造自己,“兆谦闯荡半生,混账半生,糊涂半生,现在想念书求知活得明白,做个好人”。黑娃把从前的叛逆行为视为“混账”、“糊涂”,他要做恪守传统道德与礼教的“好人”,他每日早起涌读《论语》,“言谈中开始出现雅致,举手投足电显现出一种儒雅气度”,“真正开始了自觉的脱胎换骨的修身,几近残忍地摒弃了原来的一些坏习气,强硬地迫使自己接受并养成一个好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黑娃一生的寻找最终又回到了所谓的原点,原点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展现在眼前的传统文化的魅力。从游离到背离再到皈依,难以想象其中过程之艰辛,但或许这正是一个民族所必须经历的、磨练的艰辛。黑娃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封建文化对人性的桎梏,最终的皈依却体现着主流文化的价值。一个人的蜕变尚且之不易,更难以想象一个民族的复兴所需要的凝聚力、向心力。

        寻找就会寻见,当某种事物膨胀到一定程度而爆发后,它所蔓延出来的不仅是一系列后果,还有散乱的游丝。孰不知它会触碰哪一根敏感的神经,燃起人、民族与社会的不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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