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四十六章2

第二节

第46章 知足常足

【原文】

罪莫大于可①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②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注释】

①可:放纵

②咎:过失,错误。

【译文】

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放纵欲望,最大的灾祸莫过于不知满足,最大的过失莫过于贪得无厌。所以,知道欲望有度,到什么地步就该满足了的人,永远是满足的。

【解析】

贪婪是一切灾祸的根源。统治者为了满足贪婪的欲望而发动战争,结果人民深受其害;我们普通人为了满足贪婪的私欲,同样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欲望的外向性,决定了我们对外界事物的贪婪欲求只能是一个无底洞,如果我们深陷其中,所付出的代价将是无法估量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从贪婪中解脱出来。说到这里,怎样才能从贪婪中解脱出来呢?这就需要借助大道的德行了。大道的德行就是无欲无求,只要能够遵循大道,合乎大道的德行,做到无欲无争,就会感受到人生的快乐,而快乐正是知足对我们的最好的奖赏。所以,老子在本章的最后得出结论:“知足之足,常足矣。”也就是要人们知足敛欲,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恒久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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