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研读之 股票衍生物的一些概念

               

最近压力有点大,不多想了,先做好工作吧!一定得细心!

一、期权

期权(options):约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权利。

点叫权(calls):权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向义务人购买某种股票。

投放权(puts):权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向义务人出售某种股票。

双向期权:点叫权与投放权都购买。

行权:按照行权价实施交易的行为。

行权价:期权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约定的交易价格。

行权期:约定的期限。

期权的价值:取决于行权价与市场价的对比、市价高于行权价时,投放权的价值为零,点叫权有价值。当市价低于行权价时,点叫权价值为零,投放权有价值。

实践操作:

1、小数额、期限标准化(3m/6m/9m),一般由投机商发行

2、操作中往往简易安排:

(1)点叫权:市价高于行权价时,一般直接由期权义务人向期权权利人支付【(市价—行权价)*期权股数】元。意味着权利人抵过点叫权价金后净赚【(市价—行权价)*期权股数-行权价金】元,或者说义务人净亏【(市价—行权价)*期权股数-行权价金】元。

市价低于行权价,权利人一般不会行权,净亏掉行权价。

(2)投放权:市价低于行权价时,义务人直接向权利人支付【(行权价—市价)*期权股数】元。

二、购股权与配售权

购股权与配售权(warrants and rights):本质上的点叫权,购股权由大股东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配售权是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发行给股东的购股权。

期权计划(rights plans/stock option plans):公司将期权赠送给雇员,一般数量大、长期的。根据雇员对公司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分配。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允许上市公司设立期权计划,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长期性激励。

实践操作:

1、可转换优先股与可转换债券本质上也是购股权。只是行权时不用现金而是债券或优先股。

《上市公司证券管理办法》27条: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2、公司发行债券或优先股时可附加购股权。从而以比较高的价格将自己的债券及时发行出去募集资金。投资者购买了债券后可持有购股权也可另行抛售。

认购权:实际是购股权;认沽权:实际是投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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