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记

很喜欢一个学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课上睡觉玩手机一样都不差,但是老师管我我听话,我没听老师讲课,但我可以马上自己琢磨自己的方法,有时候比老师教的还要好用。特别喜欢英语,四六级过的稳稳的。反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之前有两个答案,第一是有我身上缺乏的目标感,第二是有礼貌的开诚布公。但昨天轩轩发了一段话之后,我推翻了这两个答案,因为他有现在大部分学生身上缺乏的独立思考且乐于独立思考的能力。

你可能感兴趣的:(随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